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移交的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应当在《退役士兵接收安置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非集中移交的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应当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持退出现役证件、介绍信(集中移交的还应有《退役士兵接收安置通知书》)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报到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