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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691947/2024-00361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济源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济政文〔2024〕45号
标  题: ​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济源市承留镇CL-29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成文日期: 2024-11-05 发布时间: 2024-11-15
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济源市承留镇CL-29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克井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报批济源市承留镇CL-29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承政文〔2024〕35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济源市承留镇CL-29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严格按照批复的规划,实施规划审批和监督管理,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变更。

三、确需对规划内容进行修改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的法定程序报批。

四、做好该规划的批后公告工作。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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