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去世后,已缴纳的养老保险怎么办?
参保人去世后,养老保险费不会白缴。
参保人每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产生的利息会存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社会保险法》规定,无论参保人在职时去世还是退休后去世,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都可以依法继承。
此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逾期未补齐劳动能力鉴定材料,会失去申请资格吗?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者电子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和合理期限。申请人需要按期补正材料,无正当理由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当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辞职、再就业,档案存放在哪里?
在户籍所在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存档的,可继续由原机构保管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存档的,应及时转递至户籍所在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根据新工作单位性质,转递至新工作单位或所在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转档手续可以在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窗口办理,也可以在相关线上平台办理。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受影响吗?
不会。
根据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统一代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个人无需缴费,且按规定享受与参保职工同等的医疗保障待遇,本人无需自行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为确保失业保险基金代缴职工医保费顺利到账、医保待遇无缝衔接
已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失业领金人员,需及时到医保经办机构或通过线上渠道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暂停手续,避免因重复参保导致代缴失败。
毕业后档案转回户籍地,劳动合同、职业资格证要入档吗?
按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相关条款,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多方面收集反映流动人员职业资格、职称、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等相关材料,注重收集劳动合同、企业录用手续及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等材料。同时要求流动人员及人事档案材料形成单位应在材料形成1个月内主动向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移交。
发生工伤,是否都需要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也就是说,只有当职工因工致残,影响劳动能力时,才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如果职工只是受到轻微伤害,并不影响劳动能力,则无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电子社保卡如何更换照片?
电子社保卡与实体社保卡一一对应功能相通,由全国社保卡服务平台统一签发、统一认证、统一管理,全国通用。电子社保卡的照片等信息与实体社保卡保持一致,如要更换,需要办理实体社保卡补换,并提交新的制卡相片。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