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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济源示范区对企业、事业单位获得国家、省级科技进步奖的有什么优惠政策?
辖区内单位或企业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级、省级科学技术奖励的,按照《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济管[2020]10号文件规定,示范区财政对获得国家、省科技进步奖的予以奖励。其中: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特等奖的奖励100万元、一等奖的奖励50万元、二等奖的奖励30万元;对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的奖励30万元、二等奖的奖励20万元、三等奖的奖励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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