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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1月1日起,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以下简称两险)合并实施,缴费标准有哪些?
发布时间: 2023-06-13

1.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缴纳标准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9%,其中单位缴费率为职工工资总额的7%,个人为本人工资总额的2%;

2.其他非财政拨款用人单位的缴费费率为职工月工资总额的9.5%,其中单位缴费率为职工工资总额的7.5%,个人为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

3.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按照当年度政府公布的基数缴纳,缴费率为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