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内容:介绍示范区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人:
郭 光 示范区党工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翟宏伟 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分党组成员、副院长
孔祥广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济源分院分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程 盛 市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二级调研员
李红霞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闫立旗 示范区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赵 浩 示范区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主持人:
李瑞丰 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副部长
主持人 李瑞丰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示范区政法队伍教育整体部署安排,今天在这里召开示范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一次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到了示范区党工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郭光,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分党组成员、副院长翟宏伟,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济源分院分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孔祥广,市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二级调研员程盛,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红霞,示范区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闫立旗,示范区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赵浩。请他们向大家通介绍示范区政法机关“创新治理保平安”十件实事工作有关情况,并就如何落实“十件实事”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
首先,请郭光同志向大家介绍2021年度济源示范区政法机关“创新治理保平安”十件实事工作有关情况。
郭 光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示范区党工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切实把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转化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济源、法治济源的具体行动,让人民群众看到政法队伍的新气象新变化。我们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通过深入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决定启动2021年度政法机关“创新治理保平安”十件实事。现公布如下:
一是推进“社会治理中心+网格化+信息化”治理模式。以诉源治理为切入点,推动医患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物业纠纷等9个行业性调委会入驻社会治理中心;建立网格化管理指挥平台,汇聚基层网格、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业务数据,推动实现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实现全区村(居)、社区“一网连通”,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街道)。
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济源特色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提供高效法律服务,打造更加安全便捷的法治环境;建立重点工业企业、重点项目联系帮扶责任制和重点涉法事项会商研判制度。侵害企业权益的案件有案必查,有罪必究,实现“挂案清零”;组建法律人才库,每季度为民营企业开展一次“法治体检”服务,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
三是深化“雪亮工作”建设和应用。进一步推进视频监控补点扩面,实现“城区无死角、村(居)社区监控全覆盖”目标任务,视频监控在线率、联网率达到95%以上。积极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在国省主要道路、乡村和小区的进出口安装智能感知前端,提高智能感知前端的比率。
四是开展中小学周边交通拥堵治理专项行动。排查、整改校园周边道路安全隐患,优化公交线路,上下学高峰期增发公交车辆,高效整合现有公共交通资源,中小学门口增加护学岗,实现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观。
五是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对9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建立防范整治“村霸”问题长效机制,巩固基层政权建设,全力打造“无黑少恶”城市,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六是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黄河科技学院、济源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心理咨询室全部建成;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成率达到70%以上;依托基层综治中心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强化村(社区)心理咨询室建设。出台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意见,充分发挥专业人才作用,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七是强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加强司法拘留、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法律运用,发挥执行案件流程集约化办理、简繁分流、执行联动强制迁出房屋和退出土地、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公诉与自诉并行的打击拒执犯罪等长效机制作用,进一步加大惩戒和威慑力度,有财产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100%,总体结案率达到93%;实际执结率、执行到位率、执行完毕率较2020年再提升5%。
八是持续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及打击行动。坚持“人力+科技”的方法,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关注和使用“终结诈骗服务号”实行科技预警劝阻拦截,推动宣传防范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网络“五进”工作,不断扩大反诈宣传和预警拦截的覆盖面,有效遏制电信诈骗案件多发势头。
九是开展关爱妇女儿童行动。强化侵害妇女儿童案件源头预防,加强线索摸排核查,依法从严惩处,对侵害妇女儿童违法犯罪“零容忍”;重点聚焦家暴案件,大力推行反家庭暴力“1234”维权工作法,依法严厉打击因家暴引发的违法犯罪行为;聚焦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等问题,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多部门联合广泛开展反家庭暴力、反校园欺凌、防不法侵害等安全教育,实现家庭暴力案事件同比下降10%。
十是依法开展黄河流域生态资源环境司法保护工作。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开启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司法审判”综合治理模式。重点围绕环太行山、沁河流域环境、野生动植物、矿产资源等问题,完善法律宣传、依法打击、公益诉讼、协调联动、综合会商五项制度,实现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刑事案件即查即办,审限内办结率100%。
以上“十件实事”是示范区政法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教育整顿决策部署的具体实践,是深化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具体措施。下步,我们将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对承诺的“十件实事”明确牵头单位,层层分解,细化量化,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限时完成;将进一步加强考核督导,把“十件实事”列入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定期通报落实情况;将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扩大社会影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我们将在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委驻点指导组的指导下,全力做好政法机关“创新治理保平安”十件实事,以实际行动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
谢谢大家!
主持人 李瑞丰
感谢郭光同志的发布。
下面进入媒体提问环节,提问前请先通报自己所代表的新闻媒体。提问现在开始。
河南日报记者
近年来,法院“执行难”一直都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请问程书记,济源法院在强力解决“执行难”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进行了哪些探索?效果如何?
程 盛
感谢提问,我是市法院党组副书记程盛,应该讲执行难的问题,是近年来从最高院到省院,一直到我们济源市法院,一直比较关注的重点与难点的问题。在这一方面,这几年,市法院根据济源当地的特点以及我们法院自身的状况,在一些体制机制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创新,主要总结有四个方面:一是建立了执行案件流程集约化的办理模式。我们将执行案件从立案一直到归档,整个流程划成12个环节,并且把其中10项进行了集约化办理,实现了流水线作业。通过这个措施,有效防止了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一些负面问题,也缓解了目前“案多人少”的这样一种现状,也优化了执行资源,大幅提升了执行质效。同时,该机制也被省法院在省内广泛推广。二是建立执行案件简繁分流的机制。就是根据执行案件的情况,进行简繁分流,简案快执,繁案精执。抽调精干人员,组建快速执行团队,把9类执行案件纳入其中。从统计数据来看,去年以来,快执团队一共受理了案件845件,执结了817件,结案率达到了96.69%。法定期限内的结案率达到了100%。结案平均用时18.76天。实际执结到位的资金1900余万元,这其中有66件案件在立案之后一天之内执结完毕,55件案件在立案后两天之内执结完毕。应该说大幅压缩了执行用时,也提升了执行效率。三是完善执行联动强制迁房退地机制。联合公安、医疗机构、水务公司、小区业务、基层组织等各个方面的群体力量,依法强制迁出涉案的房屋、土地,并且依照程序及时的评估、拍卖与变现。从去年8月-12月,按照统计的数字来看,依法强制迁出的房屋36套。目前,该机制也被省委政法委确定为2020年度十大政法事件之一。四是建立公诉与自诉并行的打击拒执犯罪模式。坚持以打促执,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对于违反财产保全、违反消费,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暴力抗法等行为严厉打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18年以来,从目前统计数据来看,共拘留失信被执行人员2800余人,通过自诉和公诉程序,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罪犯262人。此外我们还建立了公安联动查控以及悬赏执行联合惩戒、执行工作单独考核等长效机制,为有效破解执行难提供整体上的机制上的保障。应该讲,从目前看,效果非常明显,以去年为例,3918核心指标,即3项指标要求完成是90%;1项指标要求完成80%。其中3项要求完成90%的指标,均100%完成;1项要求完成80%的指标目前完成92.12%。还有34项质效指标中,19项全省靠前,其中14项指标或者是全省第一,或者是并列第一。另外我院获得在省法院权限范围之内的最高集体荣誉二等集体功。另外从今年来看,第一季度,各项执行指标均同比更加优良,三年以来,群众对于我们解决执行难的问题给予高度好评,收到群众自发赠送锦旗600多面。
河南日报记者
刚刚听程书记介绍,法院系统对于解决“执行难”进行了有益探索,效果也比较明显。那么我想再问程书记一个问题,执行过程中我们对于信用惩戒采取了哪些措施?案件执行完毕后,被执行人的信用是否会被修复?该如何进行修复?
程 盛
感谢提问。这个问题我想从两个方面来回答。第一个方面,作为解决执行难的问题的一个重要的举措就是建立了失信惩戒机制。首先给大家简要的介绍一下失信惩戒机制。主要是四个方面:一是建立了失信名单机制。因为失信人很多都是从事一些经济活动,或者在一个特定的领域中进行活动,如果失信的话,那么我们会将他这个失信名单提供给相关的一些机构部门,让他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各个方面都予以信用惩戒,从18年到目前看已经纳入了23899例。二是限制高消费。对失信被执行人在乘坐交通工具、高档场所消费、旅游度假等方面予以严格限制,从18年到目前共限制29871人次。三是进行形象公开,对失信被执行人通过微信、微博、抖音等目前比较流行的新媒体,以大头贴的形式进行公开曝光,也是督促社会的公众群体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监督,从18年到现在,共曝光失信被执行人20266人次。四是开展失信联查。联合组织人事,包括文明创建等单位对基层组织的候选人、单位的职工,在提拔任用、入党转正、招录选调、包括参军入伍等方面开展失信联查,到目前为止,已经联查21900余人。通过失信惩戒制度的建立和推行,极大程度上缓解了执行难的问题,也很大程度上为申请执行人追回了很多的财产和资金。第二个方面,就是关于被执行人的信用修复如何进行。这一点呢,我们也是充分考虑到一个人性化,包括个人权利的一个保护。对于执行完毕的案件,我们会及时对失信名单的信息进行屏蔽,并且撤销对被执行人的消费限制,以及对于被执行人的形象公开、贴大头贴等措施进行及时撤销,并且向联合惩戒的部门及时推送信息,消除被执行人在信用方面的一些影响,恢复被执行人的信用保障与维护被执行人个人权利。我的回答就这样。谢谢!
河南广播电台记者
郭书记,刚刚注意到,在您的主发布词中提到推进“社会治理中心+网格化+信息化”治理模式,请郭书记给大家介绍一下这项工作的具体情况,群众又如何从这项工作中享受实惠?
郭 光
谢谢你的提问,推进“社会治理中心+网格化+信息化”,是今年政法工作的中心工作和首要任务,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已作出部署并提出明确要求。在这方面,中央政法委在全国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我们济源积极响应中央的号召,落实中央的决策,结合实际,制定措施,强力推进,让人民群众更有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通过调研,我们把“党建引领”“三治融合”“两化支撑”作为我们落实市域社会治理的具体措施。通过排查,我们掌握群众有哪些困难,哪些问题需要解决,那些问题需要落实,今年,示范区党工委政法委将依托示范区社会治理中心,积极实施“党建引领三三”工程,打造“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警源、诉源、访源”专项治理,“网格化、信息化、精准化”为支撑的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目前,我们在济水街道、沁园街道、承留镇、坡头镇、轵城镇等启动了社会治理网格化联动机制建设试点工作,计划6月底召开现场会全市总结推广。现在重点将以“诉源治理”为抓手,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打造“枫桥经验”济源模式。我们将健全完善“多元纠纷查报、诉讼纠纷分流、诉讼全流程调解、司法确认快速通道、矛盾纠纷闭环管理、考核奖惩”等六项机制,强化组织、机构、队伍、经费保障,实现民事诉讼案件量下降40%,赴省进京信访量降低10%,省交办重复信访案件和信访积案化解率达到80%,“民转刑”命案“零发生”,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持续位居全省第一方阵,打造“济水源头治诉源”工作品牌。
谢谢!
河南电视台记者
总书记一直强调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我想请问赵局长,咱们济源在学习“枫桥经验”,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方面都采取了哪些措施?工作进展和成效又如何?
赵 浩
感谢你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关注。近年来,在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政法委的直接指导下,我们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化解矛盾纠纷是硬道理”的理念,以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济源模式为目标,以提高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成效为核心,持续创新工作机制,以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对接为主要突破口,初步构建起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新格局,实现了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效益的双提升,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加强部门联动,深化“三调对接”工作机制,推进“三调联动”取得更好成效,持续创新工作机制,细化矛盾纠纷案件委派、转办、交办流程,明确要求,落实责任,使人民调解与各业务部门对接、联动更加协调、高效、顺畅;二是建设“智慧调解”系统,全面开展网上调解、线上调解,构建各行业、各层次人民调解组织互联互通,让信息多跑路,让当事人少跑腿,真正增强矛盾纠纷化解的高效化和便捷化;三是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与队伍建设,选派责任心强、公道正派、业务能力强的人员担任专兼职人民调解员,配齐村(社区)专职调解员,真正构建一张“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四是加强市级人民调解中心建设,积极入住示范区社会治理中心,建立矛盾纠纷调解“超市”,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的法律服务,市级人民调解中心指导协调各行业人民调委会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和调处工作,对疑难复杂的案件,加强风险预警预测,统筹协调处置,提供解决这个纠纷的能力和效率。早在2018年,我们根据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统一要求,与市综治办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行业性和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先后成立了诉前纠纷调委会、物业纠纷调委会、医疗纠纷调委会等一批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到目前为止,我们建成了9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共有专职调解员27名,均落实了办公场所和办公条件。自成立以来,这9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共调处纠纷5300余件,在矛盾纠纷化解中发挥了独特的作用,也为全市平安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回答完毕。
谢谢!
大河报记者
学生上下学期间校园周边交通拥堵现象,已经成为严重影响交通出行的民生问题。我们也关注到十大实事中有“开展中小学周边交通拥堵治理专项行动。”请问闫局长,公安部门该如何解决这一矛盾?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来既保护学生安全,又确保道路畅通?
闫立旗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针对校园治堵,我们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优化交通组织。与教育部门、学校沟通协作,推动合理调整教学安排,采取错峰上下学等措施,分散集中接送交通压力。统筹优化校园出入口设置和周边道路交通组织,上下学时段可对校园周边道路采取临时限行、单向通行等措施,均衡交通流量,减少交通冲突。二是疏解停车需求。推动共享学校周边停车资源,开辟远端停车场,向外围疏解接送学生停车需求。难以向外围疏解停车需求的,推广在学校门口设置专用接送通道、车辆即停即走、引导车辆进入地下停车场接送等措施,避免车辆长时间在学校门口附近停留。科学制定校园周边道路停车管理策略,规范设置禁止停车、禁止长时停车、限时段限时长停车等标志标线,最大程度保障学校门口道路畅通。三是严查突出违法。集中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查纠整治乱停乱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违法乱象。对违法停车的,除影响道路通行且拒绝驶离外,原则上以教育警告为主,罚款处罚为辅。完善学校门口及周边道路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醒目的提示标志,加大对超速、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度。持续加大在校车通行必经路段、上学放学重点时段显性用警,重点查处“黑校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路行驶以及校车超速、超员、非法改装、不按审核路线行驶等突出违法行为。四是加强护学岗建设,通过校园及周边治安管控,深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稳定。在上下学时段,联合周边巡逻力量,加强校园周边路段和重点通行时段加大管控力度,对各类违法行为保持严管高压态势,最大限度地消除影响学生出行的安全隐患。工作中,积极和相关部门合作,规范、整治学校周边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学生和家长的出行安全。
谢谢!
济源网记者
当前全国各地电信网络诈骗高发,请问闫局长,济源公安机关采取哪些了措施来打击此类犯罪?普通群众又该注意哪些事项来最大限度的避免或挽回损失?
闫立旗
首先,感谢这名记者同志对我们公安工作的关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高发已经成为当前的一个社会治安重大问题,需要社会综合治理来根治其产生的土壤。一方面,公安机关应加大力度;另一方面,我们也想借这个机会提醒公众,通过发动群众,加强社会治理,采取综合措施来根治这类犯罪的高发势头,我们主要采取以下做法:一是提高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纳入平安建设重要内容。二是加强宣传防范。推动反诈宣传纳入社区工作,开展无诈社区创建活动,采取网格化管理,做到宣传无死角;建立反诈宣传志愿者队伍,对全市社区开展“面对面、扫楼式”宣传。三是开展精准预警拦截,在我市积极推广“金钟罩”系统,扩大覆盖面,以起到宣传、预警的作用,并结合科技公司,积极探索我市预警拦截新模式。四是持续深入开展“断卡”行动,彻底打掉济源本地的办贩两卡团伙及跑分人员。五是加大管控力度,严格落实户籍地和流入地联管联控责任,最大限度防止流出作案,坚决防止出境作案。六是持续加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力度,在全社会形成震慑作用。在此也希望各位记者朋友能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优势,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添砖加瓦。
针对你提的第二个问题,当前,我们对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一直采取的是“打、防两手都要抓、都要硬”。一方面,我们持续加大打击力度,通过侦查工作和法院判决为群众挽回损失;另一方面我们坚持电信网络诈骗报警三方通话,及时开展涉案银行卡止付工作。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生后三十分钟内我们称为“黄金三十分钟”,在这三十分钟内报警可有效降低损失。所以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如遭遇电信网络诈骗一定要及时报警,减少财产损失。
谢谢!
济源日报记者
请问孔检,检察部门该如何更好的发挥职能,服务国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我们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孔祥广
首先感谢你的提问,2019年的9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鲜明提出了“要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指示和要求。我们大家都知道,黄河是我们的母亲河,保护黄河是中华儿女的共同责任,保护黄河就是保护我们的文化,就是保护我们的精神家园。随着改革开放进一步推进,特别是在新时代,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已经上升到国家的层面,在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越来越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认真落实总书记的指示和要求,坚持讲政治、顾大局,紧紧围绕省委和示范区党工委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勇于担当作为,特别是2019年以来,在示范区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在示范区管委会的全力支持下,在黄河“清四乱”专项行动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截至目前,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8件,发出检察建议9件,在黄河沿线拆除10处违章建筑,约9000多平方米;清理乱堆弃渣6处,约7800立方米;督促政府投资600余万元,完成2处入河排污口的整治,黄河大堤内“四乱”问题基本得到整治。同时,清理黄河支流沁河滩区畜禽养殖场445户,拆除养殖圈舍16.4万平方米,整治非法排污口4处,纳入台账的45处“四乱”问题全部完成整治销号,困扰多年的黄沁河滩区违规违章问题得以彻底解决,做到了“四乱清”、“污口除”、“水体净”、“黑臭无”,黄沁河流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2021年,济源检察机关将在示范区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指示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要求,进一步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开启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治理模式。工作的重点是围绕环太行山、黄(沁)河流域环境、野生动植物、矿产资源等问题,完善法律宣传、依法打击、公益诉讼、协调联动、协商会商五项制度,实现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即查即办,涉及到职务犯罪案件和刑事案件及时按相关规定移送。
谢谢!
东方今报记者
侵害妇女儿童犯罪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请问李检,咱们济源检察机关在打击相关犯罪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李红霞
首先感谢您对检察工作的关注。近年来,我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不断加大惩治和预防侵害妇女儿童犯罪的力度,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零容忍”,做到依法快捕快诉、快审快结,努力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专业有效的关爱、救助,对受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一次询问到位,避免“二次伤害”。同时,加强妇女儿童保护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从源头上预防侵害妇女儿童案件发生,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活动,以案释法,不断增强妇女儿童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通过办案,延伸检察职能,积极推动校园和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运用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我院一名干警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未检部门先后被共青团河南省委、省检察院评为“青少年维权岗”,荣获示范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我院办理的一起猥亵儿童案入选济源示范区首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精品案例”。
我们会继续努力,对侵害妇女儿童案件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为妇女儿童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谢谢!
济源晨报记者
法治化营商环境是一地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请问翟院长,法院系统采取了哪些措施来优化济源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企业提供了哪些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成效如何?
翟宏伟
感谢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感谢提问!济源中院始终高度重视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抓手,切实承担起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主力军职责。为进一步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济源中院以服务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为重点,部署在两级法院持续开展“为企业服务年”专项活动,组织法官签订了《我为示范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做贡献》承诺书,树牢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发展、就是服务营商环境的理念,着力提高营商环境司法指标质效,有效降低诉讼成本,切实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在具体工作中,重点做好以下5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教育引导法官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司法办案理念,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合法利益,注重诉前保全、案件调解,统一法律适用,严格发回重审标准,保证案件处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二是加大合同案件的执行力度,就像刚才一位记者关注的“执行难”问题,这也是两年来我们两级法院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从去年以来,我们重点提高相关环节的办案效率,比如案件立案以后,要迅速开展网络查控,查存款、查车辆、查房产,当天完成。同时,对有足额财产案件10天内结案,金融案件30天内结案;对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严格规范程序和标准,确保规范办案。三是优化商事纠纷案件审理程序,大幅压缩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流转时限,力争9月底前,将立案审查平均压缩到1日以内,民商事一审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压缩到50天以内,民商事二审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压缩到40天以内,首次执行案件平均办理天数压缩到80天以内。四是健全员额法官与企业结对联络服务机制,员额法官与示范区30家重点企业、30家高成长型企业一对一结对联络,带案实地走访企业,发放《中小微企业常见法律风险提示》,每季度进企业开展专题普法讲座,为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提供定向精准的法律服务。五是扩大“济源法院联企微信群”朋友圈,指定专人全天在线收集企业遇到的法务问题,安排法官第一时间答疑释法,定期发布典型案例、涉企法律风险提示,积极引导企业尊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把“联企微信群”建成联系企业的“连心桥”、服务企业的“高速路”。
谢谢!
河南日报农村版记者
刚刚发布会介绍了“雪亮工程”。想请闫局长给大家具体介绍一下“雪亮工程”的相关情况?“雪亮工程”又会给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带来哪些影响或者便利?目前成效如何?
闫立旗
感谢提问,首先我来回答你的第一个问题,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关于推进“雪亮工程”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雪亮工程”作为深化平安济源建设的重要载体,将其上升到“智慧城市”建设大局中统筹实施,按照“全域覆盖、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总体要求,以“统一规划布局、城乡一体推进、分级分域实施”的工作原则,统一思想认识,持续加大投入,扎实推进全市“雪亮工程”建设,已经取得了良好成效,在2020年度全省“雪亮工程”建设联网与运维管理评价考核中名列全省第一。截至目前,我市共建设联网视频监控5800余路,其中横向整合市信息办、旅游、教育、宗教、公安等部门视频监控2500余路,纵向整合16个乡镇(办事处)405个行政村(居)视频监控3300余路,实现市、乡镇(办事处)、村(居)三级联网,基本达成了构建“全市视频监控一张网”的工作目标。下一步,在建设应用方面,一是增密村(居)视频监控网络,在各村(居)重要路口和重要出入口开展智能前端建设。二是完善立体化电子防控体系。公安机关将在立体化电子防控圈一期项目的基础上,持续推进立体化电子防控圈二期建设,进一步查漏补缺,补点扩面,加密智能前端建设,在制高点、入市、入城、核心区等主要国道、省道、重要路口、重点部位安装智能前端,形成“边界可控、区块可防、重点可保、立体叠加”四道防线,着力打造一张让犯罪分子无所遁形的“天罗地网”。三是积极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在新建小区和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同步考虑在小区出入口按照智能前端规划建设。下面,我来回答你的第二个问题,“雪亮工程”建设将对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产生什么样的效应?目前,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变化,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信息安全和环境安全的要求逐步提高,安全已经成为人民群众生活的“必需品”。“雪亮工程”作为一项群众工程和民生工程,就是要把治安防范措施进一步延伸到群众身边,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系统在构筑全天候、全方位治安防控体系中的强大优势,有利于更好地实现人防、物防、技防的有机结合,将对强化社会面防控、加强社区安全防范、保障居民家庭安全等方面起到极大作用。监控探头的覆盖率越高、密度越大,违法犯罪活动的空间就越小,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就越强。近年来,我市通过实施“雪亮工程”建设将视频监控广泛应用于社会治安防控、基层社会治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环境保护、矛盾纠纷调解等多个领域和多个环节,特别是紧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反映强烈的抢劫、偷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街头"两抢"得到有效控制,刑事发案明显下降,取得了良好的应用效果,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大幅提升。
谢谢!
主持人 李瑞丰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提问就进行到这里。感谢记者朋友们的提问和各位发布人的回答!如果哪位朋友还想进一步了解情况,可以在发布会结束后与政法委的有关同志联系。
朋友们,在政法系统开展“创新治理保平安”十件实事活动,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必然要求,也是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具体措施,更是政法机关改进作风、树立形象、提升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的具体行动。示范区政法系统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自觉性和主动性,重点围绕端正执法理念、提高执法质效、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升群众工作能力等方面,切实把这项活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真正把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办好、办实,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和良好的队伍形象,为高质量高水平建设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为中国共产党100周年华诞献礼!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谢谢各位记者朋友!谢谢各位发布人!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