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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政策问答第11期】核算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时,刚性支出包括哪些?如何进行扣减?
答:根据《河南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豫民〔2021〕5号),家庭刚性支出费用主要指用于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的必需费用,刚性支出按下列方式计算: (一)因病费用。对提出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家庭成员因病住院(含门诊慢性病)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保险、其他相关救助政策后,由个人自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实际支付金额予以扣减。 (二)因残费用。残疾人康复治疗及必要的辅助器械配备个人实际支出费用予以扣减(提供原件票据)。 (三)因学费用。对家庭成员中有在普惠性幼儿园或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按一学年教育费用刚性支出(指个人负担的学费、住宿费或保教费扣除获得政府或社会资助后的实际支出)予以扣减。在民办非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学生,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教育费用刚性支出标准予以扣减。 (四)必要就业成本。对就业人员就业成本按照务工地同期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0%予以扣减。 (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收入和刚性支出。
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蓝佛安关于当前经济财政形势的问答
记者:财政政策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这些年积极的财政政策如何持续显效,为稳定宏观经济提供支撑? 蓝佛安:习近平总书记对财政工作高度重视,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对事关财政事业发展的重大长远问题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推进新时代财政改革发展提供了指针、指南、指引。科学有效的宏观调控是习近平经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每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积极的财政政策定调指向,对赤字规模、税费支持政策、政府债券使用、重点领域保障等提出明确要求。财政部门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连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为稳定宏观经济出力。 一是科学确定赤字率水平,保持适度支出强度。赤字率是宏观政策的一个重要风向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宏观调控必须适应发展阶段性特征和经济形势变化,该扩大需求时要扩大需求,该调整供给时要调整供给,相机抉择,开准药方”。我们合理、审慎确定赤字率水平,既适度扩大支出规模,满足实际需要,又“留有后手”,为应对未来可能的风险挑战留出空间。2023年年初,按照党中央关于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的部署,财政赤字率按3%安排。年中,我国多地遭遇暴雨、洪涝、台风等灾害,无论从支持受灾群众尽快重建家园、恢复生产生活看,还是从防灾减灾救灾长远计,都必须及时有力应对。四季度,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经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查批准,增发1万亿元国债,全部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安排给地方,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相应地,全国财政赤字率从3%提高到3.8%左右。虽然赤字率提升了,但我国政府负债率仍处于合理区间。这些年,通过合理安排赤字规模,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保持较大力度,从2012年的12.6万亿元增加到2022年的26.1万亿元,保障了国家重大战略和民生政策落实。 二是优化减税降费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税收是政府收入的基本形式,减税降费兼具需求管理和供给管理属性,既能扩大总需求、激发市场活力,又能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提升潜在增长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要落地生根,让企业轻装上阵。”这些年的减税降费政策有一个明显特点,就是制度性安排与阶段性政策相结合,既立足长远深化税制改革,又着眼当下强化税收政策调节。我们接连打出营改增、个人所得税改革、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清理规范收费和基金等政策“组合拳”,2023年进一步突出前瞻性、连续性、精准性,对税费优惠政策延续的延续、优化的优化,特别是允许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将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20%等,体现对制造业的精准支持。 三是管好用好专项债券,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在政府投资工具中,专项债券既是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财政工具,也是地方政府补短板、增后劲、带动扩大有效投资的重要手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通过政府投资和政策激励有效带动全社会投资”“政府投资必须发挥好引导作用,这是应对经济周期性波动的有力工具”。2020年以来,我们累计新增安排专项债券14.6万亿元,支持了一大批水利、交通、能源、环保等领域重大项目建设。2023年安排新增专项债券3.8万亿元、比2022年增加1500亿元,充分考虑各地财力状况、债务风险水平等因素,重点向经济大省和使用效益好的地区倾斜,优先支持成熟度高的项目和在建项目,不“撒胡椒面”。初步统计,2023年发行的专项债券中,用作项目资本金的超过3000亿元,占发行总额比例超过9%,预计拉动社会投资超万亿元,发挥了政府投资“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 除了上述三大政策工具,我们还综合运用其他政策工具进行调节,包括转移支付、政府采购、财政贴息等。比如,政府采购规模一般占到一国GDP的10%—15%,是国内市场最大的采购主体。针对中小企业在采购活动中相对弱势的情况,我们制定出台预留份额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018—2022年,授予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合同占政府采购总金额75%左右,为中小企业提供了稳定支持。再如,我们推动基本建成包括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级再担保机构、市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内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流向中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记者:新一年,如何认识当前经济财政形势? 蓝佛安:当今世界变乱交织,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国际政治纷争和军事冲突多点爆发,世界经济增长动能不足,全球经济呈现高通胀、高利率、高债务、低增长“三高一低”态势,一些国家宏观政策在控通胀、稳增长、防风险之间艰难权衡,部分发展中国家面临货币贬值、资本外流、债务违约等严峻风险挑战。相比而言,2023年我国经济运行呈现前低、中高、后稳态势,就业物价总体稳定,国际收支基本平衡,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我国经济实力再上新台阶,仍是全球增长最大引擎。长远一点看,我国具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优势、超大规模市场的需求优势、产业体系配套完整的供给优势、大量高素质劳动者和企业家的人才优势,经济发展具备强劲的内生动力、韧性、潜力。 财政与经济密切相关。受益于经济恢复向好以及2022年基数等因素,2023年财政收入保持恢复性增长,与经济运行态势大体一致。前11个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20万亿元,同比增长7.9%,符合预期,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10.84万亿元,同比增长8.7%,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收入分别同比增长8%、6.5%、12.2%、11.9%,31个省份收入普遍实现增长。财政支出进度合理加快,前11个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85万亿元,同比增长4.9%。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9%,教育支出增长5.7%,农林水支出增长5.8%,科学技术支出增长4.3%,住房保障支出增长8.6%,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 总的来说,2023年,在严峻复杂形势下,中国经济顶住了压力、稳定了规模、提升了质量,充分印证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形势判断和决策部署的正确性预见性,充分证明了党中央复杂多变局面下驾驭经济工作的高超智慧和娴熟能力。我们现在面临的困难和挑战,都是前进中的问题、发展中的烦恼,只要我们在党的旗帜下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就一定能够继续爬坡过坎、攻坚克难,以自身工作的确定性应对形势变化的不确定性,把中国式现代化宏伟蓝图一步步变成美好现实。 记者:前不久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2024年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请介绍2024年积极财政政策的内涵。 蓝佛安: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这是党中央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对2024年财政政策定下的总基调。 “适度加力”方面,主要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组合使用专项债、国债以及税费优惠、财政补助、财政贴息、融资担保等多种政策工具,适度扩大财政支出规模,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一是保持适当支出强度,释放积极信号。除财政自身收入外,2024年安排一定规模的赤字,并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其他政府预算调入一部分资金,确保财政总的支出规模有所增加,更好发挥拉动国内需求、促进经济循环的作用,形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支撑。二是合理安排政府投资规模,发挥好带动放大效应。在保持政府总体杠杆率基本稳定原则下,继续安排适当规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强化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支持地方加大重点领域补短板力度,着力提高投资效率。三是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兜牢基层“三保”底线。2024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仍然保持一定规模,特别是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并向困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倾斜,强化财力薄弱地区的资金保障。四是优化调整税费政策,提高精准性和针对性。统筹宏观调控、财政可持续和优化税制的需要,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继续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坚决防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提质增效”方面,主要是推进财政管理法治化、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把同样的钱花出更大成效,同时加强与其他宏观政策协同联动,提升支持高质量发展的效果。一是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上下功夫,可以省的钱都省下来,不该花的钱一分都不乱花,集中财力办大事。二是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上下功夫,既用好有限的增量资金,又下大力气盘活、调整存量,将使用效果不好的资金腾出来用于保重点,防止支出固化僵化,做到“小钱小气、大钱大方”。三是在强化绩效管理上下功夫,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完善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链条机制,强化信息技术支撑,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在严肃财经纪律上下功夫,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和管理制度,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五是在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上下功夫,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深入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有效应对风险隐患,确保财政行稳致远。六是在强化政策协同发力上下功夫,使财政与货币、就业、产业、区域、科技、环保等政策保持取向一致、同频共振,放大组合效应。 记者:下一步,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财政政策将如何进一步发力? 蓝佛安: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必须把坚持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财政部门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党中央决策部署意图,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强化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促进国民经济循环畅通。 一是支持促消费、扩投资、稳外贸,更好统筹国内国际循环。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在财政补助、税费优惠、政府采购等方面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围绕居民消费升级方向,进一步研究鼓励和引导消费的财税政策,着力提升消费能力、优化消费环境、培育新型消费。统筹用好专项债券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车购税补助地方资金、铁路建设基金、民航发展基金等,推动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引导带动全社会投资。积极参与国际财经交流合作,发挥好关税等政策作用,支持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巩固外贸外资基本盘。 二是调结构、补短板、强弱项,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加大财政科技投入,进一步调整优化使用方向,向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国家战略科技任务聚焦。完善新型举国体制,全力支持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保障好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等资金需求。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统筹运用专项资金、政府采购、首台(套)保险补偿等政策,支持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培育新产业新赛道。深入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完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财政支持政策,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支持提升企业竞争力。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全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升乡村产业、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水平,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完善有利于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把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健全差异化财税政策,推动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落地实施,增强区域发展平衡性协调性。保持投入力度,围绕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等方面发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三是持续增进民生福祉,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基础之上,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推动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可及性均衡性。始终把教育作为国家战略性投入予以优先保障,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支持改善县域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建立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推进高校“双一流”建设,提升教育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强化就业优先导向,统筹运用税费减免、社保补贴、贷款贴息等政策,多渠道支持企业稳岗扩岗、个人创业就业。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健全公共卫生体系。进一步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深入实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支持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加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保障。健全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和安全监管体系,做大做强战略储备基金。支持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大文物古籍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支持力度,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推动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高品质精神文化需求。(来源:人民日报)
《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病毒感染及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解读问答
一、《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病毒感染及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出台背景是什么? 元旦春节假期临近,春运即将开始,人员流动将大幅上升,群众探亲访友、旅游、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将明显增加,可能进一步加大疫情传播风险。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组印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病毒感染及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冬春季、特别是元旦春节期间新冠及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扎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确保群众度过健康平安的节日。 二、元旦春节期间新冠疫情和其他重点传染病疫情形势如何? 全球新冠疫情仍在流行,病毒还在不断变异,2023年11月以来我国入境人员中JN.1新型变异株检出明显增加。当前我国新冠疫情保持低水平波浪式流行态势,但冬春季存在疫情反弹的风险。全国流感疫情仍在高位流行,部分地区肺炎支原体感染、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呈波动变化。预计全国多数地方元旦春节期间仍面临多种呼吸道传染病交替或共同流行的趋势。 三、《通知》中对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传染病防控工作有哪些具体要求? 一是强化口岸疫情防控力度。各地口岸要密切关注国际新冠及其他重点传染病疫情,严格落实入境人员体温监测、医学巡查、流行病学调查、医学排查等措施。 二是强化疫情监测预警。各地要加强多源数据的分析利用,根据多渠道监测结果动态开展疫情形势风险研判,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预警,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三是强化重点环节疫情防控。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统筹做好元旦春节期间运输组织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旅游景区要做好室内旅游场所清洁消毒、通风换气等工作。教育部门、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离校返乡、开学返校等工作的指导,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要加强外来人员探视等管理。 四是强化聚集性疫情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各地要强化元旦春节期间聚集性疫情的应急处置,结合本地区多发的自然灾害和事故灾害等特点,做好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救援准备。 五是强化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各地要大力推进含XBB变异株抗原成分的新冠病毒疫苗、流感疫苗、肺炎球菌疫苗等接种工作,引导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等重症高风险人群积极主动接种疫苗。 六是强化医疗救治保障。各地要合理调配假期期间医疗资源,优化诊疗流程,加大感冒、退热、止咳等药店常用药品的市场投放和储备,满足群众假期期间正常就医用药需求。 七是强化宣传教育。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开展新冠及其他冬春季重点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和政策解读,引导公众保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积极倡导主动接种疫苗,做好旅途个人防护。 四、元旦春节期间出行人员如何做好个人防护? 一是出行前,密切关注目的地传染病疫情动态和相关部门发布的信息提示,合理安排行程。倡导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人员避免参加集体活动或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二是旅途中,建议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期间科学佩戴口罩;建议老年人、严重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等尽量减少前往人群聚集的旅游景区和室内公共场所,如确需前往应科学佩戴口罩。 三是返程后,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不适症状后及时就诊,回国人员应主动告知医生出境史。 五、《通知》中对疫情防控组织保障提出哪些具体要求? 一是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保持联防联控机制有效运转,坚持“五级书记”抓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二是坚持“多病共防”,统筹推进新冠病毒感染和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保持元旦春节期间疫情形势总体平稳。三是加强元旦春节假期疫情防控人员的值班值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自查和整改,确保群众健康平安过节。 来源: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官网
哪些鲜活农产品享受“绿通”政策?
什么是“绿通”政策? “绿通”即为: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2022年11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服务水平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明确,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什么是鲜活农产品? 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鲜活农产品是指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仔猪、转地放蜂),新鲜的肉、蛋、奶。畜禽、水产品、瓜果、蔬菜、肉、蛋、奶等的深加工产品,以及花、草、苗木、粮食等不属于鲜活农产品范围,不适用“绿色通道”运输政策。 如何判断“新鲜”“鲜活”“深加工”? 《通知》中明确对于新鲜蔬菜,可参照国家行业标准《新鲜蔬菜分类与代码》关于“蔬菜叶片或其他可食用部位具有一定的光泽和水分,没有发生萎蔫现象”的规定进行判断。 对于去皮、 去叶、清洗、分割等粗(初)加工的目录中的鲜活农产品,可以正常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对产品深加工,可参照《农业农村部等15部门关于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农产发〔2018〕3号)中,关于“农产品精深加工是在粗加工、初加工基础上,将其营养成分、功能成分、活性物质和副产物等进行再次加工,实现精加工、深加工等多次增值的加工过程”的规定进行判断。 哪些鲜活农产品享受“绿通”政策? 根据以下三张表,您就会找到答案! 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 蔬菜别名及常用商品名称对照表 水果别名及常用商品名称对照表 来源丨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服务水平的通知》(交办公路〔2022〕78号)
从业资格证异地换证怎么办理?
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到期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为便利广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网上办事,我部组织建设的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已实现了全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申领、补发、换发、变更、注销,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等高频服务事项的“全程网办”“跨省通办”服务。 建议您可通过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网站(https://ysfw.mot.gov.cn)、道路运政一网通办微信小程序、道运通手机APP等入口网上申请办理从业资格证换证业务。 来源:交通运输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包车客运管理的通知》废止后有没有相关类似的法规代替?
从事包车客运的,应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3号)、《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交运发〔2018〕55号)等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
河南省首版次软件产品的申报认定程序包括哪些?
1.提交材料。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申报,填写《河南省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申报材料,向示范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 2.地方审核。示范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依据认定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择优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 3.专家评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组织成立专家组,对各地推荐产品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形成专家组意见。 4.产品公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根据专家组意见,择优确定《2022年度河南省首版次软件产品名单》,并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发布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布《2022年度河南省首版次软件产品名单》,向申报单位颁发证书。
河南省首版次软件产品的申报范围包括哪些?
1.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办公套件等基础软件; 2.工业设计仿真、生产控制、工控安全、工业APP等工业软件; 3.教育、医疗、金融、能源、交通、电子政务、文化旅游、公共服务等大型行业应用软件; 4.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工业互联网、区块链等新兴平台软件; 5.嵌入式操作系统、支撑软件、应用软件等嵌入式软件; 6.信息安全产品软件; 7.工具、测试等支撑类软件。 企业研制开发的自用软件和用户定制的非通用软件不属于申报认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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