优待证申领对象?
在申请优待证前应先进行建档立卡,已进行过信息采集的,可在信息采集基础上补充完善相关材料。
(1)退役军人: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二条)。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也符合申领条件(《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一条)。
(2)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第四十九条)。
河南省济源市社会救助帮扶政策清单
河南省济源市社会救助帮扶政策清单部门名称适用人群救助帮扶项目名称具体内容和救助标准受理时间办理时限受理部门教育部门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学前教育生活补助费;
2.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4.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5.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6.国家助学贷款。1.学前教育生活补助费:对具有普惠性幼儿园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每生每年发放生活补助600元。 2.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对具有正式学籍的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寄宿生生活补助和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寄宿生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寄宿生每生每年150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补助标准按照寄宿生标准的50%确定)。
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元,按照学校认定困难等次分三档发放。
4.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300元,按照学校认定困难等次分三档发放。 5.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
6.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5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秋季学期(其中,国家助学贷款为6-10月份)秋季学期(其中,国家助学贷款为6-10月份)学校(其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济源示范区学生资助与勤工助学管理中心)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困境儿童。1.普通高中免学费;
2.普通高中免住宿费;
3.省定营养改善计划;
4.学前教育保教费。1.普通高中免学费:对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困境儿童)免学费。免学费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
2.普通高中免住宿费:对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困境儿童)免除住宿费。免住宿费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住宿费标准执行。
3.省定营养改善计划:具有正式学籍的义务教育在校生中原建档立卡学生、困境儿童,每生每年发放营养改善补助800元。
4.学前教育保教费:具有正式学籍的学前教育原建档立卡幼儿、困境儿童,每生每年发放保教费补助600元。享受免保教费政策的在园儿童不重复享受保教费资助政策。秋季学期秋季学期学校人社部门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代缴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半年从当地乡村振兴、民政、残联等部门获取困难群体信息,开展数据比对,对其中已经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编制代缴计划,向当地财政申请代缴资金,进行代缴。代缴由市、镇(街道 )按5:5比例分担,每年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100元/人。-每年12月份前(当年到达领取待遇年龄的,当年代缴费用应于到龄前一个月缴纳)为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社保经办机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一次性求职补贴对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2000元,每人只能享受一次。9月底前完成个人申请和高校审核(具体时间按照省厅要求动态调整)10月底前人社部门完成复核以及高校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按照省厅时间节点及时拨付资金(具体时间按照省厅要求动态调整)人力资源流动指导中心残联部门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的0-14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经过筛查、评估、符合康复条件的患儿,可自愿进入定点的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残疾儿童康复救助1.手术。通过多重医疗保险政策按规定报销后,对配置基本型人工耳蜗手术每人给予一次性补助12000元,对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每人给予一次性补助17200元。
2.辅助器具适配。助听器平均补助标准为4800元/人,假肢、矫形器平均补助标准为5000元/人,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盲杖等平均补助标准为1500元/人。
3.康复训练。视力残疾儿童平均补助标准为1000元/人/年,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平均补助标准为16000元/人/年。全年工作日均可受理5个工作日示范区残联持有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为本市户籍。
有辅具需求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视力残疾人不限制残疾等级。济源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试行方案每个残疾人在辅具规定的使用年限内,累计辅具适配最高补贴金额不得超过800元,超过部分自己承担;下肢(大、小腿)、上肢(美容型)假肢按照国家彩票公益金下达的标准执行;建档立卡的重度贫困残疾人根据评估免费适配。全年工作日均可受理5个工作日镇(街道)残联或示范区残联医保部门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因病致贫重病患者)1.定额资助参加基本医保;
2.住院救助;
3.门诊救助; 4.倾斜救助。1.定额资助参加基本医保:对特困人员、孤儿参保给予全额资助;低保对象、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参保给予定额资助参加基本医保。定额资助标准原则上每人每年不低于90元,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资助标准,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规定执行。
2.住院救助: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住院救助不设起付标准。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的住院救助起付标准按所在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左右确定(每年5月1日调整),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的住院救助起付标准按所在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左右确定(每年5月1日调整)。对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经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后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给予特困人员90%的救助,给予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70%的救助,给予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致贫重病患者65%的救助。救助限额:住院救助和门诊救助共用年度最高救助限额。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3万元,对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1万元。
3.门诊救助:门诊救助病种包括以下9类:终末期肾病(门诊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方法治疗)、血友病(凝血因子治疗)、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门诊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治疗)、I型糖尿病(门诊胰岛素治疗)、耐多药肺结核(门诊抗结核药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门诊药物治疗)、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重性精神病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救助不设起付标准,对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以上9类病种门诊治疗费用,经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后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给予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50%的救助,给予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致贫重病患者30%的救助。救助限额:住院救助和门诊救助共用年度最高救助限额。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3万元,对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1万元。
4.倾斜救助:对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救助对象,救助金额达到年度最高救助限额,经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用超过济源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以上的部分(每年5月1日调整),给予60%的倾斜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1万元。全年工作日均可受理1.“一站式”结算:即时办结。
2.手工(零星)报销:不超过30个工作日。1.“一站式”结算: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部门。
2.手工(零星)报销:第二行政区4号楼1楼医保服务大厅。总工会在档困难职工生活救助参照政府同类救助标准,家庭成员人均原则上不超过当地城市低保标准全年总和。用于支持在档困难职工子女上学期间的生活费、路费和其他必要支出,金额参照政府同类助学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城市低保标准10个月总和。用于在档困难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患重特大疾病、罕见病、重病残疾护理、患慢性病长期服药、感染重特大传染病等,经各类报销和其他部门救助后,仍然难以承担的医疗医药费用补助;金额参照当地同类医疗救助标准,不超过个人承担部分;具体病种可参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和地方政府公布的重大疾病病种目录;补助每年每户超过5万元须报全国总工会审核。全年工作日均可受理从接到求助者书面申请时起,各级工会帮扶中心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建档审批(或退回并说明情况)。各级工会帮扶(职工服务)中心住建部门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1.公租房补贴(城市);
2.住房救助农村危房改造(农村)。1.公租房补贴(城市):公租房实物或货币补贴(具体由市确定)。
2.住房救助农村危房改造(农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可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支持范围(农户自筹资金为主、政府予以适当补助方式),根据房屋危险程度和农户改造意愿选择加固改造、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等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决策部署,保持政策不变,机制不变,标准不变,延续济源脱贫攻坚期间政策,以农户自筹资金为主、政府予以适当补助,是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的主要方式。即:C 级房屋修缮户以镇为单位进行核算,各镇根据农房受损程度及修缮、加固等实际成本,按程序进行核实,核实后经村集体民主评议并公示,最终确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8000 元;危房改造重建D级补助标准为:1人户25000元,2人户33000 元,3人户41000元,4人户49000元,最高不超过50000元。全年工作日公租房:15个工作日
农村危房改造:市县确定公租房:市住建部门
农村危房改造:镇人民政府
移交政府安置的无军籍职工安置去向审定后可以再调整吗?
不可以。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总后勤部司令部《关于完善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易地安置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办发〔2014〕13号)第三条规定,无军籍职工移交安置去向一经审定,原则上不再调整。
【市监提示】肉制品消费提示及投诉举报指南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规范肉制品市场经营秩序,根据济源示范区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专项行动工作部署,现发布消费提示及投诉举报指南。
敬请广大消费者、肉制品生产经营主体高度关注食品安全,主动参与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携手共建安全有序、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
消费提示
一、选择正规渠道
优先选择大型商超、农贸市场、持证经营的食品销售店等正规场所购买。网购时选择信誉良好的电商平台,注意查看产品资质。避免购买流动摊贩、无证作坊的肉及肉制品。对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市场均价的产品,要格外谨慎,谨防以“低价肉”冒充“高价肉”。
二、查看产品证明与标签
1.生鲜肉:查看商家是否有“两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确认证物相符。注意辨别是否为以调理肉制品冒充的“原切肉”“鲜切肉”“纯肉”。
2.预包装肉制品:查看标签是否包含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编号(SC标识)、生产厂家、贮存条件等信息。配料表中的成分按含量由高到低排列,注意是否以猪鸡鸭肉掺入香精冒充牛(羊、驴)肉。
3.进口产品:应有中文标签及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4.散装熟肉制品:容器或外包装上应标明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或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
三、观察产品状态
1.鲜肉:颜色自然(如牛肉暗红)、质地均匀、表面微干不黏手、无异味,注意商家是否违规使用“生鲜灯”增亮。
2.冷藏/冷冻预制肉制品:避免购买表面开裂、有酸败味、汁液渗出过多,或已解冻变软、包装内积霜较多、发生胀袋的产品。
3.熟肉制品:选择包装完好、标签清晰的产品,不购买外观破损、出油、黏腻、有异味的产品。
四、警惕“风味肉”猫腻
餐饮消费环节点单牛肉、羊肉、驴肉等菜品时,注意菜单是否明确标注具体肉品信息,警惕使用“牛肉风味”“羊肉风味”“驴肉风味”等模糊表述,避免以预制调理肉或其他低价肉冒充高价肉。
主要违法行为
(一)销售、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
(二)未按规定索取查验畜禽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
(三)未经许可从事肉制品生产加工的黑窝点、黑作坊;以及销售来源不明的熟食、卤味等肉制品。
(四)肉制品加工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违规使用鸡、鸭等其他肉类冒充(或掺入)羊、牛、驴肉及其制品。
(五)生产经营存在添加非食用物质、农兽药残留超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情形的肉类产品。
投诉举报渠道
鼓励生产经营者举报上、下游环节违法犯罪行为,号召企业内部人员、相关行业组织和人民群众举报行业“潜规则”和相关违法行为。
举报电话:12315
济源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2026年4月13日
2026年运输新鲜分割肉的绿通车辆,还需要查验证明吗?
问:根据农业农村部正式发布《关于加强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25〕8号)文件,对动物检疫证章标志进行全面升级,2026年1月1日起旧版全部作废,屠宰环节分割的畜禽产品不再出具检疫证明,产品证不再填写目的地。运输新鲜猪肉的绿通车辆,在高速公路收费站享受绿通免费政策时,还需要查验检疫证明或者其他证件吗?
答:为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工作,加强动物检疫证章标志使用和管理,农业农村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及动物检疫规程等规定,印发了《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25〕8号),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不再对屠宰环节分割的畜禽产品出具检疫证明。因此,收费站在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时,对新鲜分割肉等屠宰环节分割的畜禽产品不再查验动物检疫证。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官网
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享受哪些生活待遇?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生活待遇按照军队统一的项目和标准执行。
什么是林地?
林地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包括迹地,不包括城镇、村庄范围内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林地包括乔木林地、竹林地、红树林地、森林沼泽、灌木林地、灌丛沼泽和其他林地。
——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耕地的三种类型如何区分?
水田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
水浇地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含蔬菜)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
旱地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