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示范区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文物保护利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加强新时代文物工作,加快推进文物文旅融合,加强文物资源系统性、科学性保护,推动考古研究取得新的成果,实现文物价值,推动示范区文物保护利用高质量发展进行了总体部署。
《实施意见》按照“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总要求,明确了示范区下一步文物保护体制机制建设、考古研究阐释、文物活化利用等方面的重点工作和发展方向,提出了多个方面的具体任务,明确了保障措施。
“保护第一”部分,包括建立健全文物保护机制、健全安全长效机制、加强文物资源管理、完善建设工程考古制度、加大革命文物保护力度、注重系统整体保护、编制保护规划和实施文物保护工程等七个方面工作内容。《实施意见》提出,要通过完善保护机制建设,明确各相关单位保护责任,加大文物保护抢救力度,形成保护合力。以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和文物修缮工程项目为抓手,提升示范区文物保护能力。
“挖掘价值”部分,包括做好遗址调查研究工作、做好重点遗址的保护工作、强化文物保护和考古队伍建设等三部分。《实施意见》提出,要联合科研机构、专业院校开展济源古遗址调查,推进夏文化研究、中原地区文明化进程研究,引进并留住考古人才。积极推动开展考古研学活动,增强公众文物保护意识。
“活化利用”部分,包括进一步打造文物亮点、激发博物馆活力、创新活化利用方式、深化文物交流合作四个方面。《实施意见》要求,要加大济渎庙片区、轵国故城片区、王屋山片区、市博物馆的文物利用展示设施建设力度,推动文物走近群众。利用社会力量,探索文物保护利用新形式、新业态,加强跨地市联合考古研究,提高示范区文化和文物影响力。
《实施意见》还从组织领导、完善支持政策等方面,明确了加强工作保障具体措施,从财政和人才政策上给予保障。强调示范区各单位要切实承担起文物保护、管理和监管职责,协调推动,使济源文物真正活起来。
(发表于2024年1月12日济源日报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