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呈报的《济洛快速通道(济源境)一阶段工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方案》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编制的《济洛快速通道(济源境)一阶段工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方案》,请征收实施单位、项目建设单位等部门严格遵照执行。
二、征收补偿安置工作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确保济洛快速通道(济源境)一阶段工程征迁安置补偿工作顺利推进,切实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
三、征收补偿安置工作中如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市政府研究决定。
2026年6月5日
| 索 引 号: 005691947/2026-00125 | 有 效 性: 有效 |
| 发文机关: 济源市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济政文〔2026〕23号 |
| 标 题: 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济洛快速通道(济源境)一阶段工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方案的批复 | |
| 成文日期: 2026-06-05 | 发布时间: 2026-06-08 |
市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呈报的《济洛快速通道(济源境)一阶段工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方案》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编制的《济洛快速通道(济源境)一阶段工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方案》,请征收实施单位、项目建设单位等部门严格遵照执行。
二、征收补偿安置工作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确保济洛快速通道(济源境)一阶段工程征迁安置补偿工作顺利推进,切实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
三、征收补偿安置工作中如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市政府研究决定。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