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适老模式
无障碍阅读
搜索
政策文件
政策解读
政策直达平台
选择部门
全部
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教育体育局
工业信息和科技局
财政局
审计局
公安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交通运输局
农业农村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态环境局
民政局
司法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水利局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卫生健康委员会
退役军人事务局
应急管理局
医疗保障局
全部
智能问答
我要咨询政策
向12345热线发起诉求
农村土地承包问题
问:农村耕地30年不动地,30年村内人员变动较大,咨询村民会议通过同意动地是否可以动地? 答:我国农村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符合我国基本国情。《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实施前,我市一些地方通过“三年一小条 五年一大动”的办法解决人地矛盾,有的甚至随意调整收回农户承包地,侵害了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也影响了农民对土地投入的积极性。 为切实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好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农户承包地。2007年颁布实施的《物权法》进一步明确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用益物权性质。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采取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以农户为单位进行,在集体统一组织承包的时点上,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平等地享有承包土地的权利,承包结果是公平的,农民群众是满意的。随着时间推移和家庭人口变化,会出现农户间人均承包地占有差异。但承包期内,作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户家庭成员共同享有对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利,不存在新增成员无地问题。按照家庭人员变化调整承包地,既不符合国家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不利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也不利于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如果采用调整其他农户承包地的办法解决人地矛盾,农村就会无休止地调地,承包关系就很难稳定下来,就会侵害其他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在承包期内,应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用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土地、承包方自愿依法交回的土地等,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分类排队,逐步解决新增人口要地问题。对确因缺地导致生活贫困的,应当将该户农民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贫困救助体系,并帮助转移就业。 综上,我市二轮承包从1998年10月1日开始至2028年9月30日结束,其间2014年到2016年又按照国家的政策和法律对农户承包的耕地进行了确权登记颁证,依照政策法律规定,确权后的耕地至二轮承包期结束前是不允许变动的。
什么是财政审计?
财政审计,是指审计机关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国家财政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财政审计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宏观性。财政审计涉及财政政策、财政体制、财政制度等国家宏观调控方面的事项,要重点关注政府间财政关系以及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等方面的协调情况,并对涉及宏观政策方面的问题做出审计评价。二是整体性。财政审计要对政府的所有收入和支出进行监督,涉及政府活动的方方面面;同时,财政审计要从国家治理的高度对财政活动进行总体把握,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对财政管理的总体情况做出评价。三是政策性。财政审计通过对政府部门财政收支规模、结构、管理和政策实施效果的审查,揭示预算分配和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完善资金分配、加强预算管理等方面的建议,促进提高政策实施效果。
预算评审、部门预算项目评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评审的送审项目资料需关注哪些事项?
1.送审项目资料应当真实、完整,如资料为复印件时,须注明 “与原件一致”并签章(项目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封面+骑缝)。 2. 送审项目资料应制作清单,需注明资料数量、原件或复印件、单位邮箱号码,并签章。 3. 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认定表必须由甲方根据相关情况,确定定价原则及价格,签字并加盖公章。
发挥引领作用提升建设质效推进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十四五”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规划》解读
工程勘察设计是工程建设的先导和灵魂,正确认识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在工程建设中的主导地位、充分发挥其引领作用,对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乃至整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无论是城市规划还是城市建设,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人民群众的需求,为人民创造更加幸福的美好生活;强调不但要搞好总体规划,还要加强主要功能区块、主要景观、主要建筑物的设计,体现城市精神、展现城市特色、提升城市魅力。这些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新时期的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十四五”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回顾总结“十三五”时期行业发展成就,系统分析面临的新机遇和新挑战,全面部署“十四五”时期行业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相关负责人对《规划》进行了解读。 问:《规划》出台的背景? 答:“十三五”时期,我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平稳,通过采取行业政策制定、组织模式创新、关键技术研发、国际交流合作等一系列举措,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规模进一步扩大,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进一步提高,设计建成一大批国家重点工程,方案独创性有所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水平再上新台阶。2020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数量达2.4万家,从业人员440万人,营业收入7.2万亿元,利润总额2937.4亿元,科技活动费用支出1867.6亿元。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背景下,各项指标仍达到较高水平,较好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的目标任务,为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和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进入了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更新、完整居住社区建设、乡村建设行动等工作任务为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带来了新机遇,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指明了新方向。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推进,特别是数字技术与建筑业广泛融合和深度渗透,为行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新动力。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建筑师负责制等新模式快速发展,拓展了行业业务新空间。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对行业转型升级提出了新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为指导和促进“十四五”时期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十四五”规划体系相关工作安排,编制形成《规划》。 问:《规划》编制总体考虑是什么? 答:《规划》立足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发展定位,紧密结合推进行业绿色化、工业化、数字化转型的发展要求,以发挥工程勘察设计在工程建设中的引领作用为出发点,以解决当前制约行业改革与发展的突出问题为落脚点,充分考虑行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聚焦行业发展,突出系统治理,强化综合施策,明确“十四五”时期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发展形势、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内容,指导未来5年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规划》编制坚持了四项原则: 一是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强化勘察设计企业主体地位,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更好地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积极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动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和支持政策,科学推进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统一开放的市场环境。 二是坚持规范约束、标准引领。坚持全文强制性规范的核心底线要求,强化质量安全和性能品质保障措施。以服务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发挥技术方法类推荐性标准的创新引领作用,为工程勘察设计行业释放创新空间,促进设计大国向设计强国的转变。 三是坚持品质优先、绿色发展。牢牢守住质量安全底线,坚持把品质作为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的生命线,推动全生命周期管理、全面品质管理、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行业技术和管理水平。贯彻落实绿色低碳理念,促进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绿色发展,助力工程建设绿色产业链形成和延伸。 四是坚持人才为本、创新驱动。充分发挥人才支撑作用,完善各层级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提升人才队伍综合能力。坚持创新在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全局的核心地位,加强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动组织管理模式创新,提升勘察设计质量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问:“十四五”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目标主要包括什么? 答:“十四五”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目标分为总体目标、分项目标两个部分。 在总体目标方面。“十四五”时期,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稳步发展,规模持续扩大,效益显著提高,勘察设计在工程建设中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凸显。勘察设计相关法规制度不断完善,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诚信体系初步建立,勘察设计质量得到充分保障。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绿色化、工业化、数字化转型全面提速,技术管理创新和综合服务能力不断增强,标准化、集成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持续助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在分项目标方面。在总体目标下,《规划》提出了“五个进一步”的分项目标,即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设计质量进一步提升、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发展效益进一步提高。每个分项目标都提出了更为具体化的工作要求,将为检验《规划》实施绩效提供可比对的标尺。 问:《规划》提出了哪些重点任务? 答:《规划》紧扣“十四五”时期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为主线,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加快推进科技和管理创新为引擎,持续优化市场环境,改革监管方式,保障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品质,增强发展活力。《规划》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行业发展需求,提出了7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一是优化发展环境。针对勘察设计市场低价、无序、恶性竞争等问题,提出“稳步推进市场准入制度改革,营造健康有序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招投标管理制度,完善信用管理和协同监管机制”等举措,健全市场运行机制。 二是严守发展底线。针对勘察设计企业内部质量监管机制松散及政府监管方式单一、监管能力不强、处罚力度不足等问题,提出“加强建筑和城市风貌管理,完善勘察设计质量责任体系,创新勘察设计质量监管方式,深化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勘察设计质量保险制度”等举措,保障勘察设计质量。 三是提高发展质量。针对勘察设计领域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强、引领作用发挥不足等问题,提出“全面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提升建筑绿色低碳设计水平,发挥绿色勘察基础作用,加强低碳关键技术研发应用,完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等举措,推进建筑业绿色低碳发展。 四是增强发展动力。针对勘察设计企业重经营、轻科研、创新动力不足、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提出“完善勘察设计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持续加强前瞻性技术研究,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增强方案设计原创能力”等举措,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五是提升发展效能。针对行业数字化转型意愿不强、自主可控BIM软件应用比例低等问题,提出“推进勘察设计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升级迭代,推进BIM全过程应用,推广工程项目数字化交付,积极推进智能化标准化集成化设计”等举措,推动行业数字化转型。 六是完善发展方式。针对勘察设计企业业务模式单一、全链条整合能力弱的问题,提出“稳步推进工程总承包模式,推广全过程工程咨询,推进建筑师负责制,进一步推行岩土工程专业体制”等举措,推进多元服务模式。 七是筑牢发展基础。针对行业人才吸引力下降、发展后劲不足的问题,提出“创新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壮大行业领军人才队伍,增强注册执业人员综合能力,加强行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等举措,优化行业人才培养体系。 问:下一步如何组织实施《规划》? 答:《规划》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规划》的贯彻实施,是一项全局性和长期性的系统工程,要常抓不懈。实现《规划》目标,需要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各个市场主体、有关行业协会等多方面的协力配合、实干奋进。 一是细化目标任务。各地要从本地区实际出发,对《规划》的目标和任务进行科学分解和精准细化,完善已经出台的本地区行业发展规划,为实施和推进《规划》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加强宣贯引导。各地要做好《规划》宣贯工作,加强对各市场主体特别是对行业骨干企业的引导和推动,统一思想,凝心汇智,合力推进《规划》的实施。 三是积极主动作为。各市场主体要结合实际积极主动贯彻落实《规划》各项工作任务,充分激发行业协会、企业和从业人员积极性,为实现《规划》目标,为推进我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携手同心,砥砺奋进,建功新时代。
强化设计引领,推进全过程标准化理念——《装配式住宅设计选型标准》解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决策部署,将标准化理念贯穿装配式建筑项目的设计、生产、施工、装修、运营维护全过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着力打造“1+3”标准化设计和生产体系,即编制1项行业标准《装配式住宅设计选型标准》(以下简称《标准》)、3项主要构件和部品部件尺寸指南(《钢结构住宅主要构件尺寸指南》《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住宅主要构件尺寸指南》《住宅装配化装修主要部品部件尺寸指南》)。《标准》于2022年4月1日正式实施。 《标准》为国内首部装配式住宅部品部件标准化设计选型标准,主要从正向的系统集成设计角度出发,解决标准化部品部件与前端设计衔接的相关问题,通过阐述如何通过标准化的部品部件进行结构、外围护、内装、设备与管线四大系统的集成设计,有效将建筑设计与部品部件选用结合。《标准》主要起草人、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郁银泉对《标准》内容进行了解读。 问:为什么要制定《标准》? 答:自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71号文《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发布以来,装配式住宅在我国得到了大量应用,相关技术有了很大进步。但目前很多设计院仍然先按传统思路进行设计,然后再将其拆分为预制构件,缺乏对标准化设计、系统集成等装配式建筑设计理念的应用,实际工程存在大量非标准尺寸部品部件及接口,生产、施工效率受到了极大影响,标准化问题已经成为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阻碍,亟须在设计理念层面对设计人员进行引导。《标准》的制定,旨在引领设计单位实施标准化正向设计,重点解决装配式建筑标准化设计与标准化构件和部品部件应用之间的衔接问题,为设计人员提供强有力技术指导,推广“少规格、多组合”的设计方法。同时,与3项主要构件和部品部件尺寸指南共同构建“1+3”标准化设计和生产体系,将全面打通装配式住宅设计、生产和工程施工环节,推进全产业链协同发展,通过明确通用部品部件的具体尺寸,逐步将定制化、小规模的生产方式向标准化、社会化转变,全面提升新型建筑工业化生产、设计和施工效率,推动装配式住宅产业向标准化、规模化、市场化迈进。 问:什么是设计选型? 答:设计选型,就是以装配式为代表的新型建造体系为基础,对技术体系、部品部件及其接口等进行比较、选择、优化、确定的设计方法,主要包含在四大系统层级进行设计选型、在部品部件层级进行设计选型和基于生产、施工等各个建造环节相关因素进行迭代优化三个层级。在四大系统层级主要选择技术体系和相应技术、完成集成设计,在部品部件层级主要选择部品部件及其接口。设计选型应由建筑专业牵头协同结构、机电、内装等相关专业,以整体项目为对象,综合考虑内外制约因素,通过技术体系和部品部件的选型,由浅入深、逐步完成装配式住宅的设计工作。 问:《标准》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标准》共分为8章。其中,“总则”和“术语”规定了《标准》的编制目的、总体原则、适用范围和相关术语的基本概念;“基本规定”对设计选型应遵循的基本原则、设计选型的主要内容、部品部件及其接口的设计进行了深入规定;“建筑设计”给出了建筑设计的总体原则,提出模块及模块组合的设计方法,提出了平立面标准化和多样化设计的协调方法;“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和“内装修系统”从装配式建筑四大系统的角度分别结合其特征明确了体系、性能指标或部品部件的具体选型原则。 问:建筑专业在设计选型时应注意哪些设计要点? 答:作为龙头专业,建筑师首先应在整个住宅设计选型中充分发挥设计引领作用,从技术策划阶段开始,切实统筹各专业实现设计选型。建筑设计应采用模块和模块组合的设计方法,遵循模数及模数协调的基本原则,从前端有效协调建筑设计和部品部件的标准化。同时,平面设计应采用大空间的布置方式,立面设计应在标准化的基础上通过立面材质或色彩等实现多样化。对于卫生间、厨房、公共管道井等设备管线和部品集中的区域,应优先确定这些功能空间的尺寸。 问:结构系统设计选型要点是什么? 答:对于装配式住宅的结构系统而言,安全可靠、施工便捷、生产标准化程度高是其设计选型的核心目标。合理的结构系统选型,可以有效提高结构构件标准化程度,无论是构件预制生产还是现场施工安装,均能大幅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在技术策划阶段,就应该综合考虑地震烈度、设计高度、气候条件、加工单位的生产能力和施工单位的施工能力等因素选定适宜的结构技术体系。同时,结构专业应结合通用部件的选型,配合建筑专业进行建筑方案设计,优先选用标准化通用部件并考虑部件之间的接口和尺寸协调。 问:《标准》主要适用于何种结构类型?其设计选型分别有什么要点? 答: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和钢结构建筑是我国目前应用最为普遍的装配式建筑,《标准》主要适用于上述两种结构类型。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在选取结构体系和钢筋连接技术时,应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以保证装配式建筑质量,缩短装配式建筑周期,降低装配式建筑造价。在进行预制混凝土构件设计选型时,构件尺寸在生产、运输、吊装能力范围内宜大型化,在满足构造要求的前提下宜优选大直径、高强钢筋,楼板宜采用预应力技术,预制混凝土楼梯应采用通用部件。 钢结构体系的设计选型,主要以住宅高度为参考依据,如低、多层住宅主要为钢框架结构体系、冷弯薄壁型钢结构体系等,高层住宅可选用钢框架—中心支撑结构体系、钢框架—偏心支撑/屈曲约束支撑/延性墙板结构体系、钢框架—混凝土核心筒结构体系等。在钢构件设计选型层面,推荐选用性能优异的轧制型材,楼盖宜采用免拆模体系。 问:如何进行外围护系统的设计选型? 答:外围护系统设计应根据项目所在地的环境条件及当地相关节能等政策要求确定其性能目标,作为外围护部品选型的依据。《标准》中的外墙围护主要针对墙身部分,分为基层墙、功能层和装饰层三部分,可选用一体化产品方案或分离式装配方案,不建议采用预制墙板结合外保温薄抹灰、现场抹灰以及现场贴瓷砖等做法。同时,外墙围护的设计选型应结合外门窗、外挑阳台、空调板等各类部品部件的布置以及各类材质、纹理的效果,展现出丰富多彩的立面效果。 问: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修系统的设计选型要点是什么? 答:装配式住宅机电部品和内装修部品需要分别与其他三大系统全面配合,并尽量与主体结构相分离。在部品设计选型时,需要明确关键设计安装参数及相关要求,优先选用质量稳定、品质高、耐用性强、健康环保、安装便捷、易更换和易维护的通用部品。机电部品应在方案设计的基础上进行选型,同时提出机电部品的空间使用要求,并在施工图设计阶段需重点解决接口问题;内装修宜在建筑方案设计阶段进行部品选型,所选部品应配套完善的系统解决方案。
中国银保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关于银行保险机构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的金融支持,中国银保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关于银行保险机构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国银保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指导意见》的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十四五”规划将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作为“十四五”时期住房建设的重点任务。2021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其中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决策部署,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金融支持,助力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中国银保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了《指导意见》。 二、《指导意见》对银行保险机构提出了哪些要求? 《指导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市场化为导向、以风险可控为前提、以多方协同为保障,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发挥各类机构自身优势。国家开发银行、商业银行、保险机构、信托公司等,要充分发挥优势,立足自身业务特点,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金融支持力度。二是把握保障性租赁住房融资需求特点。银行保险机构根据自持类和非自有产权类保障性租赁住房特点,分别提供与需求相契合的金融支持。探索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特点的担保方式。三是建立完善内部机制。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优化金融服务组织架构,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提升保障性租赁住房金融服务专业化能力和水平。四是加强风险管理。遵循审慎稳健和安全性原则,做好融资主体准入管理,把控好项目风险,加强项目后续跟踪管理,严守风险底线。 三、《指导意见》对各地提出了什么要求? 《指导意见》对各地提出以下要求。一是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配套措施尽快落地。各地要尽快出台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具体办法,明确本地区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流程及工作要求等。二是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监督管理。各地要加快建立健全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出租和运营管理的全过程监督。严厉打击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名骗取银行保险机构优惠政策行为。三是做好项目准入管理。各地要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制度,及时与银行保险机构共享本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信息,定期向银行保险机构公布合格住房租赁企业名单和企业经营信息,为银行保险机构开展业务提供支持。对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的,方可适用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支持政策。 四、《指导意见》在金融监管方面有哪些支持措施? 银保监会多措并举,引领银行保险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金融支持。一是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拓宽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资金来源。二是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三是加强风险管控,防范好相关金融风险。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财务决算评审需提交的送审资料
1.报审文件; 2.相关部门对项目建议书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和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3.资金来源的相关文件; 4.经报送单位签字认可的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和情况说明书; 5.相关账目、原始凭证、国库集中支付凭单等对账资料; 6.财政部门对该项目出具的竣工结算批复文件; 7.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物资采购等环节的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含相关协议、补充协议和纪要); 8.与竣工财务决算有关的其他资料。
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的建设要求有哪些?
为指导地方规范有序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城市运管服平台”)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了《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指南》(以下简称《建设指南》),与《关于全面加快建设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的通知》一同印发实施。 问:发布《建设指南》的总体考虑是什么? 答: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部署,按照《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十四五”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等党中央、国务院文件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在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联网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加快建设城市运管服平台,推动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鉴于城市运管服平台融合了新的理念和新的要求,通过《建设指南》指导地方正确理解和把握平台建设原则、工作要求,规范有序、节约集约建设平台十分必要。《建设指南》与《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数据标准》,是现阶段全面建设城市运管服平台以及开展建设方案审查、平台实施和验收、平台运行维护和综合评价工作的基本依据和重要参考。 《建设指南》确定了国家、省、市三级平台的建设目标、建设原则、总体框架,明确了应用体系、数据体系、管理体系和基础环境建设的内容,提出了组织管理、实施步骤、方案评审、评估验收和运行维护等方面的工作要求。 问:《建设指南》包含哪些主要内容? 答:《建设指南》分为总则、建设要求、国家和省级平台建设、市级平台建设、项目管理共5章。 第一章“总则”,介绍了《建设指南》的编制背景、目的、定位以及适用范围,强调了《建设指南》适用于指导和规范国家平台、省级平台和市级平台的建设、验收、运行和维护工作。 第二章“建设要求”,明确了城市运管服平台的建设目标、建设原则与总体框架,强调通过搭建国家、省、市三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架构体系,实现对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状况的实时监测、动态分析、统筹协调、指挥监督和综合评价。 第三章和第四章“国家和省级平台建设”与“市级平台建设”,分别将国家和省级平台、市级平台的建设任务,按照应用体系建设、数据体系建设、管理体系建设和基础环境要求划分为4个主要建设内容,对每一个建设内容所对应的行业标准要求进行解读,重点对城市运管服平台在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内容基础上增加的城市运行安全监测相关建设任务进行阐述说明。 第五章“项目管理”,主要从项目最初的方案编制、组织实施等全周期管理角度,对项目的组织管理、实施步骤、方案评审、评估验收与运行维护等作出明确说明,规范了平台建设、运行和维护等要求,确保项目建设运行实效。 问:省级平台、市级平台现阶段需要建设哪些系统? 答:省级平台主要对全省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工作开展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价,现阶段应建设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监测分析、综合评价、决策建议、数据交换、数据汇聚、应用维护8个系统,省级可结合实际增加其他应用系统。 市级平台主要对全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工作开展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考核、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价,现阶段应建设业务指导、指挥协调、行业应用、公众服务、运行监测、综合评价、决策建议、数据交换、数据汇聚、应用维护10个系统,市级应结合实际增加其他应用系统。 问:如何建设运行监测系统? 答:当前,我国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监测工作仍存在统筹力度不够、监测手段模式落后、预警处置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城市基础设施领域运行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建设运行监测系统,对于保障城市安全高效健康运行、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运行监测系统主要聚焦市政设施、房屋建筑、交通设施和人员密集区域等领域的安全运行,重点对防洪排涝、燃气安全、路面塌陷、管网漏损、桥梁坍塌等风险隐患开展运行监测,对城市运行风险进行识别、评估、监测、预警和处置,实现城市运行全生命周期监测管理。各地在建设运行监测系统过程中,要按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和《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数据标准》开展系统建设。在具体工作中,应充分利用已投入使用的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城市生命线工程监测系统建设成果,集约化建设。 问:如何建立综合评价系统? 答:城市运管服平台是开展城市运行监测和城市管理监督工作的基础平台,是各级党委、政府抓好城市运行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也是为市民提供精准精细精致服务的重要窗口,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城市体检等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城市运管服平台通过建设综合评价系统,建立城市运行监测、城市管理监督评价指标体系,推动评价数据采集自动化、评价方法科学化。通过综合评价,为城市更新提供决策建议。 省级、市级平台综合评价系统,应聚焦城市运行安全高效健康、城市管理干净整洁有序等管理目标,按照城市运行监测和城市管理监督评价相关工作要求和标准规范,完善综合评价办法、评价标准和评价工作机制,科学规范开展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的综合评价工作。 问:省级平台和市级平台的组织体系如何建立? 答:在省级层面,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发挥省级城市管理议事协调机构作用,统筹协调城市运管服平台建设运行中的重大事项,有序推进省级平台建设,加强运行和维护管理。明确省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监督工作牵头单位,配强专业技术团队负责省级平台日常运行维护工作,确保平台持续稳定运行。 在市级层面,为推动构建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工作格局,切实发挥城市运管服平台指挥调度、统筹协调、高位监督等作用,市级、区级可依托原数字城管监督中心、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城市运行管理中心等机构建立城市运行管理服务指挥中心;加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队伍建设,切实做好平台建设、运行、管理、维护和综合评价等工作。 问:如何保障城市运管服平台建设质量? 答:一是建立高效协同推进机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分别建立城市运管服平台建设协调推进机制,统筹协调平台建设运行中的重大事项,加强平台建设顶层设计,落实平台建设资金,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保障平台建设顺利推进。 二是把好技术方案评审关。省级平台、市级平台建设技术方案应按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数据标准》制定。省级平台、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平台建设技术方案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专家审查,也可根据需要委托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审查;其他市级平台建设技术方案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审查。城市运管服平台建设技术方案经专家审查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 三是把好平台评估验收关。省级平台、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平台建设完成后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专家评估验收,也可根据需要委托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估验收;其他市级平台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估验收。
首页
上8页
<
57
58
59
60
61
62
63
>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