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各部门:
根据《中共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关于茹昕、冯克京同志任职的通知》(济区组干〔2026〕136号),经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党组同意,决定:
茹昕同志(女)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冯克京同志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2026年8月6日
| 索 引 号: 005691947/2026-00157 | 有 效 性: 有效 |
| 发文机关: 济源示范区管委会 | 发文字号: 济管文〔2026〕17号 |
| 标 题: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茹昕、冯克京同志任职的通知 | |
| 成文日期: 2026-08-07 | 发布时间: 2026-08-07 |
各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各部门:
根据《中共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关于茹昕、冯克京同志任职的通知》(济区组干〔2026〕136号),经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党组同意,决定:
茹昕同志(女)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冯克京同志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