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政策解读 > 媒体解读
媒体解读:示范区出台14条举措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发布机构: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时间:2024-06-13

为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近日,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出台《济源示范区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拿出“真金白银”进行购房补贴。

按照“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工作要求,《措施》结合济源实际,共出台14条具体举措。

在购房补贴方面,对购买新建商品房、多子女家庭购房、现役或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购房、外地户籍人员购房进行补贴。同时符合多项补贴政策的,仅可享受其中补贴金额最高的一项。在2024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购买新建商品房(含商业用房,以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并缴纳商品房契税的个人,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户型的,给予每套5000元补贴;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含90平方米)至144平方米以下户型的,给予每套1万元补贴;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含144平方米)户型的,给予每套1.5万元补贴;购买商业用房采取“先征后补”方式,按照契税总额的35%给予补贴。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且至少有一名未成年子女的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缴纳契税,一次性给予二孩家庭1万元、三孩家庭2万元货币补贴。对现役或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抚对象包括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及60岁以上烈士子女)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缴纳契税,给予1万元购房补贴。对非济源户籍的个人购买新建商品房(含商业用房)并缴纳契税,按实际购房款的1%给予购房补贴;购房人子女教育享受济源居民同等政策。

在房地产贷款方面,《措施》提出要持续加大贷款支持力度,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认定标准。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5%。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差异化确定房贷利率水平。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为2.775%和3.325%;夫妻双方均缴纳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单方缴纳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在最高限额基础上增加20万元(即夫妻双方可享受最高100万元贷款额度,单方可享受最高80万元贷款额度);名下无房职工,在全国范围内只使用过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的,由现行的二套房贷款政策调整为首套房贷款政策。

《措施》明确,支持公寓类房屋居住需求及购买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对购买公寓类房屋并实际用于居住用途的,2034年12月31日前,执行居民用户供热、供水收费标准,公寓类房屋产权人子女可在区域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积极引导区管国有企业和社会资本方作为投资主体,分期购买一定数量的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房。

《措施》还在房票制度、促进销售、健全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建设高品质住宅、完善项目周边配套设施等方面提出要求。要丰富货币化安置补偿方式,逐步完善房票制度,广泛征集房票房源,组织安置群众使用房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持续举办大型房地产展销会,鼓励开发企业筹集300套特价房源,出台团购优惠政策,面向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销售;推动“白名单制度”常态化,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实现“应贷尽贷”;小区配建的幼儿园和养老设施,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按照划拨方式供地;鼓励信用好、实力强的开发企业,建设一批低容积率、生态智能的优质商品房小区;按照15分钟便民服务圈建设要求,加快在建项目周边道路、学校、医院、商超等配套设施建设,确保与项目同步投入使用。

发表于2024年6月13日济源日报第一版)

扫一扫
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