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7日至9月7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济源示范区进行了巡视。10月28日,省委巡视组向济源示范区党工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推动巡视整改工作情况
示范区党工委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对照反思,周密部署推进,务求落实落地。
(一)深入领会贯彻,增强整改自觉。第一时间召开党工委委员会议暨市委常委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巡视工作部署要求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对巡视反馈意见主动认领、照单全收。集中整改期间,先后5次通过“第一议题”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内各类法规制度,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2024年1月18日召开主题教育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庄建球同志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领导班子成员逐一进行个人对照检查和思想剖析,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了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通过持续学习和深入剖析,进一步增强了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坚持以上率下,压实整改责任。成立由示范区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管委会主任任第一副组长、党工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分设选人用人、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巡察工作3个专项工作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精干力量组建综合协调、材料会务、督办检查3个专班,高效有序推进整改落实。示范区党工委书记庄建球同志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研究把关巡视整改方案、研究部署重要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开展督导调研7次,带头领衔10项具体整改事项;其他示范区领导同志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靠前指导、一线检查,强力组织推动分管领域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同志既挂帅又出征,层层压实巡视整改工作责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督导调度,确保整改实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反馈意见进行逐条梳理,细化分解出68项具体整改事项,认真制定巡视整改落实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项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集中整改阶段召开4次党工委委员会议暨市委常委会会议、3次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台账管理制度,每月月底前汇总一次整改事项进展情况,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由纪工委监察工委、党工委组织部、督查局组成督办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单位巡视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掌握整改进度和质量,严把整改时间关、责任关,确保巡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目前,68项整改事项已完成63项,整改完成率92.6%;省委第四巡视组移交的294件问题线索(一人多件合并后按288件处置),已办结284件,正在办理4件,办结率98.6%;交办的886件信访事项,已全部办结。
(四)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将巡视整改工作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点上改”与“面上治”相统一,把制度创新贯穿整改落实全过程、各方面。聚焦巡视发现的共性问题,注重找到规律、建章立制,以点带面、全面整改。聚焦巡视反馈意见中问题多发的关键领域、重点环节,强化有效制度供给,推动巡视整改见真效、见实效、见长效。聚焦巡视发现的深层次问题,一体研究解决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难点堵点痛点,以巡视整改促工作提升、促作风转变。
二、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建设创新型高品质现代化示范区有差距”整改情况
1.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够”方面
(1)关于“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问题:针对“落实示范宣讲要求不到位”,反馈意见涉及的7名领导干部,除2名已调离济源外均已完成宣讲任务;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开展理论宣讲、讲授党课700余场次,组织示范区11支宣讲小分队开展宣讲200余场次。针对“宣传氛围不浓厚”,新闻传媒中心在“济源网”平台及时更新发布新内容,16个政府部门网站在首屏首页显著位置开设“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宣传专栏,并建立动态更新常态化宣传机制。
(2)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问题:针对“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不力”,2023年大气环境质量实现“两降一升”、圆满完成省定目标任务;已完成7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剩余13条黑臭水体争取到1023万元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其中2024年确定整治的5条正在有序推进,剩余8条将于2025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100%,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济源无负面典型案例。针对“生态修复不到位”,对示范区范围内28个未修复治理历史遗留矿山全部核查完毕,根据核查结果,出台《济源示范区S230沿线(济源段)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方案》,对28个历史遗留矿山进行治理,该项目已经示范区管委会批准并纳入省项目库,目前项目实施主体、设计单位已落实,正在编制实施方案;成立示范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领导小组,督促相关镇(街道)履行属地政府主体责任,加强监管,及时制止违法行为。针对“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不到位”,建立疑似“非农化”图斑整改台账并进行实地核查,完善三级田长和网格员责任体系,落实耕地保护“人田对应”体系,定期对管辖区域进行巡查;开展高标准农田“非粮化”专项整治,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确定用地优先次序,到问题地块进行督导,形成长效机制;针对2021、2022年国家督察交办的89起违法占用耕地案件进行核实、处置,已整改到位81起。目前,高标准农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已整改面积37786.83317亩,占比降低至3.1%。
2.在“推动产城融合示范区发展有短板”方面
(1)关于“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小”问题:深入实施“332”千百亿产业集群培育工程,做大做强有色金属、钢产品深加工及装备制造、现代化工等优势产业集群,积极培育纳米新材料、电子信息、绿色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2023年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76个、投资增长175.9%,高新技术产业、高成长性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4.9%、12.5%。
(2)关于“创新驱动力度弱”问题:针对“研发活动转化能力不强”,引导鼓励科研单位取得高质量科技成果后及时进行登记,将科技成果登记纳入市级创新平台绩效考核范围,各企事业单位提交登记2023年各类科技成果42项,较2022年增长110%。针对“研发平台培育少”,加大研发平台培育力度,2023年2家单位成功创建中原学者工作站,新增各类市级创新平台26家、省级创新平台12家,全区各类省级以上科创平台达122家;加快推进市科学院建设,配备领导班子4人,院本部基本具备办公条件,先后与广东药科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挂牌成立“河南金利新材料产业研究院”等7个产业研究院。
(3)关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有短板”问题:针对“城市提质推进慢”,召开城区道路改造项目专题会议,决定由城投公司分两年实施改造城区18条道路,目前已完成项目总承包(EPC)招标,2024年6月底逐步开工建设;城区原有206个无物业管理小区(楼院)均已采取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形式完成物业服务全覆盖工作,并逐步开展检查验收,确保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100%。针对“一些农村群众饮水有困难”,重新启动邵原镇供水工程;坡头镇相关村饮用井过滤设备及配套设施全部安装完成,经采样检测,处理后的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4)关于“推进改革不深入”问题:针对“运行机制不畅”,摘除发统局加挂的商务局及其内设机构牌子,并按照“三定”规定设置科室,进一步理顺了内部运行机制;省委、省政府批复的《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机构改革方案》明确,整合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等部门承担的商务管理职能,组建商务局,作为示范区工作部门。针对“发统局、管委会办公室由多名副市长分管”,修订完善《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领导分工》并已开始实施,明确由赵山同志分管发统局、管委会办公室相关工作。针对“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不到位”,全面排查、台账推进,目前,涉改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配备工作已全面完成。针对“国企改革力度弱”,国资国企改革高质量收官,在全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重点改革任务整体评估中获评A级,保持在全省第一方阵;2023年底7家区管投融资公司总净利润较2022年增长7.6%,亏损公司减少2家;制定《区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区管国有企业投资事项负面清单(2024年版)》,加强投资监管、严防债务风险。针对“豫光集团混改问题”,已依法终结豫光集团增资项目。
(5)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成效差”问题:针对“惠企政策落实打折扣”,5项涉企奖补资金中的4项共179.75万元已于2023年7月兑付到位;财政部门重新对金马中东能源180万吨/年焦化项目惠企政策资料进行审核,待完成后提交管委会研究确定兑付奖补资金事宜。针对“3家公司奖补资金问题”,河南皓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资质升级奖励资金事项已完成公示;明珠建设集团等2家施工企业因不符合奖补主体甲级施工总承包资质要求,待国家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完成、企业资质名称一致后再作出认定结果。针对“2020年、2021年示范区营商环境评价排名全省末位”,对省评结果反馈问题建立台账、定期督导,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管,组织专家梳理省评各指标重点,形成430项重点任务和2208条任务监测清单,按季度开展常态化指标监测,在全省2022-2023年上半年优化营商环境评价中,示范区总体得分84.868分,进入“良好”等次。
3.在“防范化解风险不力”方面
(1)关于“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问题: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排查生产经营单位4086家次,发现重大事故隐患72个,立案处罚54次,罚款287.03万元,曝光约谈联合惩戒141家,停产整顿8家,移送司法机关3人;统筹推进“六查一打”及冬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累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27家,排查整治问题隐患797处,其中重大隐患5处、处罚1家。2023年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2)关于“电信诈骗打击不力”问题:开展反诈宣传月等专项行动,2023年9月至12月,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立案数、损失金额分别同比下降37.67%、52.16%;2024年一季度,示范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立案数、损失金额分别同比下降44.26%、53.79%。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作风纪律建设不扎实”整改情况
1.在“主体责任扛得不牢”方面
(1)关于“重视不够”问题:召开示范区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示范区党工委委员会议暨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各单位2023年度党建工作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先后到纪工委监察工委、财政金融局、轵城镇、玉泉街道等单位开展专题调研,指导各级党组织落实落细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2)关于“‘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不力”问题:示范区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定期主持召开党工委委员会议暨市委常委会会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清廉建设工作会议等,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听取班子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汇报,并多次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就强化政治引领、认真履职尽责、加强自身建设等提出明确要求,以身作则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对示范区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廉政集体谈话,对同级领导班子及下级部门“一把手”开展常态化谈心谈话,完善谈话情况记录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及下级部门“一把手”的教育、管理、监督。
(3)关于“巡视整改责任未压实”问题:针对“整改主体责任弱化”,对2018年省委巡视整改台账、2021年省委巡视整改专项“回头看”台账及2023年省委巡视整改台账进行梳理汇总、加压推进;示范区党工委委员会议暨市委常委会会议于2024年1月10日专题研究部署省委巡视整改工作,就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针对“持续整改推进乏力”,对2018年省委巡视反馈的整改不到位、边改边犯问题进行全面核实、自查自纠。其中,2018年巡视反馈的21个问题楼盘中6个未化解到位项目已化解5个,后期新增的30个问题楼盘在2021年省委巡视“回头看”时已化解24个,其余6个未化解到位项目已化解5个;涉及征收拆迁未安置四类5个项目,目前沁园街道宗庄及邱礼庄等4个项目已销号,北海街道三庄项目正在推进;将2015年以来新提拔干部的《干部档案任前审核表》归入干部个人档案,把任前档案审核时间节点前移到了动议阶段,做到“动议即审”。
2.在“监督责任压得不实”方面
(1)关于“政治监督不够聚焦”问题:针对“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开展监督不够”,非法采矿、黑臭水体、乱占耕地等问题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对新增或逾期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及时由纪工委监察工委进行监督追责。针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整改不到位”,目前已整改到位515个图斑,整改率达99.6%;通过压实网格化和田长制责任等方式,确保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早发现、早制止。
(2)关于“监督执纪有短板”问题:针对“部分纪检监察组织未发出纪检监察建议”,对2020年以来监督执纪情况进行复盘,补发纪检监察建议4份,对未下发纪检监察建议的6家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印发《纪检监察建议工作指引(试行)》。针对“立案的人中部分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一案双查’占比低”,排查2020年以来立案后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案件36件,对其中18件存在程序手续不规范等问题的案件责令相关部门进行整改;排查因违纪、职务违法犯罪给予撤职及以上重处分案件24件,对其中8起案件开展“一案双查”,同时印发《加强和规范“一案双查”工作指引(试行)》。针对“57件问题线索超期未办结”,目前已全部办结,同时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问题线索督促办理的通知》,对相关程序作进一步规范,避免问题再生。
(3)关于“反腐败协调运行机制不顺畅”问题:两级法院对2018年以来生效案件开展全面排查,发现3人未及时向纪检、组织和当事人单位进行通报,目前已全部通报到位;法院系统建立“二通报三登记三核对”制度,2023年12月向纪工委监察工委立案通报党员2人,今年以来向纪工委监察工委移送涉党员及公职人员生效判决文书18份、立案通报党员12人。
3.在“纪律作风建设不严不实”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问题:针对“市场主体增速超常”,纪工委监察工委对市场监管局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要求相关单位深入自查自纠;定期对市场主体新增、注销情况开展数据分析,对异常情况及时提醒登记机关复核。针对“市人大机关借用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担任驻村第一书记”,选派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作为驻古泉村第一书记,已实现平稳过渡。
(2)关于“干部纪法观念淡薄”问题:针对“有部分公职人员涉嫌违规经商办企业”,反馈意见涉及人员已全部处置到位,给予政务处分2人、诫勉1人,责令检查、批评教育或谈话提醒128人,予以了结7人。针对“三年来有部分党员干部因酒驾醉驾、赌博、打架斗殴等行为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给予巡视反馈意见涉及人员相应党纪政务处分,同时通过“清廉济源”数字监督平台比对发现143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因酒驾醉驾、赌博被公安机关查处但未追究其党纪政务责任,经调查处理,给予组织处理92人、党纪政务处分50人、辞退1人。
(3)关于“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突出”问题:针对“近三年查处的党员干部中有275人存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加大案件查处力度,2023年11月以来处理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15起、党纪政务处分22人;深入开展不担当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梳理收集问题案例13起、排查问题线索6个、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9个。针对“生态环境局立案的行政处罚案件办理逾期”,2020至2022年的157起未办结案件已办结144起,对其余13起存在案件超期办理的相关责任人按程序追责问责;印发《济源市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办理程序》等文件,每周调度通报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进展,避免问题再次发生。针对“沁园市场监管所相关问题”,责令沁园市场监管所所长作出深刻检查、调离所长岗位,并对该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立案审查,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沁园市场监管所进行全面整顿,完善《工作人员业务行为规范》等8项制度,并开展问题查究立行立改督办,全面整改完成基层办事指南不够简明易懂等5项问题。针对“‘科长经济’现象突出”,从快从严留置查处“科长经济”典型案件,督促相关单位加强警示教育、强化以案促改;组织开展2023年第四季度重点科室(岗位、二级机构)行风评议,将担当作为情况纳入干部日常管理监督。
(三)“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监管不力,廉洁风险高”整改情况
1.在“矿产开采失管失控”方面
(1)关于“非法开采泛滥”问题:涉矿问题专项整治期间办结涉矿案件3起、下达行政处罚53.4万元,督促克井镇立案查处非法开采案件8起、移送公安机关1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59万元;开展涉矿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治理等活动,非法开采案立案8起,破获非法采矿案5起,采取强制措施17人、公诉9人,今年以来非法采矿案立案2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人,追缴违法所得70余万元,扣押涉案石料价值78万元。
(2)关于“违法行为打击不力”问题:针对“某企业违法问题”,2023年3月28日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对项目责任人作出依法判决,追缴违法所得72.7147万元已上交国库;就无证开采问题加大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力度,未发现新增涉矿违法违规问题;就扬尘污染问题近期现场检查10余次,未发现扬尘污染问题;就水土流失问题对29家生产项目开展巡查,水保方案编制结束完成审批22家,正在编制7家。针对“克井镇南庄村李某某等非法开采石料”,案件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已移送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起诉,目前采取强制措施3人,追缴违法所得40万元;建立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非法开采线索举报制度,坚决遏止新增违法行为;印发《石料加工行业整治提升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示范区范围内55家石料加工企业全部停产整顿,进一步规范石料加工行业生产、经营秩序。
(3)关于“干部违规参与”问题:针对“干部存在违规参股、以权谋私、内外勾结、充当‘保护伞’等行为”,开展涉矿问题专项治理,共处置问题线索28件(重复件1件)、立案15人、处分12人、查结移送审理3人;将涉矿领域专项治理数据纳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专项监督统计范围,每月向省纪委安全生产责任专班报送;督促涉矿单位规范权力运行、严格人员管理、堵塞制度漏洞。针对“开展的涉矿问题专项治理,至巡视结束,立案10名公职人员,其中2名科级干部”,对涉案2名机关干部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对一名涉嫌失职执法工作人员进行立案查处;办理6起无证开采地热温泉资源涉案商户行政处罚案件,涉及罚没款88.6万元全部缴纳到位。
2.在“招投标领域乱象多”方面
对巡视反馈意见涉及的项目,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均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核查,涉及的64个项目(合并1个),采纳已有处理意见29个,经研判后对22个项目不再进行责任追究,对13个项目涉嫌违纪违法及传统投标犯罪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同时,印发《济源示范区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定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通知》,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防止围标串标、“量身定做”招标文件等情况发生,加大对围标串标、虚假招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深化整治招投标领域乱象。
3.在“工程建设领域监管不力”方面
(1)关于“5个项目违规分包”问题:责成项目实施机构交通事业发展中心作出书面检查,对该项目的PPP项目公司进行约谈,对项目施工负责人作出相关处理决定;加大对工程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规范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程序。
(2)关于“验收不严”问题:责成原施工单位对5个村进行二次全面通水维修,于2023年5月全部完成通水移交;纪工委监察工委对原项目责任人和项目法人给予党政纪处分。
(四)“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有欠缺”整改情况
1.在“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1)关于“统一思想不够”问题:进一步优化考核指标设置,加强对政策执行过程和效果的考核,推动各级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持续优化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办法,坚持择优晋升,注重工作实绩,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印发《示范区领导加强分管部门日常动态管理若干规定(试行)》,进一步压实领导责任。
(2)关于“抓大事谋全局不够有力”问题:针对“落实省委‘七个方面作示范’要求不紧不实”,优化调整专班组成人员,印发七个工作专班专项工作方案,分别建立工作台账、明确任务分工;建立专班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各专班工作汇报、研究重大事项;对照台账加强跟踪督办,推动任务落实落地。针对“济东新区开发建设2012年启动后摇摆不定、陷于停滞”,东区重点区域概念性建筑设计方案已纳入《济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完成道路、供排水等13项专项规划和片区开发方案;呼南高铁焦济洛平济源段等重大项目即将开工,职业技术学院本科校区(一期)、人民医院东院区、城市综合体等重点项目均按计划扎实推进。
(3)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问题:进一步完善了示范区党工委班子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监督机制,精准划定党工委“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健全请示报告、跟踪督查、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等机制;加强管委会常务会议和办公会议与示范区党工委委员会议等重要议事会议衔接,及时督促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提交示范区党工委相关会议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2.在“选人用人问题较多”方面
(1)关于“选人用人导向有偏差”问题:深入区直各单位调研摸底,掌握干部人才队伍情况,考准考实各级干部;进一步优化示范区公务员职级晋升办法,扎实推进镇、街道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加大镇、街道干部选拔力度,在镇、街道领导班子出现空岗时,优先考虑综合素质高、表现优异、实绩突出的基层干部。2023年以来选拔了一批政治过硬、适应现代化要求、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优秀干部,旗帜鲜明树立“讲政治、扬正气,善谋划、重实绩,强担当、守底线”干部选用标准和导向。
(2)关于“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针对“执行‘廉洁自律’双签字制度不严格”,结合干部考察工作,对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明确廉洁自律情况结论性评价意见“双签字”的具体要求;严格审核把关干部考察相关材料,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针对“干部选任审查不严格”,向各单位下发通知,要求对档案中的缺失材料及时补充;严格执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制度,按照“凡提必审”的原则,做好人事档案任前审核。针对“执行回避制度不严格”,在研究干部任免事项时,对组织掌握回避关系的,及时提醒相关人员回避,并在汇报材料中明确提出若有回避关系的需主动回避,待回避后再进行表决,坚决杜绝应回避未回避问题发生。
(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统筹不够”问题:对在机构职能未作较大调整的区直部门领导班子中任职超过10年的干部进行梳理,积极通过转任职级、岗位调整等方式进行交流;在干部调整工作中,持续加强分析研判和调整把关,统筹做好干部队伍建设。
3.在“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关于“村级组织建设不够有力”问题:针对“‘五星’支部创建有差距”,2023年,成功创建农村“五星”支部13个、四星支部67个、三星支部193个、二星支部209个、一星支部21个,城市社区“五星”支部2个、四星支部3个、三星支部11个、二星支部8个,农村、城市社区三星以上支部占比分别达52%、66.67%。针对“村组干部违规违纪问题频发”,145件村组干部问题已全部处置到位;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起底线索62起,办结55起,立案29起,党纪政务处分26人,组织处理15人。针对“下冶镇三教村党支部书记程某某截留‘爱心消费券’”,给予程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5名村干部组织处理,追退5450元扶贫资金并返给困难群众,并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严防类似问题发生。
(2)关于“非公党建工作不扎实”问题:针对“党员领导干部联系‘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制度未建立”等问题,建立基层联系点制度,每名党员领导干部联系1-2个企业“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召开“两新”工委会议,全面摸清非公企业经营运行及党组织建设情况,已建立动态台账。针对“51家规上非公企业未按要求做到组织覆盖”等问题,通过单独建立、联合组建、区域统建等方式,完成51家规上企业党组织建立工作;向30家连续3年未发展党员非公企业分配2024年党员发展指标60个,稳步推进党员发展全覆盖;381名规上非公企业党员职工已捋顺党组织关系。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示范区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部分整改事项仍需持续推进,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的任务仍然艰巨。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部署,在深化整改、建章立制、巩固提升上下功夫,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一)加强政治统领,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严格落实“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完善落实“两个维护”的制度机制,自觉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对标对表、校准偏差,对中央、省委关注的重大问题、作出的重要决策、安排的重大任务紧盯不放、精准落实,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工作部署在济源落实落细、见到实效。
(二)坚持一抓到底,以不懈劲头确保整改见底清零。在集中整改阶段转入持续整改阶段后,继续严格对照省委巡视济源反馈意见,按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的目标举措和进度要求,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做到劲头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和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改效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整改未完全到位的事项,采取专项督查、重点督办等方式,督促尽快完成,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对分步推进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加强跟踪问效和效果评估,做到不达标不销号;对整改不力、进展缓慢的严肃问责。
(三)深化标本兼治,以制度建设推动整改提质增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突出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结合起来,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干部选拔任用、规范经济运行、加强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强化有效制度供给,精准堵塞制度漏洞,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为推动示范区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持续完善巡视整改常态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巡视整改工作定期报告、跟踪评估、督查问责等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提升整改质量。
(四)做好结合文章,以整改成效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把推进巡视整改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通起来,对标省委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推进“十大建设”的战略部署,聚焦建设创新型高品质现代化示范区、“七个方面作示范”的工作要求,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拉高坐标、奋勇争先,努力在推进现代化建设中当好排头兵,在提高能力水平上见到新成效,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上体现新担当,在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上展现新气象,以高质量的巡视整改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创一流、走在前、作示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91—6633007;邮政信箱:济源示范区第一行政区6号楼100房间;电子邮箱:jydgwxszg@163.com。
济源示范区党工委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