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了加强餐厨垃圾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有效落实新修订的《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制定了《济源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二十二条,分为总则、监督管理、餐厨垃圾产生者的责任和义务、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单位的责任和义务、投诉、举报和处理、附则6部分。
文件主要从餐厨垃圾收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遵守的规定,从事餐厨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置的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和履行的义务,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过程中禁止的行为,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三、文件适用范围、概念解释和管理原则
《办法》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及相关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餐厨垃圾,是指从事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食品生产加工等活动的相关企业、公共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单位或个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废弃食用油脂和过期食品等废弃物。
餐厨垃圾管理应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原则,遵循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理念,实行统一收集、运输和集中处置。
四、政策解读部门
解读部门: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 读 人:李小军
联系方式:0391-8325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