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超长期特别国债?老百姓能买吗?详解→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为系统解决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进程中一些重大项目建设的资金问题,从今年开始拟连续几年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用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今年先发行1万亿元。
  超长期特别国债是什么?老百姓能买吗?一起来了解下。
  01什么是超长期特别国债?
  专家介绍,我们平时常听到的国债大多指储蓄国债。而今年两会提到的超长期特别国债,包含三个关键词——超长期、特别、国债。
  “超长期”指的是期限。在债券市场上,一般认为发行期限在10年以上的利率债为“超长期债券”。和普通国债相比,超长期债券能够缓解中短期偿债压力,以时间换空间。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石英华介绍,超长期债券减缓了中短期还款压力,又会拉长整个资金发挥作用的周期。“财政政策的工具包在进一步丰富,对用好政策空间、更好地发挥财政政策的效应是积极的。”
  “特别”说的是资金用途。它是为特定目标发行的、具有明确用途的国债,资金需要专款专用。根据政府工作报告,这次提到的超长期特别国债,目标是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国债”是国家为了筹集财政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认为是最安全的投资工具。
  02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有何意义?
  今年,我国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在多种政策工具中,超长期特别国债的加入格外引人注目。粤开证券研究院院长、中国税务学会常务理事罗志恒分析,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有深刻意义。
  扩大总需求,巩固当前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是短期第一重目标。
  重大项目和工程形成,降低了经济社会运行成本,有利于提高经济运行效率、优化供给结构。
  优化中央和地方的债务结构,降低债务风险。
  此外,专家分析,根据政府工作报告,超长期特别国债从今年开始拟连续几年发行,将有助于提振市场信心和预期,释放出积极的财政政策将更好支持经济发展的信号。
  03老百姓能购买超长期特别国债吗?
  据了解,超长期特别国债并非第一次发行。我国最早在1998年向国有四大行定向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主要是为了补充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本金等问题。
  2007年发行特别国债15500亿元,用于成立国家外汇投资公司的资本金。最近一次是2020年,当年发行10000亿元抗疫特别国债。
  那么,老百姓能购买超长期特别国债吗?这要看发行方式,如果是面向公众公开发行,就可以购买;如果是定向发行,就不能购买了。后续工作还在安排中。
  (来源:央视新闻)
  
哪几类家属只是享受待遇,并不属于“三属”身份,不能发放优待证?
  1、军休干部病故后,家属享受病故军人遗属待遇;
  2、1-4级残疾军人病故后,家属享受病故军人遗属待遇;
  3、残疾军人因战、因公旧伤复发死亡后,家属享受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待遇。
烈士生前的配偶再婚后继续赡养烈士父母的,怎么分发?
  烈士生前的配偶再婚后继续赡养烈士父母,继续抚养烈士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的,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参照烈士遗属定期抚恤金的标准给予补助。
异地祭扫组织服务对象?
  异地祭扫组织服务对象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如确无上述人员的,可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女婿、儿媳、公、婆、岳父、岳母等。
烈士亲属异地祭扫期间可享受哪些组织服务保障?
  《关于做好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组织服务工作的意见》明确了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的组织保障标准,针对参与组织祭扫的烈士亲属,由负责组织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承担省际城市间交通及食宿费,由烈士安葬地或者纪念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承担当地交通及食宿费;针对自行祭扫的烈士亲属,祭扫回程后凭“烈士亲属异地祭扫介绍信”回执,由户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当地机关工作人员国内差旅费处级及以下标准给予定额补助。其中,省际城市间交通费按照火车票标准计算,食宿及当地交通费按照3天计算。保障主体和保障标准的明确,可较好地解决此前各地操作过程中不规范、不统一的情况。
【社会救助政策问答第18期】申请低保对户籍地有哪些要求?
  关于户籍地要求,民政部和我省低保审核确认办法都有明确规定。根据《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民发〔2021〕57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可以由其中一个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一致的家庭成员向其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均不一致的,可由任一家庭成员向其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根据《河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豫民〔2022〕4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可以由其中一个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一致的家庭成员向其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均不一致的,可由任一家庭成员向其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县级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咨询电话可从河南省各级民政部门社会救助热线(https://mzt.henan.gov.cn)查询。
   
   
  
【社会救助政策问答第17期】临时救助的审核审批程序是什么?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豫政〔2015〕32号)《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民文〔2019〕194号)规定,临时救助按照以下方式审核审批。
  (一)急难型审核审批程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民政部门要简化审核审批程序,采取直接受理、一事一议、“先行救助”等方式,提高救助的时效性。急难情况缓解后,救助对象要配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民政部门按程序规定补齐审核审批手续等相关证明材料。因如当事人死亡或失联等特殊情况无法补齐相关手续的,要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民政部门集体研究会议记录和经办人签字。
  (二)支出型审核审批程序。各地要严格执行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审批程序,规范各个环节工作。临时救助金额不超过当地当年城市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手续,并发放临时救助金;临时救助金额超过当地当年城市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规定程序审批。对申请对象中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供养人员,不再核对其家庭经济状况,重点核实其生活必需支出情况。    对遭遇重大生活困难的, 在综合运用各项救助帮扶政策的基础上,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救助额度。
  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县级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咨询电话可从河南省各级民政部门社会救助热线(https://mzt.henan.gov.cn)查询。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时间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9日进行,请于3月4日—9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