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各部门:
《济源示范区水资源保护治理实施方案》已经示范区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1月26日
济源示范区水资源保护治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水资源保护,切实用好地表水、涵养地下水、多用再生水、保障生态水,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引领,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扎实推进济源水资源保护综合治理工作,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结合济源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保护水环境、保障水安全、遏制水污染、优化水生态为目标,坚持依法治水、科学管水,通过优化布局、调整结构、加强建设、强化监管等措施,扎实推进水资源保护治理,进一步加强生活、工业、农业水污染防治,系统保护和修复水生态环境,合理利用水资源,实现水资源永续利用,为建设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提供坚实有力的水资源保障和水环境支撑。
二、治理目标
以项目建设为主抓手,扎实推进水资源保护综合治理,按照“三年基本完成,四年全面巩固”的总体要求,力争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下降,地表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到2025年,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8%,中水回用率达到35%,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100%达到Ⅲ类水质标准,出境断面水质100%达到考核目标要求。区域地下水水位持续下降态势基本得到遏制,主要河道、湖泊水生态得到有效保护,河湖生态水量得到基本保证,受损的重要地表水和地下水生态系统得到初步修复,水生态恶化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基本建成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
到2030年,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8%,中水回用率达到50%,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达到100%,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100%达到Ⅱ类水标准,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地下水得到有效保护,主要河道、湖泊水生态得到全面保护,河湖生态水量得到基本保证,受损的重要地表水和地下水生态系统基本得到修复,建成完善的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保障水资源和水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措施
全示范区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3.59亿立方米。水资源可开发利用量为2.3099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可利用量为1.0827亿立方米,地下水可利用量为1.455亿立方米,重复计算量0.2278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只有489立方米,为极度缺水地区,为切实保护开发利用地表水、地下水,服务济源经济发展,根据目前济源水资源总量指标现状,提出治理措施如下:
(一)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1.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强化水资源“三条红线”管控,加强水资源承载、水环境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刚性约束,进一步落实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有偿使用制度。加快水资源管理系统和监测系统建设,探索建立区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核定水功能区的纳污能力,明确功能区的允许纳污总量。(责任单位:示范区水利局、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财政金融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下同。)
2.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大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节水工作。加大农业节水力度,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切实提高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加快推进工业节水,积极推进城镇生活节水,持续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和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全面提高用水效率。(责任单位:示范区水利局、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金融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
(二)严格入河排污口管理
3.严格排污许可证核发,强化排污监管。全面深入排查入河排污口,建立入河排污口信息台账,提出整治措施,制定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加强入河排污口和污染源监测能力建设。(责任单位: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三)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标准化建设
4.开展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内开展一切与水源保护无关的活动。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检查,加强备用和应急水源建设。(责任单位:示范区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财政金融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源一档”规范化管理,逐步完善饮用水水源地视频监控和日供水规模10万方以上地表水水源地预警监控系统建设。(责任单位:示范区生态环境局、水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湖库周边、河渠沿岸的造林绿化、水土保持、湿地恢复和农田林网建设。加快水源涵养林建设,全面保护天然林,大力种植阔叶林,提高森林蓄积量,增强水源涵养功能。(责任单位:示范区林业局、水利局)
(四)深化重点领域污染防治
7.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强化企业排污监管,推行企业“双达标”清洁生产行动。加快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工业园区废水预处理、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建设,加强示范区工业集聚区的污水处理,强力推动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处理设施管控。(责任单位: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8.提高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水平。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完善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大幅提高截污截流污水收集率。完善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建设,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管网配套,实现雨污分流,因地制宜加快除磷脱氮等改造和升级,加强污泥处理处置。(责任单位: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9.加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开展畜禽水产养殖以及农村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推广畜禽清洁养殖和畜禽粪污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技术;推行种养循环综合利用型生态治理模式,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标准化建设和改造,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固液分离、雨污分流、干粪污水处理,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建设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厂。(责任单位:示范区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
(五)加强水生态修复
10.加快污染较重河流治理。以蟒河南官庄断面为重点,加快推动蟒河治理。按照“一河一策”,做到问题、时间、区域、对象、措施“五个精准”,谋划建设一批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进一步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责任单位:示范区生态环境局、水利局、财政金融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
11.推动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开展重点河湖生态环境调查与评估,谋划实施一批河湖水生态保护和修复、生态缓冲带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水系连通等工程项目,推进河湖水生态恢复。2021年持续推进玉阳湖连通工程、玉阳湖生态修复工程、五指河带状湿地工程、虎岭河带状湿地工程、曲阳湖提升改造工程、蟒河下游湿地工程等水系连通和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责任单位:示范区水利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金融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林业局)
(六)加强重点工程建设
12.合理配置水源。在进行引黄调蓄工程的基础上,加快西坪水库建设。西坪、天坛山两水库联合运行,进行兴利调节计算,可新增灌溉面积2.8万亩,农村生活年供水量100万立方米,河道基流年补水量150万立方米,进一步提高山区农业灌溉、农村生活和河道环境质量。(责任单位:示范区水利局、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金融局、林业局)
13.农村供水“四化”建设。通过水源地表化、工程规模化、城乡一体化、经营管理市场化规划建设,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体系,提高农村供水可持续保障能力。2021年启动实施北部供水工程、南部岭区供水工程两项农村供水工程,严格按照农村供水“四化”要求,解决农村饮水问题,提高农村饮用水标准;规划实施五龙口镇集中供水工程,解决五龙口镇、梨林镇农村饮水问题;改造提升天坛山、王屋山、布袋沟三个供水工程,扩大供水范围,满足农村供水需求;实施坡头镇供水工程,解决坡头镇饮水问题。(责任单位:示范区水利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金融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4.建设引黄调蓄工程。在目前沁河取水许可限批的情况下,充分利用黄河水指标,合理调整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格局,消除沁河取水许可限批给济源经济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采取高水高用、低水低用原则,利用黄河小浪底水库汛期调水调沙期间,调蓄黄河水量,建设玉阳湖供水厂、东湖引黄调蓄两个重点项目,用足用好黄河分配给济源的取水指标,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责任单位:示范区水利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金融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林业局)
(七)统筹做好其它水资源保护工作
15.持续实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进一步实施钢铁、石化、化工、有色、建材、造纸、皮革等行业绿色化改造。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淘汰涉水工业企业落后生产工艺和产能,制定并实施年度落后产能淘汰方案;按计划推进城市建成区内污染较重企业的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工作。持续开展涉水“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2021年完成河南金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每小时180立方米焦化废水综合处理及回用工程、河南金利金铅集团有限公司脱硫脱硝废水深度治理工程。(责任单位: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16.严格水资源刚性约束。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服务水平。严格水资源总量管控,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严控新建高耗水工业项目,把好项目准入关。(责任单位: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生态环境局、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
17.节约保护水资源。持续推进农业、工业、采矿业等重点领域节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家庭等节约用水。(责任单位:示范区水利局,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财政金融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机关事务管理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相关单位要把加强水资源保护与水环境治理作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形成水资源保护合力,确保水资源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投入,强化保障。严守生态保护和水资源保护两条红线,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重点湖库和水源涵养区等重要生态敏感区依法实施强制性保护。示范区财政要把水资源保护治理工作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加强对各类涉水资金的整合,引导资金向水资源保护治理倾斜。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任务投入资金加强水资源保护治理,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同时,积极推进水资源保护治理产业化、市场化,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资源保护治理工作,投资污水、垃圾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
(三)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监管制度,严把源头审批关口,综合运用经济处罚、限期治理、行政约谈、媒体曝光等手段,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水资源的违法行为,强化水行政和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深化水利、生态环境、公安、农业农村等联动执法机制,整合执法力量,加强联合执法。
(四)完善机制,加强督查。严格执行取(用)水许可和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依法足额征收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深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促进水资源市场化配置。建立健全水资源保护监管机制、水环境治理重点项目推进、“河长制”督查考核等机制,加强水资源保护治理工作督查和问责,将水资源保护治理纳入年度综合考核。
(五)广泛宣传,加强监督。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大力宣传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人水和谐相处、共存共生的重要意义,为推进水资源保护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生态文明教育,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增强城市农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各界水资源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加强门户网站投诉信箱、环保投诉热线、阳光政务热线、来信来访等受理工作,认真听取、办理群众对水资源保护治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办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