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实施意见》(豫发〔2013〕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城乡一体化工作办公室草拟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城乡一体化样板区建设的实施意见》,计划通过3年左右时间的建设,创建成1—2个高标准样板区。
一、政策解读提纲
1. 起草背景
2015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加快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2016年12月23日,12届济源市委常委会第7次会议提出:“由市城乡一体化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城乡一体化样板区建设,作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平台,抓试点、抓特色、抓亮点,真正打造具有济源特色的城乡一体化样板区”。作为全省城乡一体化试点市和全域规划建设的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承担着重要的试点、示范任务。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常委会会议要求,市一体办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城乡一体化样板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2. 起草过程
在文件起草过程中,结合我市产城融合示范区相关精神,我办对《实施意见》(草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分别征求了市发改委、规划局、住建局、国土局、农牧局、旅游局等单位和玉川、玉泉、梨林、承留、王屋等部分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意见。其中,农牧局、玉川、玉泉、梨林、承留等单位无意见,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住建局等4个单位提出修改意见。根据各相关单位提出的意见,鉴于我市的实际情况,我办进行了部分修改。2017年7月10日提交市十四届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会后,根据常务会议的建议,我办对《实施意见》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城乡一体化样板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指导思想,第二部分基本要求,第三部分工作重点,第四部分保障措施。具体如下: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弘扬愚公移山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抓住建设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的历史机制,全力实施产城融合、城乡一体,以样板聚集、打造亮点为重点,深化改革、创新机制为动力,综合全域旅游发展、特色小镇建设、特色产业培育、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改善、农村综合改革等,加速要素集合、产业聚合、统筹发展,努力把城乡一体化样板区打造成为我市经济增长的新高地、产业升级的新载体、城乡统筹的新平台。
第二部分:基本要求。一是政府引导,市场主体。二是明确任务,突出重点。三是样板集聚,产业融合。力争通过3年左右时间的建设,创建成1—2个高标准样板区。
第三部分:工作重点。主要包括编制工作方案、打造特色产业、营造宜居环境、彰显特色文化、完善设施服务、创新体制机制等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编制规划方案。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科学编制样板区建设专项规划和工作方案。建设专项规划要明确样板区发展定位,重点围绕打造优势产业、提升设施水平、传承历史文化、保护生态环境和完善体制机制五个方面,分年度制定工作方案、确定目标体系和谋划空间布局。同时,样板区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对接,合理空间布局,促进集约节约用地。
(二)打造特色产业。依据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精准定位产业布局,合理规划产业结构,精心打造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主导产业。加快新兴产业成长和传统产业升级,聚焦食品、新型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推动产业向做特、做精、做强发展。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调整,培育养殖、烟草、制种、优特农产品等现代农业产业集群,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培育现代物流、现代金融、信息服务、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等主导产业,打造名街、名店、名吃、名品,创建特色街区、农家乐。
(三)营造宜居环境。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结合达标村、示范村创建,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围绕周边自然环境、地域特色开展镇村建设、整治,打造美丽乡村,实现样板区建设达到3A级景区标准,旅游样板区达到5A级景区标准。
(四)彰显特色文化。保护独特风貌,挖掘文化内涵,彰显乡愁特色,建设有历史记忆、文化脉络、地域风貌的样板区。加强规划管理,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开展房屋、店铺及院落风貌整治,建筑彰显传统文化和地域特色。推广具有地方特色的非物质文化,加强传统节庆、手工技艺、地域民俗艺术表演等传承与发扬。
(五)完善设施服务。全面提升样板区建设水平和群众生活质量,健全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长效机制,推动教育、医疗、卫生、商业等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按照适度超前、综合配套、集约利用的原则,加快完善供水、供电、垃圾处理、污水处理、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并轨,标准统一。
(六)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创新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提升社会管理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企业家创造力,鼓励企业、其他社会组织和市民积极参与样板区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健全进城落户农民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自愿有偿流转和退出机制。积极研究项目审批、投资优惠、资金和用地保障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同时,将增加农民收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与样板区建设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农业、农村、农民融合发展的良性局面。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明确责任分工;三是实施项目带动;四是强化督导检查。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