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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部署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来源:济源日报 作者:黄一冰 时间:2026-07-28 08:13

新学期招生季临近,示范区教体局发布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意见,全面落实河南省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相关部署,细化入学规则、优化报名流程、完善便民举措、严明招生纪律,以公开透明的阳光招生模式,全力守护教育公平。

今年,示范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继续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公办学校依据自身布局、办学规模、学位数量、交通状况科学划定招生范围,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六年级毕业生可直升本校初中。同时,示范区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公民同招”政策,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招生、同步注册学籍。示范区全面推行阳光招生、均衡分班模式,要求各校及时公开招生相关信息,均衡配置师资与生源,严禁设立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

意见明确,小学新生须为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初中新生为已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本次招生实行一次报名、分批录取,设置两大录取批次,优先保障户籍房产一致、购房实际居住家庭子女入学,统筹做好农业转移人口、外来随迁子女就学安置。据了解,本次招生同步落实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模、见义勇为人员等子女教育优待政策,推出长幼随学便民举措;分类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学需求,依托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模式,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应入尽入”。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招生全面实现全程线上办、一网通办。家长无需跑腿,通过豫事办、河南政务服务网即可完成线上报名。整个招生过程将开展多部门数据联审,确保信息真实、过程透明、全程可追溯。8月1日至9日开展招生宣传;8月10日至15日家长通过豫事办、河南政务服务网进行线上申报;8月16日至19日开展资格审核与分批录取;8月20日开放录取结果查询通道。未收到录取信息的可向报名点咨询申诉或线下联系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或中心校。各中心校根据辖区其他学校学位空余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剩余小学生入学;示范区教体局协调安排初中学生入学。因择校未被所属辖区学校录取的学生只能选择到其他有学位的学校。

在招生纪律方面,示范区严格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和省、市招生政策要求,禁止通过考试选拔生源、跨区域招生,擅自扩大招生规模;严格学籍管理,坚持“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原则,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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