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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延续实施
来源:济源日报 作者:张佩佩 通讯员 陈萌萌 时间:2025-06-13 08:23

6月11日,记者从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税务局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我省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惠民政策的通知》,延续实施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至2025年12月31日,以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助力提升职业技能,鼓励企业更多吸纳就业,兜牢失业保障底线。

延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至2025年12月31日。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的单位性质为企业及六类经营主体(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单位性质为机关事业单位的,不享受稳岗返还政策。

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至2025年12月31日。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不分级或未明确分级的统一为15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1次补贴。相关证书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可查询。取得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的,每人每年在享受1次补贴基础上增加2次补贴次数。用人单位性质为企业的在职职工,可按规定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其他性质单位的在职职工不享受技能提升补贴。

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至2025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三类人员,可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符合人社部相关文件规定的社会组织参照企业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社会组织包括依法办理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具体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为准。

据了解,为确保失业保险各项惠企利民政策落地见效,济源将进一步优化经办服务,采取免申即享的经办模式,通过后台数据比对,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按照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工作要求,济源将畅通失业保险金申领渠道,全面取消证明材料、申领时限、捆绑条件和附加义务,确保失业人员仅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即可申领。此外,济源还将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价格临时补贴等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全力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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