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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济源示范区加快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时间:2024-01-05

为促进济源示范区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助推数字化转型战略,起草了《济源示范区加快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平台经济是由互联网平台协调组织资源配置的一种经济形态,平台经济使多个主体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促进跨界融通发展,共同创造价值,是数字经济时代新的生产力组织方式。平台经济作为数字经济的重要形态,在稳增长、稳就业、促消费等方面均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2022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2022年6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各地要相应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属地责任,细化政策措施,加强对平台企业的服务和监管。

在省文件精神指导下,参考郑州市、鹤壁市、新乡市、濮阳市、信阳市、南阳市、周口市等多个地市有关文件内容,结合济源实际,并广泛征求意见,多次修改完善后形成了《济源示范区加快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实施意见》报请示范区管委会常务会审议。经济源示范区管委会2023年第9次暨济源市第十五届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六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主要是明确平台经济发展和规范并重的健康发展理念;明确3-5年的发展目标是体量大幅增长,力争引进国内外优势平台企业1-2家,培育有竞争力的本地平台企业3家以上,完善配套体系,优化营商环境。

第二部分是聚焦重点领域。结合济源的发展基础和前景,确定了8个重点领域。一是发展以亚交所、协力供应链等为代表的大宗商品交易平台;二是发展以中浩智运等为代表的现代物流平台,支持现代物流集团建设智慧物流平台;三是发展以豫光、国泰等为代表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四是发展以网络直播为代表的电子商务平台;五是发展以餐饮、商超、家政等行业龙头企业为代表的生活服务平台;六是发展以智慧文旅、济源文化为代表的文化和旅游平台;七是发展数字乡村、智慧农机、品牌农产品为代表的农业服务平台;八是发展以智慧岛为载体的创新创业平台,支持文旅投资集团整合打造集文旅文创、生活服务、农资和为民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双创服务平台。

第三部分是优化平台经济发展环境。一是优化市场准入条件,放宽平台经济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积极推进“一照多址”改革。二是创新金融服务,鼓励种子、风险、天使投资等机构参与平台企业融资,支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三是整合供应链体系,鼓励开展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支持搭建专业性供应链管理平台,建立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四是推动政务数据与平台数据共享。五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夯实网络基础支撑。六是积极组织、参加各类活动,加强对外交流合作。

第四部分是强化平台经济政策支持。一是加大财税政策支持。按照平台企业年度贡献的地方留成金额,分档给予企业和法人一定额度的一次性奖补。具体是:对平台企业年度财政贡献地方留成达到5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3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的,受益财政按比例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同时对企业法人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二是支持人才引育和发展,主要是贯彻落实《济源示范区构建高质量人才发展体系若干措施》中的具体支持政策。三是支持平台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四是支持开展示范创建。五是保障从业人员权益。

第五部分是创新平台经济监管机制。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监管。二是强化部门协同监管。三是加快标准体系动态调整。

第六部分是加强组织领导。依托示范区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建立平台经济发展统筹推进机制,协调解决平台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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