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适老模式
无障碍阅读
搜索
政策文件
政策解读
政策直达平台
选择部门
全部
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教育体育局
工业信息和科技局
财政局
审计局
公安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交通运输局
农业农村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态环境局
民政局
司法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水利局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卫生健康委员会
退役军人事务局
应急管理局
医疗保障局
退役军人事务局
智能问答
我要咨询政策
优待证有使用年限吗?
优待证没有使用年限。但是、由于优待证以银行借记卡为载体,按照银行规定,借记卡有一定的有效期。到期后,持证人应前往合作银行营业网点提出换领申请。
因病、因残的救助对象提交什么材料?
本年度因病住院就诊证明、诊断书、病案首页、医疗费用结算发票或医保结算单据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红章);慢性病卡;残疾证;导致目前生活严重困难情况说明等印证材料各一份。
评定残疾等级的对象有哪些?
(一)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退出现役的军人、在服役期间因病评定了残疾等级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 (二)因战因公负伤时为行政编制的人民警察; (三)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致残的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 (四)为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斗争致残的人员; (五)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致残的人员;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伤残抚恤的其他人员。其中第(三)、第(四)、第(五)项人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应当认定视同工伤的,不在办理因战、因公伤残抚恤。
申领优待证时退役证和档案均丢失,怎么办?
需要到退役军人安置部门、人民武装部调取入退伍相关手续,复印并加盖手续保管部门印章,确认属实的可以申请办理优待证。 无军人档案材料的人员:只有退伍证,档案材料丢失的部分人员申领优待的,如退役证姓名、身份证信息与现用名一致,且入退伍时间记录明确的可以申领;部队无军籍职工,不属于退役军人,不发优待证。
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是多少?
2022年8月1日起,按照每人每月800元执行。
优抚对象已经死亡,家属冒领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的,如何处理?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抚恤优待对象有冒领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给予警告,限期退回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停止其享受的抚恤、优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优待证能否更换?
优待证出现特定情形可以进行更换。《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可以更换的情形以及到哪里更换。 持证人在申请更换优待证时,须交回原持有的优待证。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享受哪些待遇?
按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其在离队时可领取由部队发给的一次性退役金。回地方报到后可领取安置地人民政府发放的一次性经济补助,同时享有教育培训、就业创业、考学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首页
<
1
2
3
4
5
6
7
8
>
下8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