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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车客运自有车辆事宜
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中第十一条中规定:经营省内包车客运的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0辆以上。1、申请人有自有车辆10辆,其中5辆是道路公交化客运班线运营车辆,在车辆符合技术等级要求的情况下,可以审批包车客运吗?2、包车客运允许申请人拟投入车辆申请吗?3、10辆以上是最少11辆吗? 答:您好,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3号,简称《客规》)的相关规定,申请人可以使用符合客车技术要求和类型等级要求的自有客运车辆申请包车客运经营;申请人可以对拟投入车辆进行承诺,按照确定的时间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实后,为投入运输的客车配发《道路运输证》。《客规》第十一条规定“经营省内包车客运的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0辆以上”,包括10辆。
《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技术规范》废止后,旅游大巴的安全例行检查应该参照哪个文件?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交运发〔2018〕55号)第三十二条规定,“客运企业应当建立客运车辆技术状况检查制度。对于不在客运站进行安全例检的客运车辆,客运企业应当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在每日出车前或收车后按照相关规定对客运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对于一个趟次超过1日的运输任务,途中的车辆技术状况检查由客运驾驶员具体实施。客运企业应主动排查并及时消除车辆安全隐患,每月检查车内安全带、应急锤、灭火器、三角警告牌以及应急门、应急窗、安全顶窗的开启装置等是否齐全、有效,安全出口通道是否畅通,确保客运车辆应急装置和安全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 旅游客运车辆的技术状况检查可参照《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交运规〔2019〕13号)附件1《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技术规范》。
省际包车客运,省际非定线旅游客运包车标志牌配发,车辆必须要在车籍所在地吗?
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规定,客运包车除执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下达的紧急包车任务外,其线路一端应当在车籍所在的设区的市。
集装箱车辆、冷藏车运输农产品,车辆高度超过4米可以免费吗?
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9号),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的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属于违法超限运输车辆,无法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建议相关车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装载,在确保自身交通安全的同时,充分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最大程度实现安全增效。
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货运企业申请国际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怎样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九条,“申请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应当向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备案;不予批准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同时,根据《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五条,“申请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经取得国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法人;(二)从事国内道路运输经营满3年,且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是指驾驶人员负同等或者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三)驾驶人员符合第六条的条件。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员、装卸管理员、押运员,应当符合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四)拟投入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达到一级;(五)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请参照执行。
对于客运新规中的“停靠站点”有什么要求及规定?
问:客运新规中提升了班车客运经营者经营自主权,明确班车客运经营者调整起讫地客运站点时,仅需办理备案,方便客运经营者增补停靠站点。对于这个“停靠站点”是否有什么要求及规定,如果增补的停靠站点超出了许可的班线线路的区间范围是否有效,如班线起讫点是A地到B地,增补的站点在C地,是否有效,有无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 答:《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17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持进站协议向原许可机关备案起讫地客运站点。其中“起讫地客运站点”是指进站发车的客运站,起讫地客运站点变化的应该重新备案。在客运线路起讫地城市市区、县城城区范围内,客运车辆可在客运站设置的停靠点上下旅客。
巡游出租车可以接网约车订单吗?
您好,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巡游出租汽车可根据乘客通过电信、互联网等方式提出的服务需求,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提供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服务,属于巡游出租汽车电召服务,但不属于网约车订单。
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如何办理?
您好,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是保障涉疫地区重点物资运输畅通的重要单证。通行证重点保障医疗与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物资、邮政快递等民生物资,农业、能源、原材料、重点工业品等重要是生产物资以及重点外贸企业物资运输,实行“一车一线路一证”。通行证由重点物资收发货单位提出申请,省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农业农村等部门根据各领域实际需求,分类统一发放。 非涉疫地区,可暂不启用通行证;运输起讫点均未启用通行证的,无需办理通行证。 需启用通行证的地区,由省级联防联控机制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专班关于全力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交运明电〔2022〕81号)部署要求,监制全国统一标准制式的通行证。 近期,交通运输部已发文要求充分发挥12328热线作用更好服务物流保通保畅有关工作,及时收集问题诉求,持续提升信息咨询业务即接即答与准确答复能力,向广大货车司机等做好政策的宣传引导和解释答复工作。 根据以上要求,可以向所在地区省级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建议拨打所在地区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获取更为详细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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