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河南省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满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中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五)未被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