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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法等三个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5-01-13

为贯彻落实《济源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推进政府投资项目规范管理实现,根据国家、省相关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近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济源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法》、《济源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济源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监理机构考核办法》(以下简称3个《办法》),现对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和依据

(一)规范政府投资项目代建行为的需要。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建立权责明确、制约有效、科学规范的管理和运行机制,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河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9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24〕1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济源市实际,制定了《济源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法》。

(二)加强工程变更管理的需要。2018年原政府投资办撤销,工程变更审核由原政府投资办审核回归项目单位审核,项目实施中出现施工变更签证频繁、随意性较强及“三超”现象,成本控制力度弱,亟需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政府投资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济政办〔2021〕2号)《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济政办〔2022〕8号),结合济源市实际制定了《济源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工程变更审批程序,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杜绝随意变更和超投资变更等行为,最大程度地节约财政资金。

(三)推进项目监理单位履约的需要。工程监理是建设工程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控制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安全、投资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根据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监理的要求,为充分发挥工程监理作用,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监理行为,更好地落实监理机构主体责任,加快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文件要求,结合济源市实际制定了《济源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监理机构考核办法》。

二、主要内容

3个《办法》围绕政府投资项目工程代建、变更、监理进行具体要求和约束。

(一)《济源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办法共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明确了《办法》制定的目标和依据、代建项目的范围、代建的定义等;第二部分明确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各部门的职责与分工;第三部分明确了项目的实施程序、投资计划与资金管理、奖惩与监督等;第四部分规定了生效时间。

(二)《济源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办法中要求了工程变更所需要的条件;按变更工程造价分类确定了工程变更审批流程,一般工程变更在10万元以下的变更审批流程:建设单位申请→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政投中心备案;10万—100万元的一般工程变更审批流程:建设单位申请→项目主管部门初审→政投中心审核→项目主管部门报分管副市长和常务副市长批准;较大工程变更审批流程:建设单位申请→项目主管部门初审→政投中心审核→项目主管部门报分管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和市长批准;重大工程变更审批流程:建设单位申请→项目主管部门初审→政投中心审核→项目主管部门报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议研究→按程序报原审批部门审批;明确了工程变更的审批时限要求。

(三)《济源市结果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监理机构考核办法》主要内容。办法中明确了进行考核评价的监理机构范围;明确了招标时应将《办法》纳入招标文件内,事先告知各潜在投标人,监理费用支付与考核评价结果相挂钩;制定了工程监理单位考核评价评分细则,明确了考核评价方式和考核的运用。

三、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

刘浩然(济源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法)

咨询电话:0391-6636690

吕伊明(济源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和济源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监理机构考核办法)

咨询电话:0391-6638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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