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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解读:示范区加快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发布机构: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时间:2024-05-31

近日,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出台《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着力打造“示范区、镇(街道)、村(社区)、小区、居家”五级养老服务网络,加快构建覆盖全体老年人的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养老服务人人享有、人人可及,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基本养老服务是指由国家直接提供或者通过一定方式支持相关主体向老年人提供的,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必需的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服务,包括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等内容。

《实施意见》结合济源养老服务工作实际,明确了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提高基本养老服务有效供给能力、完善基本养老服务设施长效运行机制、加强基本养老服务重点群体保障、加大基本养老服务支持力度等5方面重点任务;安排部署了落实普惠型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立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支持制度、优化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布局、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深化医养康养体养和文化旅游有机融合、大力发展养老志愿服务、强化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促进民办养老机构有序发展等15项具体工作。同时,《实施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监督考核、加强宣传引导3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示范区还制发了《济源示范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济源示范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涵盖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等内容。在层次上,涵盖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服务,即面向全体老年人的基础性服务,如失能照护、家庭适老化改造等需求。面向政府兜底保障对象,主要是特困老年人等老年群体的兜底性服务,重点聚焦老年人因经济状况、身体状况受限,面临家庭和个人难以应对的失能、残疾、无人照顾等困难时的基本生活和照料需求。

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落实《实施意见》的部署要求,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需要全社会一起努力,把老年人安顿好、照顾好,让老年人安享晚年,让“夕阳时光”更美好、“老年生活”更幸福。

发表于2024年5月31日济源日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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