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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已经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效力有变化的,应如何处理?
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变更、撤销、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三日内撤回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并公开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对于办案过程记录的要求是什么?
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以文字、音像等形式,对行政处罚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进行全过程记录,归档保存。 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
行政处罚事实认定证据的要求是什么?
证据必须经查证属实,方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证据种类有哪些?
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行政机关应告知当事人哪些处罚相关信息?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行政处罚中执法人员回避的规定有哪些?
执法人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应当回避。当事人认为执法人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有权申请回避。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审查,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决定作出之前,不停止调查。 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依据非现场执法收集、固定的证据进行行政处罚有哪些规定?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利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违法事实的,应当经过法制和技术审核,确保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符合标准、设置合理、标志明显,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 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事实应当真实、清晰、完整、准确。行政机关应当审核记录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 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并采取信息化手段或者其他措施,为当事人查询、陈述和申辩提供便利。不得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当事人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 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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