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所需材料?
除提交申请(登记)人所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及监护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出生医学证明,或者被监护人所在单位、居住地的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各省、市、县出台的优待政策在哪里能快速方便查询?
为方便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查询了解优待证相关政策,退役军人事务部官网已上线“优待证专题”,集中宣传介绍优待证的各项内容。同时,退役军人事务部正在推进优待证数字化,搭建统一的优待服务平台,以进一步方便持证人便捷享受优待。
委托他人申请(登记)所需材料?
除提交申请(登记)人所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及书面委托书原件。
优待证申领需提供的材料?
电子照片:个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K-50K,无边框,头部占图像尺寸2/3左右,人脸位置居中,24位RGB真彩色,背景为纯白色。
非济源示范区户籍退役军人申领优待证所需材料?
答: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
(1)公安部门制发的居住证;
(2)提供在济源缴满2年以上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3)提供在济源的个人房产相关证明材料;
(4)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情况说明;无工作单位的需本人签署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并配合提供政府函询联系地址、电话等信息。
建档立卡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本原件;
(3)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证件丢失、字迹不清存疑或以上证件中未显示入伍时间、退役时间的,还需提供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的入伍登记表、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
(4)“三属”人员需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材料,持证人需提供烈士证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非持证人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明等;
(5)立功受奖人员需提供立功受奖材料或证明;
(6)帮扶援助对象需提供低保证、特困证等证明:
(7)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建档立卡登记对象?
(1)退役干部:包括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军队转业干部、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复员干部、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官。
(2)退役士兵:包括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士官、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国家供养的退役士兵、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士。
(3)复员军人:包括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其他复员军人。
(4)其他:包括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人员、参战参试、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
优待证申领对象?
在申请优待证前应先进行建档立卡,已进行过信息采集的,可在信息采集基础上补充完善相关材料。
(1)退役军人: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二条)。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也符合申领条件(《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一条)。
(2)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第四十九条)。
移交政府安置的无军籍职工安置去向审定后可以再调整吗?
不可以。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总后勤部司令部《关于完善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易地安置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办发〔2014〕13号)第三条规定,无军籍职工移交安置去向一经审定,原则上不再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