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目的
切实加强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道路运输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为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提供道路运输保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环境影响及财产损失,保证我市道路运输正常运行,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济源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济源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结合本市道路运输行业实际,制订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市政府各相关部门、交通运输各行业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本预案的规定,共同做好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高度重视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
3.依法依规,果断处置。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道路运输突发事件,依法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支持体系,提高科学指挥能力和应急工作效率。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依法果断处置,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最大程度地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和损失。
4.部门协作,职责明确。明确应急管理机构职责,建立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和响应程序,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密切协作,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联动处置机制。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济源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突发事件引发的道路运输运行异常,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大量人员、物资滞留,需迅速疏散、转运的应急行动,具体如下:
1.突发事故灾害。主要包括洪水、地震、泥石流、冰雪等自然灾害,重大疫情、重大伤亡救治等公共卫生事件,恐怖袭击、经济安全、重特大火灾等社会安全事件,道路运输事故等。
2.交通运输部门本身所需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主要包括市场供求变化、道路通行条件恶劣、公路交通枢纽阻断等原因,造成道路运输运力不足或正常运力不能按时到位,严重影响旅客或重要物资运输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
3.政府指令性任务或国防交通运输保障等道路运输应急保障。主要包括举行重大活动(国事会议、大型体育运动会、大型展览等)时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或由省政府、省交通运输厅责成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