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各部门:
根据《中共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关于任贵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济区组干〔2024〕202号),经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党组同意,决定:
任贵清同志(女)兼任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赵艳同志(女)任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黎明同志不再担任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2024年10月14日
索 引 号: 005691947/2024-00338 | 有 效 性: 有效 |
发文机关: 济源示范区管委会 | 发文字号: 济管文〔2024〕30号 |
标 题: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任贵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2024-10-14 | 发布时间: 2024-10-29 |
各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各部门:
根据《中共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关于任贵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济区组干〔2024〕202号),经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党组同意,决定:
任贵清同志(女)兼任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赵艳同志(女)任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黎明同志不再担任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