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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691947/2015-00118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济政〔2015〕27号
标  题: ​关于印发济源市201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5-06-26 发布时间: 2015-06-30
关于印发济源市201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济源市201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6月26日         

  济源市201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我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批而未供土地清理情况、2015年重点项目用地情况,参考我市201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情况及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指导性与指令性相结合,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加强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坚持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为指导,合理配置各类建设用地,盘活存量,控制增量,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15年度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725.52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694.46公顷,存量建设用地31.06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15年度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55.33公顷,商住用地192.02公顷,工矿仓储用地210.01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80.8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14.4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9.15公顷,特殊用地3.79公顷。 

  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015年度我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供应量为80.82公顷。 

  确保坡头污水处理厂、玉川路小学、第六中学改扩建项目和一批变电站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 

  2.工矿仓储用地 

  2015年度我市工业用地210.01公顷。 

  保证2015年全市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用地供应;鼓励多层标准化厂房建设用地供应;支持高端、高效、低耗能、低污染产业项目建设用地供应;支持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用地;严禁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的产业项目建设用地供应。 

  3.住宅用地 

  2015年度我市各类住宅用地供应量为192.02公顷。 

  加快推进九大片区建设,推进城中村改造,控制商品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继续禁止供应高档别墅项目建设用地。 

  4.商服用地 

  2015年度我市商服用地的供应量为55.33公顷。 

  5.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2015年济东新区引黄调蓄(一期)和引黄调蓄玉阳湖工程项目需供应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9.15公顷。 

  6.交通运输用地 

  2015年我市道路需用地114.4公顷。 

  7.特殊用地 

  确保殡仪馆扩建项目用地3.79公顷。 

  四、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本年度商服用地和住宅用地以及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供应主要集中在市中心城区,工矿仓储用地主要集中在三个产业集聚区。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重点保障城镇住宅用地供应。未列入计划指标的,除执行中经批准调整外,原则上年度内不予供地。严格控制房地产用地建设用地规模,单宗用地面积不超过210亩。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工业项目一律进入产业集聚区,提倡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凡投资规模小于1亿元的项目不单独供地;提高工业项目投资强度,入驻玉川产业集聚区的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每亩280万元,入驻虎岭和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的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每亩240万元,工业项目用地中,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不能超过总用地面积的5%;原则上不安排绿化用地,确需安排绿化用地的,绿化率一般不能超过20%。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充分保障招商引资、国家、省及市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根据年度用地需求调整,应保尽保。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房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矿仓储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严格实行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等公开出让方式有偿供地。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逐步缩小划拨方式供地范围。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措施,积极服务。计划实施中,国土部门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满足重大项目特别是工业项目用地需求。 

  (二)强化职责,依法供地。市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依法供地,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介入,早纠正”,保证供地计划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有效执行。 

  (三)强化配合,形成合力。市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态度,对符合用地计划的项目加快审批,推进计划实施。 

  (四)强化监管,高效用地。对土地市场进行动态监测,认真开展土地批后监管工作,合理调控进入土地市场的土地结构和规模,督促土地使用者根据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合理开发利用土地。 

  附件:1.济源市201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 

     2.济源市2015年度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供应计划一览表 

     3.济源市2015年度工矿仓储用地供应计划一览表 

     4.济源市2015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一览表 

     5.济源市2015年度商服用地供应计划一览表 

     6.济源市2015年度交通运输用地供应计划一览表 

     7.济源市2015年度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供应计划一览表 

     8.济源市2015年度特殊用地供应计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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