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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条件是什么?申报流程是什么?有无奖补政策?
发布时间: 2024-05-06

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条件为:1.依托单位必须在济源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依托单位为企业的,上年度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不低于2%或不少于300万元;3.依托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他机构的,近3年内在同一技术领域内转化的技术成果不少于1项,或完成的产学研合作项目不低于2项,或自主获得的知识产权成果不少于2项;4.工程中心符合产业发展政策,拥有一支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研究开发团队,其中专职管理和研发人员不少于5名,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所占总人数比例不得低于50%;5.工程中心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必要的检测、分析等仪器设备总值达到50万元以上,研究开发场地面积达50平方米以上。

申报流程: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采用集中申报的方式,1.符合条件的依托单位根据申报通知提交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一式三份报工科局;2.对申报资料形式审查合格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科组织或委托相关专业机构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及评审;3.工科根据专家论证意见确定拟同意建设的工程中心,并在工科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同意建设。

有奖补政策。

奖补政策:根据《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济管〔2020〕10号),对新认定的济源企业技术研究中心,给予建设单位一次性5万元的补助。经同意建设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享受免申即享,无需申报,由工科在下一年度集中进行奖补资金的申报兑付流程。具体为1.工科收集相关材料并函询相关部门意见后,报示范区管委会同意后进行公示;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递交财政部门进行资金审核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