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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示范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时间:2020-04-23


文件出台的背景

2017年5月,济源被确定为国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单位,是全国100个河南省8个试点之一。通过一年多时间的探索和创新,2018年9月,顺利通过省政府验收。

为转化推广试点成果,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国务院办公厅于2019年12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2020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研究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20〕5号),文件明确,到2023年,基本建成统一规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基层政府要于2020年底前,全面落实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同时,基层政府要结合地区和领域实际,进一步细化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建立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解读回应等工作机制,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征求意见情况

文件起草后,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公示栏”中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向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等分别征求了意见。除个别文字表述外,均未提出意见。

文件主要内容

《济源示范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主要明确了济源全面推进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明确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到2023年底,基本建成示范区统一规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阶段性目标:一是力争在2020年5月底,财政金融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完成负责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其他部门力争在2020年6月中旬完成;力争在2020年12月上旬,北海街道、思礼镇、大峪镇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其他镇(街道)在2020年年底编制完成,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二是2021年至2022年上半年,按照国务院、省政府要求,认真开展其他领域标准指引的落实工作。三是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指导意见》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基本建成示范区统一规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

 (二)落实具体任务

一是落实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工作。对各试点领域标准目录编制、责任单位等工作做出安排。二是抓好其他领域标准指引落实工作。根据国务院部门和省直厅局编制完成的相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做好本级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编制。三是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完善相关制度,优化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全流程。四是建设规范化基层政务公开平台。通过推进政府网站规范化建设、推动政务新媒体融合发展、拓宽基层政务公开渠道,打造标准化规范化政务公开平台。五是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六是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打通服务基层群众“最后一公里”。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统筹协调指导示范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关领导机构,精心组织实施。

2.加强队伍建设。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3.坚持示范带动。将财政金融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北海街道、思礼镇、大峪镇作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创新示范点,要走在前、作表率,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4.强化协调推进。负责领域的示范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发挥对上沟通对接、对下跟踪指导作用。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强化经费保障,建立完善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新闻传媒中心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

5.加强监督评价。要把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作为考评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定期通报,整体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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