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年行动计划》起草背景及过程
(一)编制依据。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2023年全国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及工作要求。《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等文件。
(二)编制过程。示范区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开展编制工作,充分研究上级政策和示范区实际,多次讨论研究,形成了《三年行动计划》初稿。又充分征求了区直相关部门、各开发区、镇、街道和重点企业以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编制完成此文件。
二、《三年行动计划》主要内容
《三年行动计划》中,制定了2023-2025年需要完成的主要目标,以及推动实施的“九大行动”共21项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十四五”后半期的重点任务,是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既定目标任务的重要保障。
(一)与省三年行动计划的区别。相比于河南省三年行动计划重点任务中的“十大行动”,《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实施了城市空气质量提升进位行动、交通运输清洁行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行动、工业行业升级改造行动、黑臭水体消除行动、美丽幸福河湖建设行动、农业绿色发展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行动、环境监管能力提升行动共九大行动。由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不经过济源,不涉及南水北调水质安全保障行动。
(二)主要环境质量目标。到2025年,完成省定细颗粒物浓度46微克每立方米目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省定66.5%目标,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77.8%;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三)重点工作任务。《三年行动计划》以推进空气质量排名进位、推广新能源汽车、推进“公转铁”、发展清洁能源、优化煤电项目布局、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淘汰落后低效产能、黑臭水体治理、提升城乡污水处理成效、建设美丽幸福河湖、河湖保护治理、矿山生态保护治理、农业节水和面源污染防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督察问题整改、常态化排查整治、提升监测监控能力、提升执法能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21项重点任务为抓手,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为建设美丽济源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