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适老模式 无障碍阅读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策问答>公安局
关于对部分车驾管业务延期办的政策
发布时间: 2022-12-08

由于疫情原因,使群众办理部分车驾管业务受到一定影响,为全面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经请示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同意,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决定对部分车驾管业务在全省采取延期办理措施。

部分车驾管业务延期办清单

一、在202291日至202331日期间,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到期需要进行车辆检验的,统一将机动车检验有效期延长6个月。

二、在202291日至202331日期间,机动车因逾期检验强制报废的,统一将达到报废标准期限延长6个月。

三、机动车在办理转移、注销、变更迁出、变更换发新能源汽车号牌业务后,在202291日至202331日期间,原号牌号码保留期限满2年的,统一延长6个月。

四、互联网预选号牌有效期止在202291日至202331日期间,统一将预选号牌号码有效期延长6个月。

五、在202291日至202331日期间,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到期需要办理审验业务的,统一将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有效期延长6个月。

六、在202291日至202331日期间,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1年未换证的,统一将换证期限延长6个月。

七、对驾驶人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期满换证业务的,允许容缺身体条件证明办理,身体条件证明可在202341日前提交。

八、对202291日至202331日期间,因超过有效期3年未换证的机动车驾驶证注销的,统一将强制注销期限延长6个月。

九、对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止在202291日至202331日期间的,统一将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延长6个月。

十、对于202331日(含)前已申请满分教育但未完成满分教育的驾驶人,统一将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有效期延长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