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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691947/2024-00236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济源示范区管委会 发文字号: 济管〔2024〕13号
标  题: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进一步做好计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4-07-09 发布时间: 2024-07-12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进一步做好计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各部门:

《济源示范区进一步做好计量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示范区管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7月9日    

        

济源示范区进一步做好计量工作实施方案

计量是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的重要基础,是产品质量的重要保证,是节能降耗、经济核算的重要手段和技术依据,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计量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23〕19号)要求,进一步提升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计量能力和水平,构建现代先进测量体系,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结合示范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中心任务,坚持“创新突破、改革引领,需求牵引、供给提升,政府统筹、市场驱动,协同融合、开放共享”的基本原则,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加强计量科技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和顶层设计,构建新时代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计量事业发展新格局。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区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初步建立,计量技术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进入省内中等水平行列。建立、更新先进计量标准,应用先进计量测试技术和计量标准装置、仪器仪表和标准物质,培养一批高水平计量技术服务人才队伍。

计量服务保障能力持续增强。面向我区重点发展领域和需求,结合《河南省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用于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建设指导性目录(试行)》和《河南省市县计量技术机构基础计量标准及能力提升建设推荐目录(2022版)》指导意见,统筹计量标准建设,系统规划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及授权技术机构的计量能力,大力推进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一批普惠性、基础性、公益性计量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全区量传溯源体系,“十四五”期间,全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总数达到60项以上,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覆盖率达到95%以上,全面提升计量的基础支撑保障能力,服务民生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计量体系日趋完善。

法治计量体系更加健全。建立权责明确、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法制计量体系,全区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和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领域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率达到95%以上,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合格率达98%以上。

计量监管体制机制逐步完善。统筹全区计量监管工作,加强对涉及贸易结算、医疗卫生、安全防护、生态环境、能源资源、“双碳”等重点领域及标准物质的计量管理。创新智慧计量监管模式,完善计量数据、行为、结果的全链条计量监管体制。增强社会计量溯源意识,建立健全开放共享的协同发展机制。

到2035年,全区高科技计量技术应用大幅提升,计量服务保障能力大幅增强,在线测量技术得到广泛应用。智能监管模式日益成熟,计量监管更加科学有效。计量科学文化深入人心,共建共享的社会计量意识更加牢固,建成符合我区发展需求的现代先进测量体系。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计量科技创新

1.推进计量数字化转型。持续推广应用国家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业务管理系统(e-CQS)。开展产业计量数据的采集、管理和应用。在生命健康、装备制造、粮食储备、食品安全、环境监测、节能降碳、新能源交通等领域加强计量数据安全和可靠性监测系统的应用。(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2.加强新型量值传递溯源技术应用。针对复杂环境、实时工况环境和极端环境的计量需求,建设适合远程校准、在线计量量值传递、溯源方法和多参数、多功能自动化计量检测等方面的计量标准,推广应用远程、在线、动态、快速检测技术,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加快推进计量标准智能化、网络化。(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深化产业计量服务

3.计量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聚焦新兴产业领域“测不了、测不全、测不准”难题,实施制造业计量能力提升工程,建立先进制造业发展急需的高准确度、高稳定性计量标准。开展产业计量基础能力提升行动,实施工业强基计量支撑计划,助推全区产业健康发展,提升产业计量测试综合服务能力,构建与济源产业发展基本同步的计量支撑格局。围绕全区铅、锌冶炼产业、机械加工产业,开展拉力试验机、气体流量计、汽车衡、电能表、水表、压力变送器等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服务;围绕钢铁产业,开展气体流量计、特稳校验仪、测振仪、长度等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服务;围绕煤化工产业,开展可燃气体报警器、压力表、废气流量计等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服务;通过检定校准,确保计量器具量值的准确可靠,促进产品质量得到有效提高。加强关键计量测试技术、测量方法的应用,争取到2035年建设1个与我区产业结构相适应的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为产业发展提供全溯源链、全产业链、全寿命周期并具有前瞻性的计量测试服务。(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信息和科技局)

4.加强计量前沿先进技术的应用。开展人工智能计量技术应用,发展智能基础设施计量测试技术,探索形成各领域通用的人工智能计量体系框架、接口与方法、标准规范,提升智能工业控制系统整体测量性能。逐步建立用于智能制造、智能交通、智能安防等领域的计量测试平台,提升数据和知识协同驱动的计量测试能力。(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信息和科技局)

5.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参与相关农业检验检测实验室间计量比对工作,全面推进计量在粮食生产、购销、存储、加工等环节的应用,助力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实施,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大对电能表、水表、衡器、水分测定仪、谷物容重器等涉农计量器具和种子、农药、化肥、农膜等农资类定量包装商品以及农业资源贸易结算的计量监管和保障力度,严厉打击涉农计量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农业农村局)

6.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完善碳排放计量体系,提升碳排放计量监测能力和水平,规范重点排放单位的碳计量要求,落实碳排放计量审查制度,建立完善资源环境计量体系,推进能耗、水资源、环境监测系统建设,加强能源资源和环境计量数据分析挖掘和利用,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科学、合理、高效的能源消费结构,促进企业节能降耗提效。开展能源计量审查,指导重点用能单位合理配备和使用计量器具。开展能效标识、水效标识产品监督检查,增强全社会节能产品使用意识。加快推进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工程建设,引导和培育能源资源计量服务市场,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信息和科技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

7.服务生命健康与安全。围绕疾病防控、食品医药、医疗器械等开展计量测试技术服务。加强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安全生产相关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开展交通安全、社会稳定和安全等领域关键计量测试技术的应用,加强公路超载超限、测速设备、警用装备等监督管理。加强计量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建立计量预警机制和风险分析机制,制定计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着力防范计量领域系统性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

8.提升交通运输计量设备量传溯源。加强交通安全测量设备、超载超限设备、机动车测速装置等检定校准,开展机动车光污染、声污染、尾气排放在线监测设备等计量技术的应用,确保量值传递科学准确。规划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检定计量标准建设,实现电动汽车充电桩检定。(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交通运输局)

(三)加强计量能力建设

9.加强计量标准建设。统筹考虑技术能力和现实需求,建设以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专项计量授权计量标准、企事业单位计量标准为主体的层次分明、链条清晰的计量标准基础设施网络。实施计量标准能力提升工程,在公平交易、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生态环境、生命健康、先进制造等重点领域建立与服务民生产业结构相适应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加快推进计量标准技术改造和升级换代,保证量值准确可靠。(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10.加强计量技术机构建设。深入推进计量技术机构改革,保持计量体系的独立性和完整性,确保国家量值的统一和安全,推动法定计量职责有效履行,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大对计量技术机构在基础设施、计量标准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加强顶层设计,优化整体布局,强化技术管理,推动计量技术机构协同、错位发展。加强全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规划和指导,统筹全市计量资源,构建科学、高效、严谨、开放、灵活的量值溯源体系。

示范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方向: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实施强制检定需要,加强贸易结算、食品安全、生产安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落实强制检定制度,切实保障加油(气)机、电子计价秤、水电气表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计量器具计量准确。

专项计量授权计量标准管理:围绕行业和专业强制检定需求,持续维护专项授权计量标准,提升承担政府及行业专项授权计量工作的能力。(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工业信息和科技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1.强化计量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在各计量技术领域、技术含量要求高的计量标准建设中高层次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实施计量专业技术人才提升行动,以省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培训能力为依托,全面提升我区计量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和水平。加强计量领域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管理和计量专业职称评聘工作。鼓励计量技术机构创新设置首席计量师等岗位聘任制度。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加入省级计量人才库和省际计量合作专家团队,支持技术人员开展计量交流合作。(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2.完善企业计量体系。鼓励企业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引导其建立完善与其科研、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计量管理制度和保障体系。鼓励社会各方加强对计量发展的资金投入和支持。新购置的计量器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

13.推动区域计量协调发展。加强济焦洛晋计量工作合作,推进区域计量互认和区域诚信计量建设,促进区域计量监管互联互通,构建统一协调、运行高效、资源共享的计量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14.支撑质量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加强质量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推动计量与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领域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相互参考借鉴和共享共用,强化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计量溯源性要求,以精准计量推动标准数据和方法的科学验证。在关键领域开展“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全链条整体技术“一站式”质量基础支撑服务。(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加强计量监督管理

15.优化计量监管体系。推动监管重点从管器具向管数据、管行为、管结果的全链条计量监管转变,实现全要素、全流程监管。适时建立计量校准管理机制,推行计量校准机构能力承诺,规范计量校准市场发展。落实市场主体计量风险管控主体责任,强化计量风险防范意识,快速有效处置计量突发事件。(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16.创新智慧计量监管模式。加快计量数字化转型,创新民生计量智慧监管。推广应用国家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业务管理系统(e-CQS)。鼓励计量技术机构建立智能计量管理系统,推动设备自动化、数字化改造,打造智慧计量实验室。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预防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建设计量器具检定信息图像识别系统,二维码信息识别替代原有检定合格标识,提升社会监管和行政监管工作实效,提升社会监管和政府智慧监管水平。(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17.强化民生计量监督管理。实施计量惠民工程,加强供水、供气、电力、通信、公共交通、物流配送、防灾避险等相关计量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层民生计量保障能力。围绕食品安全、贸易结算、医疗卫生、生态环境等领域的计量监管需求,加强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能力建设。持续开展对集贸市场、加油(气)站、餐饮业、商超、粮食购销领域、眼镜店和定量包装商品等的计量监督检查,常态化开展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卫生健康委员会)

18.加强诚信计量监管。建立以经营者自我承诺为主、管委会部门推动为辅、社会各界监督为补充的诚信计量体系。在集贸市场(商超)、加油(气)站、餐饮场所、眼镜制配场所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领域全面开展诚信计量行动,强化市场经营主体责任,推行经营者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开展诚信计量示范活动。建立计量器具制造、销售、使用者等计量信用记录,实行诚信计量分类监管。(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19.推进计量执法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查处重大计量违法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加强计量业务监管与综合执法衔接,严厉查处制造、销售和使用带有作弊功能计量器具以及伪造计量数据、出具虚假计量证书和报告、存在与其承诺事项不符的计量违法行为。提升计量执法装备水平,持续改善执法工作保障条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对计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计量违法的社会监督,对举报计量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奖励。(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司法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计量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计量工作全过程。各单位要将计量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效衔接,加快构建协调统一、多元共治的计量工作新格局。要按照示范区管委会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在管委会领导下,建立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牵头,发展改革和统计、工业信息和科技、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沟通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全区计量工作改革发展事项,加强对本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测,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

(二)加强政策支持。示范区要对公益性计量技术机构予以支持,加强计量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标准物质研制、计量数据应用、强制检定等工作。发展改革和统计、工业信息和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相应的投资、科技和人才保障支持政策。将计量基础知识纳入公民基本科学素质培育体系。鼓励采用多元化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计量技术应用服务。

(三)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媒体优势,大力宣传《国务院关于印发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37号)、豫政〔2023〕19号及计量法律法规,普及计量科学技术知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20世界计量日”“质量月”等活动契机,通过发放计量宣传材料、举办计量专题讲座、组织计量知识竞赛、开放计量实验室,提高全社会对计量工作的关注度。促进计量科普知识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将计量理念融入生产生活,为打造计量品牌和推动计量工作科学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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