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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车辆可享受“绿通”政策?
最近,在后台经常收到这样的留言:为什么明明装的是鲜活农产品,但却不能享受“绿通”政策?为什么有的鲜活农产品与其他农产品混装,依旧能够享受政策福利?究竟什么样的车辆可享受“绿通”政策?今天继续为大家答疑解惑。
运输产品属于免费品种范围
按照有关规定,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
针对部分蔬菜水果品种名称相近、外形相似或存在别名、商品名,导致识别认定口径不统一的问题,经商有关部门,对《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进行了修订完善,并参照国内贸易行业标准、农业行业标准等,新增品种名称与别名和商品名的对照表,确保所有符合标准的鲜活农产品正常享受“绿通”政策。
蔬菜别名及常用商品名称对照表
水果别名及常用商品名称对照表
符合“整车合法装载”标准
车货总重和外廓尺寸的最大限值,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生产标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和相关规定执行。
其中,享受“绿通”政策的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
《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与其他农产品混装,且混装的其他农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20%的车辆(仓栅式货车暂以实心栏板高度计算车厢容积),参照整车合法装载车辆执行。
运送不可拆解大型物体的低平板专用半挂车载运鲜活农产品的,不享受“绿通”政策。
考虑到称重设备可能出现的合理误差,对车货总重超限超载幅度未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整车合法装载车辆执行。
超限超载车辆不能享受“绿通”政策
装载的鲜活农产品符合免费品种范围、运输车辆符合“整车合法装载”标准,是享受“绿通”政策的两个基本前提。超限超载车辆不能享受“绿通”政策,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
违法超限超载会导致车辆安全性能大幅下降,引发刹车失灵、车辆失控、货物遗洒、车辆侧翻等交通安全事故,不仅影响违法车辆用户自身安全,更会对其他守法车辆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威胁。
我国公路承载能力是按照以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车辆重量、长度、高度、宽度为基本依据设计建设的,车辆违法超限超载不仅会大幅降低公路基础设施的使用寿命,还会引发公路桥梁垮塌、车辆卡桥等严重安全事故。
同时,违法超限超载还会产生不公平竞争,非法车辆通过加长、加高、加宽等方式装载更多货物,使守法运输业户难以生存,出现劣币驱逐良币,严重影响货运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运送不可拆解大型物体的低平板专用半挂车载运鲜活农产品的,不享受“绿通”政策。
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不能享受“绿通”免费政策,也是为了贯彻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以及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的要求,通过释放只有守法诚信运输才能享受国家支持鼓励政策的明确信号,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本文参考《关于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服务水平的通知》
来源:交通运输部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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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单位缴费信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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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行规定》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在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要完善全域覆盖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为发展“明底线”“划边框”;在中央深改委第三次会议上,要求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制度体系;在2023年10月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2024年两会期间看望环境资源界委员、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的讲话中均进一步强调要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2024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作出系统部署。 2017年,原环境保护部在连云港、济南等4个城市试点开展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研究,于2018年在长江经济带11省(市)和青海省试点推开,2019年开始在全国推开,2021年完成省、市两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编制发布并正式实施。近几年,各地在实施应用、调整更新、跟踪评估及监督管理等方面不断发现一些新的亟需明确的问题,迫切需要加强指导。 《暂行规定》是我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生态环境领域促进新质生产力“1+N”政策体系的N个文件之一,更是回应地方关切,加强对地方工作指导的迫切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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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算不算工龄?
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和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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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待证有使用年限吗?
优待证没有使用年限。但是、由于优待证以银行借记卡为载体,按照银行规定,借记卡有一定的有效期。到期后,持证人应前往合作银行营业网点提出换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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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问答
1.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答:生源地指的是大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市县,信用助学贷款指的是以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信用作为贷款担保用于高校学生每学年的学费、住宿费及日常生活所需资金的贷款。
2.既然是贷款,那么贷款的利息由谁承担?
答:贷款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承担。
学生毕业离校后,从当年的9月20日开始自己承担利息。
3.哪些学生具有贷款资格?
答:被高校(在教育部公布的高校名单中)正式录取的本、专科、研究生或第二学士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在校生和当年新生。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哪些学生?
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脱贫户及风险未消除的监测户家庭学生、低保及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和因遭遇突发性自然灾害、家庭变故、受疫情影响等其他因素导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收入无法满足学生在校期间的基本生活支出的。
5.能贷多少?
答:贷款不少于1000元,本专科学生每年贷款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年贷款不超过20000元,且是100的整数倍。
6.能贷多长时间?
答:贷款期限为剩余在校年数+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如:四年制本科的三年级当年最长贷(4-2)+15=17年。建议贷款年限不少于6年。
7.需要哪些材料?
答:所需材料有:录取通知书原件;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两个户口本均需)原件;贷款申请表原件(由贷款系统导出,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需要导出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
8.什么是预申请?
答:预申请是指在大学新生在毕业高中进行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高中三年内只要享受过国家助学金的均可以通过高中预申请,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可进行高中预申请。
9.在哪里办理?
答:首次贷款办理,需贷款学生携带所需材料和共同借款人一起到贷款办理点现场办理。原则上济源一中、高级中学、济源四中、济源六中毕业的大学新生可以在毕业高中申请办理,其他高中毕业的大学新生和在校大学生到教体局西区141房间现场办理贷款合同签订,或到上述四个办理点就近办理。
10.是一次申请可以贷大学几年的费用吗?
答:不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按学年进行的,即每学年申请1次贷款。每年的7月20日——9月10日期间办理贷款。
11.首次贷款以后的贷款怎么办理?
答:首次贷款以后的贷款称之为续贷。续贷可以现场办理也可以网上远程办理,鼓励网上远程续贷办理,每年的7月20日——9月10日期间。
12.贷款什么时候还款?
答:还款时间要由贷款期限及家庭经济状况共同确定。在学生大学毕业后,有5年的贷款宽限期,在5年宽限期内只需按年度(每年的12月20日)偿还利息,不需偿还本金。宽限期后按照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偿还本金和利息。贷款年限在宽限期内,按贷款期限还款,助学贷款不延期,到期即还,否则会影响学生个人征信。
13.能不能在贷款年限前还款?
答:可以申请提前还款。家庭经济状况好转,经济条件允许的可以申请提前还款,不违约。
14.怎么还款?
答:还款可以线上或线下还款。
线上,可以在每月(10月、12月除外)的15日之前申请提前还款,将所还资金存入贷款专用账户,当月20日扣款。或在支付宝内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小程序,按提示操作。
线下,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到教体局现场还款,支持银行卡(储蓄卡)、微信、支付宝支付,不支持信用卡。
15.还款是不是必须一次性还清吗?
答:不是。还款可以一次还清全部贷款,也可以单笔合同还清,或者还部分贷款,不少于500元即可。
16.贷款后有什么优惠可以享受吗?
答:贷款的学生到高校后申请高校资助优先获批,如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国家励志奖学金等的申请。毕业后,服兵役、特岗教师的可以享受助学贷款代偿,即国家偿还贷款;在贫困县县级以下的基层企、事业单位(包含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技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生站、文化站等)服务满3年的可以申请助学贷款代偿;是申请2000元就业创业补贴和公益岗的条件之一。
咨询专线:0391--6613060 0391-5591661
到访地址:济源教育体育局西区141房间、144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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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环评导则》制定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首先,制定《公路环评导则》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包括公路在内的交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强调,要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安全效益相统一。国务院印发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要求,要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因此,必须通过制定《公路环评导则》,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交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在实处,推动建设绿色低碳公路。其次,制定《公路环评导则》是减缓公路项目建设不利生态环境影响的必然要求。公路作为重要的交通基础设施,其环境影响客观存在。一般而言,公路项目选线难以完全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居民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区,可能对沿线生态系统、声环境等造成较为明显的不利影响,亟需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公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要求,切实提高公路项目生态环保水平,切实保护沿线生态环境和保障相关居民合法利益,推动建设绿色公路。第三,制定《公路环评导则》是进一步规范该类项目环评管理的现实需要。近年来,我部先后发布生态环评导则、声环境导则、地下水环评导则等一系列环评技术导则,为公路项目环评工作开展提供了技术支撑。但是,在公路项目环评实践中也出现了噪声预测模型采用参数不一致、评价重点不突出、生态及噪声防治措施不明确、温室气体排放和适应气候变化等新要求未纳入评价内容等问题。此次导则的出台,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能够进一步规范公路项目环评工作,统一管理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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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因残的救助对象提交什么材料?
本年度因病住院就诊证明、诊断书、病案首页、医疗费用结算发票或医保结算单据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红章);慢性病卡;残疾证;导致目前生活严重困难情况说明等印证材料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