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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济源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5-05-20

一、文件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多次强调保护历史文化的重要性,要求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历史建筑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实物载体。近年来,国家和我市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工作。2021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要求系统完整保护传承城乡历史文化遗产。2024年10月,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河南省文物局印发了《河南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试行)》(豫建行规〔2024〕10号),要求要进一步做好新时期我省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工作,推动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的保护传承。截至目前,我市已公布了21处历史建筑,但尚缺乏专门管理文件。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更好促进我市历史建筑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牵头起草了《济源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试行)》。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管理办法》共六章、三十四条。分为总则、历史建筑的认定、历史建筑的保护、历史建筑的利用、监督管理和附件六个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关于总则。一是明确了历史建筑适用范围,提出了保护利用的原则。二是明确了各部门保护管理职责。三是指明了资金保障的渠道,并规定了保护资金的用途。四是提出鼓励措施,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历史建筑的保护。

(二)关于历史建筑的认定。一是明确历史建筑的确定标准。二是明确了历史建筑的确定流程。三是强调不得擅自调整撤销保护名录等相关内容。

(三)关于历史建筑的保护。一是明确了历史建筑测绘建档、保护利用、修缮等相关要求。二是明确了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及其权利与义务。三是确定了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及要求、原址保护、迁移异地保护的相关规定。四是提出了历史建筑使用安全、消防安全等相关附属设施的管理要求。

(四)关于历史建筑的利用。一是确定了开展历史建筑修缮利用的原则。二是提出了历史建筑活化利用方式和途径。

(五)关于历史建筑的监督管理。一是督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强监督管理;二是建立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三是明确了处罚的依据。

(六)关于附则。规定了本办法的实施日期。

三、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

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21〕2号)

5.河南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6.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文物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豫建行规〔2024〕10号)

四、政策起止时间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五、解读机关

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政策咨询通道

0391-6633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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