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济源示范区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6月5日
济源示范区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
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深刻汲取河北沧县“3·27”、浙江武义县“4·17”、北京市长峰医院“4·18”以及山水世界城小区“3·22”等火灾事故教训,细化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委省政府、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全力推动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示范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从即日起,在示范区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聚焦人员活动集中且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单位场所,聚焦近年来重特大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教训,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排查整治,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坚决守牢消防安全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现阶段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底数,全面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对照“三个必须”强化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重大风险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针对能够整改的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尽快整改销案,一时难以整改的制定分步整改方案,落实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降低火灾风险,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示范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排查整治重点
(一)重点场所。聚焦四类场所,将具有较大火灾风险、人员活动集中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重大社会影响的场所作为排查整治的重点。
1.公众聚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以及剧本娱乐等场所。
2.敏感特殊场所。包括医院、养老院、儿童福利院、寄宿制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博物馆和文物建筑、高层建筑(含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等。
3.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大型商业综合体,分租、转租形成“园中园”“厂中厂”劳动密集型企业,集餐饮、文化、体育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合用场所,老旧商住楼等。
4.“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小商店、小餐馆、小网吧、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培训机构、小诊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和沿街门店。
(二)重点问题。聚焦致灾要素,按照火灾发生发展的规律,将火源气源电源管理、安全疏散、初期处置等作为排查整治的重点。
1.火源气源管理。营业或使用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外来施工作业人员未落实“三清三讲三落实”措施;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中各单位动火施工不报告、不审批,不告知其他单位。
2.电源管理。配电箱(柜)电线连接不规范;违章带负荷拉、合闸;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插排串联尤其是大功率电器插排串联;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可靠安全距离,未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违规使用未经产品质量认证的大功率电器或移动插排;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在室内停放或充电;电化学储能电站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内;医院、养老院的制氧站、氧气瓶间违规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使用锂离子电池的医疗设备、轮椅未在指定安全区域充电。
3.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人员密集场所及其配套冷库室内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材质的易燃可燃材料尤其是塑料绿植,进行装饰装修;违章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筑。
4.安全疏散条件。疏散楼梯数量不足或设置不符合要求;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医院、养老院未将失能和行动不便患者安排在建筑较低楼层,在通道、楼梯间增加床位,影响人员疏散;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不同独立单位间的分隔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不能保证各自独立的疏散楼梯。
5.防火分隔。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分区;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墙等损坏严重,不具备防火分隔功能;电缆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严密;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
6.消防设施设备。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水压、水量不能满足灭火需求;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等设施,或消防设施系统损坏瘫痪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防灭火功能。
7.管理责任落实。未严格落实动火施工审批制度、夜间值班制度;未落实全员消防培训、疏散演练;消防控制室人员、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不掌握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保安、护工、宿管员等不熟悉安全出口,不具备组织逃生自救能力;医院、养老院夜间无人值守或值班人员不具备组织人员疏散能力;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明确统一管理单位,各单位之间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晰,没有物业管理单位或明确牵头单位,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等缺乏管理;外包外租场所的租赁双方未签订消防安全协议,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及管理职责;擅自改变场所火灾危险性定性,如丁戊类厂房用作丙类生产储存、丙类厂房用作甲乙类生产储存,增大火灾危险性。
8.初期火灾处置。未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或明确初期火灾扑救力量;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可操作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建立消防联勤联动机制,发生火灾等紧急状况时无人第一时间通知并组织疏散。
各级各部门要深刻吸取近年来典型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火灾形势特点等,开展消防安全风险研判,对照排查整治重点进行筛查,找出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容易发生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火灾的不放心、不托底单位场所,进一步细化排查整治范围和重点,因地制宜开展仓储物流、易燃易爆、群租房、村(居)民自建房等排查整治。
三、排查整治措施
(一)场所自主管理
1.开展自查自改。各级各部门要督促指导四类场所紧盯八类重点问题,聚焦火源气源电源、易燃可燃物、装饰装修等致灾因素和动火作业、外包外租等重点环节,自评自知风险、自查自改隐患,落实消防安全“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建立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及整改期间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专项行动期间,公众聚集场所、敏感特殊场所、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每月向辖区各开发区、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分别报告自查自改情况;“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每月向辖区村(居)委会、社区上报自查自改情况,村(居)委会、社区将突出隐患问题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开展全员培训。各级各部门要发动四类场所组织专业电工、电焊工、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等重点工种人员,以及一般员工和新入职员工结合岗位火灾危险性,每两个月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加强消防安全常识学习和基本实操技能训练。利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答题竞赛活动,使员工达到“一懂三会”要求(即:懂得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逃生、会扑救初起火灾),全面提高单位防控火灾能力。
3.开展疏散演练。各级各部门要指导四类场所至少每两个月开展一次全员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重点加强夜间、节日期间和重点部位等专项疏散演练,并结合场所规模特点、火灾风险、灭火力量和消防设施等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加强对场所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的业务指导和调度指挥,引导定期开展灭火救援实战演练、比武竞赛等,全面提升场所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
(二)部门排查整治
1.部门条线检查。各部门要分析研判本行业系统火灾形势特点和突出风险隐患,开展集中排查和专项检查,切实发挥条线监管作用。卫健委、教体局、民政局、工科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文广旅局、民族宗教事务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要紧盯四类场所开展本行业本领域排查整治。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要加强电焊作业、电动自行车、金属夹芯板、外墙保温材料等领域全链条管控,适时开展联合检查,前移防火关口。
2.精准严格执法。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聚焦排查整治重点,加大重大风险隐患整治力度,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业整顿一批。同时,开展监督执法人员消防业务培训,提高排查整改隐患的能力水平。对单位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处罚;对自查未查出或查出后未采取整改措施的,依法予以处罚;对因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风险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火灾事故的,依法对单位或主要负责人实施处罚。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区域,提请政府纳入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等统筹改造、综合治理。消防救援支队、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要加强行刑衔接和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入刑案件办理工作。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工科委、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广旅局、金融监管、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要加强对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推动作为信用评定、项目审批、银行贷款、星级评定等的重要依据。
3.深化标准化管理。各行业部门要督促指导本级、直属单位、所属单位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明确主要负责人为主任,逐一明晰部门内设机构和人员的消防工作职责,建立健全逐级逐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强化科技支撑和综合保障,持续深化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着力提升行业消防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
(三)基层排查整治
1.开展业务培训。各开发区、镇(街道)要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对干部的培训课程,重点讲教训、讲责任,讲形势、讲任务,讲措施、讲方法,切实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提高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能力水平。制定落实乡镇街道消防“一队一中心”相关培训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及工作人员专题培训和常态化业务指导培训。
2.开展常态排查。乡镇街道消防“一队一中心”、应急办、公安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按照职责,针对“九小”场所、沿街门店、村(居)民自建房等场所区域,常态化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抓实隐患“排查、整改、销案”闭环。对排查发现存在违规用火用电、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章动火施工、锁闭安全出口、占用消防车通道等情形的,应及时制止、劝阻;问题严重的火灾隐患,在责令整改的同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3.强化调度指导。要通过日常调度、通报、现场调研等形式,推动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常态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对行政村社区的工作指导,防止图形式或突击检查,确保基层排查整治工作质效。
四、步骤阶段
专项行动大体分四个步骤,各阶段交叉进行、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6月20日前)。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排查整治范围、重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机制,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发动,确保方案要求落实到位。
(二)自查自改(2023年8月底前)。各级各部门组织单位对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台账,按规定主动报告。
(三)督促整改(2023年11月底前)。各级各部门聚焦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和检查事项,深入单位场所开展执法检查,依法严格查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示范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9个督导检查组(见附件),由示范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消防工作领导干部带队,每月按照分工对专项行动推动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开展“回头看”。督导检查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底前)。各级各部门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经验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健全完善消防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分兵把守、齐抓共管,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示范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由李文轩副市长为组长,李建超副主任、刘士军政委、魏俊伟支队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救援支队,魏俊伟支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级各部门也要成立专项排查整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级各部门要将专项行动与“十四五”消防规划实施,与劳动密集型企业、医疗卫生机构、高层建筑等各类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重要节点、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与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消防宣传培训等基础工作结合起来,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推动破解深层次突出问题,加快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要推动新型“智慧消防”建设,深度应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型技术,运用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可燃气体监测等技防手段,进一步提升火灾风险监测预警能力。
(三)强化舆论监督。各级各部门要通过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等媒介,对区域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并组织媒体跟踪报道整改进程。集中开展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活动,以案说法、以案明责,倒逼隐患整改落实。依托现有举报投诉平台,落实奖励政策,鼓励群众举报重大火灾隐患,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专项行动的积极性,实现共享共治。对排查整治中好的做法和单位,要正面宣传报道。
(四)强化考核督导。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检查评估工作,确保重大风险隐患及时整改消除。要加强督导检查,对问题突出的区域和行业集中督办,发现履责不力、工作敷衍的,严格责任倒查。发生亡人及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严肃追究火灾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专项行动将作为年度消防工作考核重要内容。
(五)强化制度建设。要坚持边整治、边总结,在推进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重点在电气焊作业、保温材料等全链条管控等方面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消防安全治理水平。
各级各部门请于2023年6月2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方案、动员部署情况,12月1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各督导检查组请于每月报送督导检查情况,以上资料全部报送至示范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王志恒
联系方式:6837656
邮 箱:jysfqxaw@163.com
地 址:政府一区4号楼213室
附件:济源示范区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
行动督导检查组及分工
附 件
济源示范区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
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督导检查组及分工
第一组 督导检查商场、超市、加油站、粮食和物资储备场所
组 长:陈 艳 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党组成员、招商引资服务
中心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杨静安 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总规划师
成 员:原芳芳 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15238722889
流通业发展和消费促进科科长
姚 霞 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15138853801
粮食产业发展科负责人
朱彦冰 消防救援支队二级指挥员 13523362119
联络员:李冬军 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15670972255
流通业发展和消费促进科副科长
第二组 督导检查学校、幼儿园、学科类和体育类校外培训
机构、体育场馆
组 长:常 琳 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姚军旗 教育体育局安全管理科 13598519000
(信访科)科长
李 龙 消防救援支队一级指挥员 15138861573
联络员:李永江 教育体育局安全管理科 13838924530
(信访科)科员
第三组 督导检查施工工地、物业服务企业
组 长:安海成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副局长、住房保障中心主任
成 员:牛永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849538018
工程质量安全与消防验收科科长
李攀登 消防救援支队二级指挥员 15239779631
联络员:赵静玉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8839066200
工程质量安全与消防验收科科员
第四组 督导检查物流、快递、车站
组 长:司梅梅 交通运输局班子成员、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
成 员:陶四光 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科科长 13838912358
吴 鹏 消防救援支队二级指挥员 15839148303
联络员:张德广 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科科员 13782786789
第五组 督导检查市场
组 长:冯克京 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
成 员:李小发 市场监督管理局 13569110888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秦 乐 消防救援支队三级指挥长 13838925508
联络员:赵 阳 市场监督管理局 13693919087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副科长
第六组 督导检查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
机构、殡葬机构
组 长:王向东 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韩 辉 民政局办公室负责人 18790017635
王志恒 消防救援支队一级指挥员 18803908788
联络员:付超峰 民政局办公室科员 18637697027
第七组 督导检查文物古建筑、旅游景区(点)、星级酒店、
公共娱乐场所
组 长:郭 丰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颜文奇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15729065667
办公室主任
王中伟 消防救援支队二级指挥员 13782790012
联络员:赵昱坤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科员 15138866258
第八组 督导检查医疗机构、托育机构、卫生学校、卫生
服务站(点)
组 长:高军红 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 员:杨 华 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13513811818
彭 斌 消防救援支队一级指挥员 15239736698
联络员:卢东升 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科员 15839157088
第九组 督导检查宗教活动场所
组 长:赵建平 统战部四级调研员、机关党委书记
成 员:曹奇瑞 统战部宗教科科长 15238701168
党清楠 消防救援支队四级指挥员 15039197288
联络员:朱莹莹 统战部宗教科科员 13838917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