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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出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来源:济源日报 作者:侯琪琳 通讯员 李晶晶 时间:2025-04-21 09:24

日前,示范区商务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济源示范区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2025年延续实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协同推进示范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助力市民安全出行。

《实施细则》明确,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自《实施细则》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补贴资金按照“先到先得、用完即止”原则实施,若资金提前用完则补贴活动结束。

《实施细则》指出,对个人消费者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等主要配件完整)并在济源换购合格新车的,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20%给予补贴,每辆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购新补贴不包含旧车售卖金额。

值得注意的是,用于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应具有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支持电动自行车及锂离子电池销售企业与生产企业、回收企业、综合利用企业联合开展电动自行车及锂离子电池产品以旧换新促销活动。

为提高补贴发放效率,《实施细则》进一步优化补贴流程,消费者通过云闪付APP搜索“河南焕新”进入电动车置换补贴专区,领取资格券,到参与商家交旧换新,核销享受支付立减,商家辅助登记上牌并上传相关资料。

针对老旧电动自行车的回收,《实施细则》明确,回收企业要签订承诺书,落实相关标准制定部门的要求,及时清运交至销售门店的老旧车辆,并向门店开具回收凭证,做到“一日一清”。回收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自带的锂离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应规范移交给拆解或综合利用企业安全储存并专业处置,不得非法拆解、流入二手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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