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8月11日-8月25日
二、反馈意见方式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联系电话:0391-6633941
2.电子邮件:nmk6196@126.com
3.通信地址:济源市沁园街道第二行政区9号楼9103房间(商务局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
电子邮件、来函等请注明“济源示范区‘有奖发票’活动”意见建议和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
附件:济源示范区“开票有喜·福气临门”有奖发票活动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商务局
2026年8月11日
济源示范区“开票有喜·福气临门”有奖发票活动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根据省有奖发票促消费活动最新要求,济源示范区拟继续开展“开票有喜·福气临门”有奖发票促消费活动,现结合济源实际,修订完善活动实施细则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有奖发票激励,引导消费者主动索取发票,力争开票率提高20个百分点以上,督促经营主体依法开具发票,规范发票管理秩序,营造诚信经营、依法索票的市场氛围,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示范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资金总规模:600万元
(一)即开即奖活动资金560万元。
(二)定期开奖配套活动资金40万元。
三、实施内容
(一)抽奖条件
个人消费者于2026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济源示范区零售(含批发业中面向个人消费者的零售业务,下同)、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及汽车领域(限个人新购乘用车,下同)发生真实消费,取得消费与开票日期为同一自然月的数字化电子普通发票,单张金额100元及以上,抬头为个人姓名,经有奖发票系统验证通过,即可参与抽奖。
以下发票不得参与抽奖活动:
(1)红字普通发票、已被全额红冲的蓝字发票,以及开奖时已作废的普通发票;
(2)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票面标注“收购”字样的普通发票;
(3)受票方为企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个人的普通发票;
(4)受票方未填写个人真实姓名的普通发票;
(5)预付卡类发票;
(6)非正常、注销户开具的发票;
(7)其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活动规则的发票。
(二)抽奖规则
1.奖项设置
(1)即开即奖(560万元)
①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领域:投入377.2万元,分4个月投放,每月94.3万元,当月未用完滚入下月。每月共设19875个奖项:一等奖2000(税前)元消费券5个,二等奖1000元(税前)消费券10个,三等奖500元消费券200个,四等奖200元消费券800个,五等奖100元消费券1000个,六等奖50元消费券6860个,七等奖20元消费券11000个。
②汽车领域:投入182.8万元,一次性投放。共2000个奖项:一等奖2000元(税前)消费券190个,二等奖800元消费券1810个。
(2)定期开奖(40万元)
分两期,每期20万元。一等奖5个(价值2万元/个,税前),二等奖5个(价值1万元/个,税前),三等奖10个(价值5000元/个,税前),奖品为黄金、白银制品或饰品。
2.开奖方式及要求
①即开即奖:消费者通过“云闪付”APP上传发票,系统校验合格后即时抽奖。日常消费领域每人每月最多抽10次;汽车领域每人限抽1次。奖项以电子消费券形式通过“云闪付”APP即时兑付中奖者,有效期为15个自然日。电子消费券需在公开征集参与商家核销,核销金额高出电子消费券面额1分钱即可支付。
②定期开奖:从当期即开即奖发票中抽取,由公证机构公证、电视台直播。结果通过商务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同一消费者多张发票中奖的,仅领取最高奖项。中奖者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办理兑奖,逾期视为放弃。所需资料: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云闪付注册中奖手机号、中奖发票打印件、消费凭证或支付凭证等。
3.个人所得税缴纳形式
中奖超过800元,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全额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济源示范区商务局代扣代缴。
(三)抽奖系统
与“云闪付”平台合作,建设即开即奖兑付、抽奖池及消费者信息库,做好宣传推广和技术保障。系统采集发票代码、号码、金额、销售方信息、购买方信息(匿名化)等必要数据,落实数据安全保护措施。实现与税务系统实时联通,对发票进行真伪和有效性校验,预留接口按要求接入全国监测平台。
(四)风险防范
1.源头防控:规范商户开票,禁止拆分或合并开票,在平台和规则中明示后果。加强宣传培训,告知虚开发票、套取奖金的法律责任。
2.过程监管:利用大数据监测异常开票、频繁中奖等可疑情况,建立预警机制,及时核查处置。
3.违规查处:对虚开发票、恶意退货套奖、冒用信息等行为,追回奖金,暂停商户资格、列入经营异常,情节严重的移交税务、市场监管部门,个人记入征信,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
4.重点核查:活动结束后核查中奖发票是否红冲,追回红冲资金,依法查处恶意红冲行为。
5.投诉处理:销售方拒绝向消费者开具发票或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或济源本地消费时开票单位不是济源示范区所辖企业的,消费者可向济源示范区税务局举报(0391-12366)。
(五)宣传推广
通过政府官网、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线上渠道和商圈、景区、社区等线下场所广泛宣传。组织商户摆放活动标识牌,引导消费者索票参与。结合节假日举办启动仪式等主题活动,营造“消费开票,幸运中奖”氛围。
(六)舆情防范
安排专人监测舆情,建立台账,早发现早处置。制定舆情防范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回应时限,确保快速响应。定期发布活动进展、资金使用和中奖信息,主动接受监督,回应群众关切。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示范区“有奖发票”工作专班,由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任负责人,商务局、财政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文广旅局、教体局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专班办公室设在商务局,负责日常调度、协调推进。
(二)部门分工
商务局牵头活动组织实施、细则制定、平台和商户引导、宣传推广及绩效评价;税务局负责发票校验、数据联通、红冲筛查、违规核查;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市场监管局负责市场秩序规范和商户违规查处;公安局负责打击恶意套取奖金等违法犯罪;文广旅局、教体局负责文旅和体育行业推广、联动景区场馆宣传、组织促消费活动。建立定期调度机制,确保任务落实。
(三)资金监管
规范有奖发票活动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活动公平公正公开开展,防范骗补风险。专款专用:资金仅限用于有奖发票奖金兑付,不得挪作他用。公开透明:资金筹集、使用、结余等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安全高效:确保资金安全,优化拨付流程,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动态优化:根据监管情况和实施效果,及时完善制度设计,堵塞管理漏洞。遵循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动态性原则,构建多维度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四)平台管理
云闪付平台负责兑付、奖池和信息库建设、宣传推广、技术保障,堵塞漏洞,及时预警,协助调查取证。组建技术团队负责系统建设运维和安全保障,建立故障应急处置机制,确保稳定运行。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支撑,保障校验和传递高效准确。
(五)监督管理
定期开奖前、大额奖金兑付前等关键节点多轮次进行红冲核验。对月红冲超3次的个人消费者,限制其后续参与活动的资格。参与商户须按规定开具发票,不得拆分或合并开票,对违规开票、虚开发票、套取中奖资金的商家以及核销商户虚假交易、套现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回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全程做好发票电子数据加密、传输、存储工作,保障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
五、附则
本细则由示范区商务局、税务局负责解释,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开票有喜·福气临门”有奖发票活动方案〉的通知》(济管商务〔2026〕9号)同时废止。
附件:济源示范区“开票有喜·福气临门”有奖发票活动舆情防范预案
附件
济源示范区“开票有喜·福气临门”有奖发票活动舆情防范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济源示范区“开票有喜·福气临门”有奖发票活动期间的各类舆情,最大程度地避免、缩小和消除因舆情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维护政府公信力,保障活动平稳有序实施,依据政务舆情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管控,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快速处置、实事求是,协同联动、闭环管理的工作原则。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有奖发票活动宣传推广、发票采集、开奖兑奖、投诉咨询、网络传播、媒体采访等全流程中各类突发舆情的监测、研判、处置和善后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一)建立组织领导
示范区“有奖发票”工作专班的领导下,由网信办具体指导,商务局、税务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商务、税务、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及技术运维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统筹舆情研判、口径审定和跨部门协调。领导小组下设监测预警、业务答复、宣传发布、技术保障四个专项小组,明确分工,压实责任。
(二)明确责任分工
1.商务局:牵头统筹做好舆情防范工作,适时监测网上舆情动态,公布热线电话,解读政策,及时回应消费者咨询投诉。发生重大舆情、特别重大舆情,及时组织专班召开会议研判会审,制定整改措施,在网信办的指导下,发布情况说明并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2.税务局:做好发票管理工作,对消费者、商家投诉的发票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处置。
3.公安局:发生重大舆情、特别重大舆情,对不实信息、谣言及违规套补等情形,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4.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市场秩序规范和商户违规查处。
5.平台机构:组建技术团队,对系统运行故障等问题,技术团队及时介入,最短时间处置。
四、舆情风险预判
重点防范以下八类舆情风险:规则解读分歧,系统运行故障,兑奖兑付纠纷,活动公平性质疑,虚假兑奖套补,商户开票矛盾,自媒体片面炒作,热线集中投诉。活动启动前,应完善细则解读,统一宣传口径,从源头减少争议。
五、舆情分级处置
根据舆情影响范围、传播速度和危害程度,将舆情划分为四个等级,实行分级响应:
(一)一般舆情(蓝色)
表现:零散咨询、个别投诉,未出现网络扩散迹象。处置要求:责任科室在24小时内规范答复,按程序回复当事人。
(二)较大舆情(黄色)
表现:同类问题集中反馈,在部分网络平台出现零星转发。
处置要求:12小时内响应,拟定统一答复口径,及时在相关平台线上回应,同步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重大舆情(橙色)
表现:本地主流媒体或有一定影响力的自媒体介入报道,舆情在本地快速扩散。
处置要求:4小时内发布初步情况说明,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商,核查事实,同步研究整改措施并推动落实。
(四)特别重大舆情(红色)
表现:舆情跨区域传播,滋生谣言,引发群体性质疑或集中信访。
处置要求:第一时间上报示范区管委会及网信办,1小时内发布简要通报,由领导小组统筹指挥,联动网信、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处置。
六、工作机制
(一)常态化监测预警
监测渠道覆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留言板、短视频平台、社交平台、本地论坛、新闻媒体等。宣传期、开奖日、兑奖截止日等重点时段实行重点值守。落实舆情截图留证、限时报送制度,严禁迟报、瞒报、漏报。
(二)应急处置流程
发现舆情→分级报送→业务核查取证→拟定统一答复口径→官方规范回应→落实问题整改→归档结案。
对不实信息及谣言,及时发布澄清公告,固定证据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置。活动期间,未经授权,任何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对外接受采访、擅自表态承诺。
(三)事后闭环管理
建立舆情处置台账,详细记录舆情来源、处置过程及办结情况。舆情平息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复盘评估,形成评估报告,视情况优化活动规则、宣传解读及系统功能。定期开展舆情应急培训,提升工作人员舆情应对能力。
七、保障措施
(一)落实值班值守制度,重点时段安排专人值守。
(二)明确技术服务商应急联络机制,确保系统故障时快速响应。
(三)提前储备问答库、公告模板等应急资料。
(四)严格保密中奖人员个人信息,规范对外信息发布审批流程。
八、责任追究
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迟报、瞒报、漏报舆情信息的;
(二)未经授权擅自对外发声、表态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处置失当致使舆情扩大的;
(四)泄露中奖人员个人隐私的。
九、附则
本预案自2026年9月1日起执行,根据活动实际运行情况适时调整,活动结束后自动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