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各部门: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加快推进智慧岛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示范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10月9日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加快推进智慧岛建设实施方案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智慧岛建设实施方案和支持中原龙子湖智慧岛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22〕32号)要求,为加快济源智慧岛建设,推动各类高端要素资源集聚,更好地支撑创新型高品质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顺应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发展趋势,构建全要素、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的智慧岛双创载体,推动各类高端要素资源集聚,提供从原始创新到产业化的全流程服务,建立“微成长、小升高、高变强”梯次培育机制,建成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科创空间和初创企业、科创团队创新创业的孵化器,形成新兴产业聚集区、未来产业先行区和创新创业引领区。
(二)功能定位。“三空间二平台一示范”,形成初创企业、科创团队的集聚空间,天使、风投、创投基金的集聚空间,科创人才的集聚空间;贯通政、金、科、产的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科技金融产业的撮合平台;科技创新政策先行先试的示范区。
(三)建设路径。依托济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现有的11.18平方公里的科创城,围绕一谷、一街、二园的功能布局建设济源智慧岛一期。济源智慧岛一期总占地面积约1245亩,其中一谷(融创智谷),占地面积约390亩;一街(科研街),占地面积约372亩;二园(数字经济产业园和高新人才园),占地面积约483亩。
(四)发展目标。2022年底前济源智慧岛一期基本建成,形成集科技创新、双创孵化、金融赋能、人才引领于一体的创新生态圈。2025年各类创业孵化面积达到10万平方米,引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不少于40家,创新型企业不少于100家,各类基金和创投机构不少于5家,新申报专利500件,培育企业新建各类研发平台20家以上,争取建成国家级孵化器1家,新增省级孵化器1家,新引进创业人才2000人以上,带动就业4000人,形成“空间+孵化+基金+服务+生态”的双创全链条服务能力。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管理架构体系建设。建立理事会领导下的“管理办公室+专家咨询委员会+轻资产运营公司+重资产投资公司”架构体系。成立由示范区管委会、相关部门、专家顾问以及运营公司共同参与的理事会,作为智慧岛的建设、运营、管理决策机构。理事会下设管理办公室(与轻资产运营公司合署办公),负责政策制定、发展规划、社会事务管理等。理事会按照市场化方式公开选聘运营团队,主要负责智慧岛开发建设、资本运营、专业化招商、市场化服务等。
理事长由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常务副市长担任,副理事长由示范区管委会党组成员、副市长担任,秘书长由济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办公室主任担任,副秘书长由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党组成员、大项目办副主任担任。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财政金融局、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济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办公室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理事。
(二)加快三空间二平台功能构建。推动一谷、一街、二园建设,构建三空间二平台功能,为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数字经济、平台经济4类产业提供研发、设计、中试、孵化等高端要素保障,实现增加值所占比重不低于70%。
1.建设融创智谷。打造天使、风投、创投基金的集聚空间,搭建科技金融产业的撮合平台。位于西交大济源科技园E、F、G地块,一是建设创投大厦,整合示范区所有平台公司,打造平台公司总部;二是建设基金总部基地,集聚天使、风投、创投等基金;三是建设高新技术企业总部基地,集聚示范区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总部;四是建设科技服务中心,集聚法律、会计、咨询、设计、创意等平台经济产业。
2.建设科研街。打造初创企业、科创团队的集聚空间,搭建贯通政、金、科、产的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位于科教街南、高新大道北区域,一是建设河南省科学院济源先进材料研究院,打造集聚成果、人才、机构等科技资源的高端平台,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的高效转化利用。二是建设示范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依托济源科技大市场,完善技术市场协同服务体系,推动互联互通、线上线下融合互动,促进高水平科技成果与企业需求的常态化精准对接,推动科技成果在示范区转化和产业化。三是建设企业研发中心,整合示范区企业重点实验室及研发机构,集聚各类企业研发机构。四是建设全国有影响力的纳米杂化材料产业基地,依托河南大学纳米材料中试基地、国家级纳米杂化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集聚一批纳米研发机构、高端人才、高科技企业等。五是建设5G产业园,引进落户济源大数据局数据中心、北京化工大学技术转移中心、郑大研究院等研发中心、政产学研平台等,打造5G网络建设、场景应用、技术研发等产业。六是建设大学生初创园,推动文博路东、愚公路西、科教街南、高新大道北区域内机械加工等企业“腾笼换鸟”,采取房产置换等模式进行重新开发,配套建设创业孵化载体、创业服务中心等功能区。
3.建设二园。打造初创企业、科创人才的集聚空间。一是建设中原数字经济产业园,利用济源高新区综合服务区物理空间,整合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众创空间、杭州颐高互联网+孵化园及清水源省级研发平台,重点推进上海中企人力呼叫中心、数据标注及图文审核中心等项目。二是建设高新人才园,建设德鸿宸院160套人才公寓、综合服务区168套人才公寓、240套公租房等项目;建设金悦府、文曲府、德鸿尚院、西交大康桥绿郡等高端生活配套设施项目。
(三)完善“双创”基础支撑。依托智慧岛内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电商产业园、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省级众创空间、省级纳米杂化材料专业众创空间等省级孵化载体,全面为项目提供共享服务空间,开展政策指导、技术鉴定、咨询策划、项目顾问、人才培训等服务。依托清水源省级研发平台、纳米中试基地,为科创企业提供科研中试共享设备和检测检验设施服务。
(四)提升配套服务能力。依托省级双创基地及其它创新主体、济源科技大市场、西交大济源科技园等,建设科创团队和初创企业“拎包入住”办公区,天使、风投、创投等基金机构集中区,信息发布和路演区,洽谈会商、论坛讲座、商务活动区;依托德鸿宸院公租房及综合服务区商务配套项目,建设与科创人员、高端人才需求相匹配的生活服务区,各类中介机构和时尚消费区等功能区,提供“空间+孵化+基金+服务+生态”的双创全链条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示范区管委会党组成员、副市长任副组长,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财政金融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智慧岛建设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责任单位: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二)加强政策引导。一是对照省智慧岛建设要求和标准,完成目标任务,争取省财政以奖代补资金,支持智慧岛研发设计、成果转化、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高层次人才引进。二是在《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济管〔2020〕10号)的基础上,制定出台济源示范区支持智慧岛建设若干政策,全面激发社会科技创新活力,成为科技创新政策先行先试的示范区。(责任单位: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财政金融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加大金融支持。一是支持智慧岛运营公司发行企业债券融资,“十四五”期间在企业债券存续期间内按照发债利息的一定比例给予贴息补贴。二是推动符合条件的智慧岛运营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支持入驻企业上市挂牌,为入驻智慧岛的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三是对入驻智慧岛的市场主体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提高智慧岛内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四是与省投资集团公司、省农开公司等单位合作,设立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专项产业投资基金、天使投资基金等,加快创新型企业的培育。(责任单位: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财政金融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融机构)
(四)强化平台支撑。一是支持智慧岛建设省级以上专业化、精细化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等创新创业孵化载体。二是支持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争取每个平台不高于200万元省级奖补。三是鼓励智慧岛内科研机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升级为国家级创新平台,争取每个平台500万元省级奖补。(责任单位: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财政金融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优化发展环境。在规划审批、手续办理、政策落实等方面,全面推行“绿色通道”制度,为智慧岛的企业提供全方位、便捷高效服务。(责任单位: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金融局、济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办公室)
附件:1.济源智慧岛建设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2.济源智慧岛理事会
3.济源智慧岛建设管理架构体系
4.济源智慧岛建设示意图
附件1
济源智慧岛建设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张宏义 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王笑非 示范区管委会党组成员、副市长
成 员: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财政金融局、示范区教育体育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办公室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负责工作专班的日常工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等。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济源智慧岛理事会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智慧岛建设的相关要求,依据“省级统筹、市为主体、省市协调”的原则,比照中原龙子湖智慧岛No.1架构,组建济源智慧岛理事会,研究决策济源智慧岛的发展目标定位、产业规划、政策体系、人才服务体系等,具体如下:
一、理事会组成人员名单
理 事 长:张宏义(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常务副市长)
副理事长:王笑非(示范区管委会党组成员、副市长)
秘 书 长:董 倩(济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副秘书长:李庆军(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党组成员、大项目办副主任)
理 事:示范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财政金融局、示范区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济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办公室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理事会秘书处:理事会下设秘书处,作为理事会的常设机构,设立在济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其中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1名,负责落实理事会决议事项,处理理事会的日常工作。
二、理事会职责
(一)制定和修改济源示范区智慧岛章程和理事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研究决定理事会换届事宜,提出下届理事会初步人选;
(三)决定理事的增补或者退出;
(四)研究决定济源示范区智慧岛架构设计、空间整合、创新金融、政策体系、人才服务、信息平台、资源整合等重点工作;
(五)指导和支持济源示范区智慧岛体制机制创新;
(六)参与济源示范区智慧岛发展目标、战略规划、管理运行等重大问题的咨询或审议;
(七)听取和审查济源示范区智慧岛年度工作报告;
(八)协调成员单位及相关合作单位间的关系;
(九)指导和监督济源示范区智慧岛整体运行,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者意见。
三、理事会议事制度
(一)根据济源示范区智慧岛发展需要,定期召开理事会,讨论确定济源示范区智慧岛建设发展重大事项,审议济源示范区智慧岛经费预算和年度工作报告。理事长可以提议临时召开理事会会议,研究济源示范区智慧岛运行过程中需要理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
(二)理事会会议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须有半数以上理事到会才能进行。理事可以就会议议题充分发表意见,理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理事成员过半数同意方能生效。
(三)理事会会议应当形成会议纪要,并由理事长审定签字后生效,作为济源示范区智慧岛档案妥善保存。
理事会会议纪要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出席会议的理事,列席人员,缺席人员及事由;
2.会议的日期、地点;
3.主要议题和议程;
4.每位理事的发言要点;
5.提交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
6.理事会认为应当载入会议纪要的其他内容。
附件3
济源智慧岛建设管理架构体系
附件4
济源智慧岛建设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