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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691947/2026-00139 主题分类: 消防
发布机构: 消防救援支队 发布时间: 2026-07-16
标  题: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通知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开发区管理办公室消安委,各镇人民政府消安委,各街道办事处消安委,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026年7月6日,郑州市惠济区北三环与丰华路交叉口西南角和昌珑悦小区A座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1人受伤,起火原因正在调查。经初步调查,事故暴露出电动车“进楼入户”、违规停放充电和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薄弱等突出问题。近期,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采取过硬措施严防严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问题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工作要求如下,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务必压实治理责任。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常态化治理工作机制,持续强化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原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要按照“全链条”整治行动职责分工,深入推进条线领域任务落实。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做好本单位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家属院等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各镇(街道)要发动消防“一队一中心”、公安派出所、村(社区)、小区物业等基层力量,加大住宅小区、城中村、出租屋集中区域巡查频次,及时劝阻制止电动自行车在楼道、门厅、室内停放充电、私拉飞线充电等违法行为,常态化开展警示宣传,对违法线索第一时间移交具有处罚权限的单位依法处理。物业服务企业等管理使用单位要穷尽措施,切实履行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职责;无管理使用单位的,镇(街道)在明确负责安全管理的基层组织或管理单位之前,要牵头负责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

二要务必抓实关键环节。自然资源、住建部门要持续推进停放充电设施建设,强化防火分隔、安全设施配备;要开展实地核查,确保满足群众停放充电、遮风避雨等需求。发改、市场监管部门要深入规范充电收费,依法查处各类违规收费行为,确保充电电价严格执行居民电价,合理推动降低充电服务费,严禁采取虚标电量、增加电损等方式违规增加费用。住建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强化巡查管控,夜间、阴雨天气要加大频次力度;采取合理措施劝阻制止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坚决防范电动自行车室内火灾。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力推广技防手段运用,在楼宇电梯安装电动自行车智能识别、智能阻止等系统,提高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监测预警处置水平。

三要务必强化治理措施。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常态化开展集中排查、错时夜查和“敲门行动”,及时查纠电动自行车各类不安全行为,向群众普及火灾烟气危害和紧急避险求生常识;要强化执法震慑,对长期违规停放充电、多次劝阻拒不改正的个人和未落实职责的物业服务企业等管理使用单位,必须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信用惩戒,必须广泛开展以案警示、通报曝光。消安委办公室将视情组织开展工作核查,采取随机询问群众、查看监控视频、查阅工作记录等方式,印证各级各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等管理使用单位责任落实情况,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问题突出以及发生室内火灾的,提请示范区管委会约谈属地政府、相关部门责任人员。

各有关单位请将今年以来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示范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志恒,电话:6837656,邮箱:jysfqxaw@163.com

附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采取过硬措施严防严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问题的通知》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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