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先导性社会公益事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豫政〔2023〕31号)精神,加快推进济源气象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创新驱动、需求牵引、多方协同、统筹集约”的发展理念,加快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建设创新型高品质现代化示范区提供高质量高水平气象保障。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现代气象科技创新、服务、业务和管理体系逐步完善,关键性、转折性、突发性等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技术水平明显提高,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能力不断提升,气象科技能力现代化和气象社会服务现代化建设取得新进展,智慧气象建设迈入全省第一方阵。
到2035年,气象关键科技领域取得突破,智慧气象全面建成,气象科技能力现代化和气象社会服务现代化基本实现,气象监测、预报和服务水平达到省内先进水平,气象服务全面融入和支撑现代化济源建设,建成气象强区。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项目为王,夯实气象强区发展基础
1.建设气象精密监测体系。2023年建成济源X波段相控阵天气雷达,提高局地强降雨、雷暴大风、冰雹、龙卷、雷电等中小尺度天气系统精密监测水平。建设风廓线雷达、微波辐射仪等,逐步完善垂直观测体系。优化地面站网布局,迭代升级地面气象观测系统,在邵原、王屋、大峪、承留、克井、坡头等监测薄弱区和灾害易发区域科学加密布设各类气象探测设施。跨部门合作完善农业、生态、交通、旅游等专业气象观测网。推进观测装备智能运维保障水平和计量检定能力。健全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发展社会气象观测站,推进观测数据的收集与应用。(示范区气象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各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不再列出)
2.提升精准气象预报能力。加快推进精准化气象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建立规范化、标准化、数字化天气预报业务流程。加强汛期暴雨、秋季连阴雨、夏季高温等高影响天气气候监测预测。健全精准气象预报体系,发展基于场景和影响的智能预报技术,强对流天气预警时间提前到45分钟以上,逐步实现提前1小时预警局地强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天气、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1月预报重大天气过程、提前1年预测气候异常的目标。(示范区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构建精细气象服务体系。2024年完成济源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程建设,构建精准化、标准化、直通式、智能型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坚持重要天气过程“递进式预报、渐进式预警、跟进式服务”,加强气象预报预警服务和个性化特色化服务。发展精细化气象服务体系,应用基于场景、基于影响的气象服务技术,推进“云+端”的气象智能化产品制作和融媒体发布平台建设。开展自动感知、智能研判、情景互动、精准推送的智慧气象服务。(示范区气象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气象信息支撑能力。升级气象视频会商系统,提升灾害性天气联防联动能力。充分利用省级气象大数据云平台和济源大数据政务云平台资源,推进气象大数据、人工智能应用。健全跨部门气象相关数据获取、汇交、使用监管制度,依法依规开展气象数据服务与安全管理。强化气象数据资源、信息网络和应用系统安全保障,构建气象网络空间安全体系。(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气象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坚持提质增效,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5.加强气象防灾减灾联动机制建设。完善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基层气象防灾减灾体制机制,落实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责任。健全气象防灾减灾“强预警、强联动、强响应”机制,完善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为先导的部门联动机制,健全基于重大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高风险区域、高敏感行业、高危人群的自动“五停”工作机制,建立高级别预警信号面向各级党政负责人的直通式报告和自动叫应机制。健全气象灾害风险转移制度,推行气象巨灾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示范区气象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教育体育局、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及三大运营商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增强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健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全媒体发布体系,畅通手机全网快速发布“绿色通道”,推进“靶向式”预警信息发布。构建“网格+气象”基层防灾减灾模式,将气象防灾减灾纳入乡镇、街道等基层网格化管理,健全基层气象防灾减灾队伍,开展基层综合防灾减灾社区创建。以保护传承黄河文化和继承弘扬愚公移山精神为主题,结合气象防灾减灾、济源优秀历史文化,积极打造国家气象科普基地。(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气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气象灾害风险防范。强化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充分利用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建立针对不同灾种、不同行业、不同风险、不同时空的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服务体系。全面融入“城市大脑”,与济源智慧城市指挥中心共建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防洪排涝、交通出行、建筑节能等智能气象服务系统。(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气象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8.落实防雷减灾工作职责。将防雷减灾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监管考核,应用防雷安全监管平台,建立健全防雷安全监管部门行业协调机制。加强日常防雷安全监管,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易燃易爆场所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雷电灾害物防、技防、人防能力。做好雷电易发区域及其防范等级的划分,做好雷电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雷电灾害调查鉴定。(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坚持科技创新,激发气象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9.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应用。加强影响济源区域的暴雨、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客观预报方法、发生发展机理、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技术研究。实现以卫星、雷达、多源数据应用为重点的短时临近预警技术。开展智能观测和数据融合分析、灾害性天气预报、智慧气象服务、气候变化应对、气象行业关键技术等科研技术攻关,并纳入济源科技计划予以支持。(示范区气象局、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建设协同高效的气象科技创新平台。强化科技引领和支撑,搭建开放包容、共享共赢的科研创新平台。积极参与省科技厅、省气象局和地方科研项目,推动科研创新平台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开展气象深度融入城市内涝、空气污染等“城市病”治理的应用研究。(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生态环境局、气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1.打造高水平气象人才队伍。实施重点人才工程,着力引进强化创新团队,着力培养学科带头人、首席气象专家和青年气象人才。优化人才工作机制,完善气象高层次人才引进、柔性流动和优秀毕业生引进机制。完善气象科研项目立项机制,建立“揭榜挂帅”制度,充分调动激发创新活力。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激励机制,加快科研成果向业务应用的转化。将气象人才统筹纳入地方人才队伍,在科研立项、教育培训、评选表彰、交流锻炼中对气象专业技术人才给予支持,努力建设一支作风优业务精湛的高素质气象人才队伍。对在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总工会、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气象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坚持融合发展,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12.提升气象服务城市安全运行能力。积极助力韧性城市建设,升级完善示范区城市内涝及城市小气候监测预警系统。实施城市气象综合保障工程,开展暴雨强度公式修编、城市通风廊道规划设计等。强化城市内涝气象服务,应急、城管、水利、住建、气象部门加强城市内涝气象风险监测预警,及时提供气象风险预警信息,提高城市积水应急处置效率,为实现风险预警、精准治理和智慧防汛提供决策支撑。(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气象局、应急管理局、水利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提升气象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实施乡村振兴气象服务专项、高标准农田气象保障提升工程,完善农业气象综合监测网络,建设农业气象灾害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和多场景农业气象服务平台,提升农业气象灾害防范能力和智慧气象为农服务能力。完成济源气象观测站网工程建设,填补生态气象及气候多圈层观测系统建设空白,提升气候及气候变化网观测能力、拓展专业网观测能力。完善济源十字花科蔬菜制种气象灾害防御综合实验基地和特色农业气象服务中心建设,做优特色农业气象服务品牌。将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纳入乡村建设行动,构建行政村全覆盖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与响应体系。(示范区气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提升民生保障服务能力。建立公共气象服务清单制度,将公共气象服务纳入各级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创新公共气象服务供给模式,推进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扩大气象服务覆盖面。推进气象服务深度融入能源、电力、金融、保险等行业。推进气象融入数字生活,面向健康生活、户外体育、新型消费等领域,开展分众化、个性化、定制化智能气象服务。(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气象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坚持可持续发展,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支撑
15.强化应对气候变化科技支撑。开展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监测,实施气候变化对水资源、自然生态系统、农业、城市等影响评估,加强生态系统安全气象风险预警。探索建立绿色生产总值气象评价指标体系,开展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工作。加强高分卫星资料在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应用。(示范区生气象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财政金融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加强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健全相关行业气象统筹发展机制,统一规划和监督协调各部门各行业自建的气象探测设施纳入国家气象观测网络。依法开展重大规划、产业园区、新建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等重点工程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积极争创中国天气氧吧、中国气候宜居城市、避暑旅游目的地等国家级气候品牌,打造乡村氧吧、气候康养乡村、气候宜居乡村等省级气候生态品牌。建立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协作共享机制,助推示范区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效能全面提升。(示范区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气象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提升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和效益。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军地协同、齐抓共管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格局。持续实施人工影响天气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地面作业装备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建立智能精准的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系统和安全管理平台,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站点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水平,落实政府属地责任和相关部门职责,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公安局、财政金融局、气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相关规划,统筹做好项目、用地、人才、资金等保障工作,督促重点任务落实。建立气象部门与各类服务主体跨区域、跨部门协同机制,推进气象与国民经济各领域互动融合。
(二)加强项目引领。加快实施气象发展规划重点工程,进一步完善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提升气象监测预警能力。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财政金融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气象局等单位要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共同推动建设项目落地实施,确保尽早建成发挥效益。
(三)加强保障投入。进一步完善气象双重计划财务体制要求,逐步加大地方财政投入保障力度。落实气象部门职工依规享受地方相关政策,将所需经费足额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统筹协调重点任务投资渠道,优化投资结构,支持气象基础能力建设,健全气象设备系统升级迭代及运行维护等保障机制。
(四)加强法治建设。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将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事项纳入“多规合一”数字监管范围。实施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统一发布制度,规范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气象信息服务等活动。加强防雷安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监管。推进气象领域执法事项逐步纳入综合执法范围。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