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各部门:
根据《中国共产党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宋爱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济区干文〔2026〕11号)《中国共产党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工作委员会关于牛东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济区干文〔2026〕13号)《中共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卢新永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济区组干〔2026〕60号)《中共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张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济区组干〔2026〕75号),经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党组同意,决定:
宋爱华同志(女)任济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韩海波同志任济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成鹏同志任济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牛东红同志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局长,不再担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毛文超同志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杜中联同志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民政局局长;
屈晓楠同志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司法局局长;
李建超同志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水利局局长;
魏晓波同志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韩春雷同志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李小娟同志(女)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刘宏伟同志任济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陶鹏同志任济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卢新永同志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王波同志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张光同志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财政局副局长,不再担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牛泽昌同志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卫佳佳同志(女)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李量同志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张斌同志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海建同志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超超同志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商务局副局长;
李欢欢同志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商务局副局长,不再担任济源市科学院副院长职务;
张媛媛同志(女)不再担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招商引资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董倩同志(女)不再担任济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军华同志(女)不再担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局长职务;
陈瑞忠同志不再担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赵小中同志不再担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司法局局长职务;
崔松华同志不再担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陈肖林同志不再担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水利局局长职务;
赵红伟同志不再担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主任职务;
郭艳同志(女)不再担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副主任职务;
晋小平同志不再担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副主任职务;
卢一彬同志不再担任济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静江同志不再担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职务;
李宣同志不再担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李卫东同志不再担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王军光同志不再担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赵晓林同志不再担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小浪底北岸旅游度假区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永波同志不再担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田双剑同志不再担任济源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建超同志不再担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局长职务;
张建敏同志不再担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陈艳同志(女)不再担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刘志鹏同志不再担任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上述同志原任职务涉及机构改革的,随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2026年6月23日

豫公网安备 41900102410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