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权是否只能由公安机关来行使?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行使。
  对比原规定,增加了一类主体,即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
  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是否可以集中行使权力?
  国家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推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在行政处罚实施主体的制度设计上增加了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将综合行政执法上升为法律概念。
  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
行政处罚的对象与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
  2.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条、八十四条
行政处罚的定义是什么?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行政处罚法》第二条对此作出规定,至此行政处罚有了明确的定义。
关于对部分车驾管业务延期办的政策
  由于疫情原因,使群众办理部分车驾管业务受到一定影响,为全面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经请示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同意,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决定对部分车驾管业务在全省采取延期办理措施。
  部分车驾管业务延期办清单
  一、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1日期间,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到期需要进行车辆检验的,统一将机动车检验有效期延长6个月。
  二、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1日期间,机动车因逾期检验强制报废的,统一将达到报废标准期限延长6个月。
  三、机动车在办理转移、注销、变更迁出、变更换发新能源汽车号牌业务后,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1日期间,原号牌号码保留期限满2年的,统一延长6个月。
  四、互联网预选号牌有效期止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1日期间,统一将预选号牌号码有效期延长6个月。
  五、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1日期间,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到期需要办理审验业务的,统一将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有效期延长6个月。
  六、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1日期间,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1年未换证的,统一将换证期限延长6个月。
  七、对驾驶人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期满换证业务的,允许容缺身体条件证明办理,身体条件证明可在2023年4月1日前提交。
  八、对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1日期间,因超过有效期3年未换证的机动车驾驶证注销的,统一将强制注销期限延长6个月。
  九、对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止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1日期间的,统一将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延长6个月。
  十、对于2023年3月1日(含)前已申请满分教育但未完成满分教育的驾驶人,统一将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有效期延长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