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示范区“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
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商丘柘城“6.25”重大火灾事故惨痛教训,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示范区管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区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全力推进“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化解火灾风险,坚决防止亡人和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区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二、治理范围
小生产加工企业、小商店、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旅馆、小网吧、小诊所、小培训机构、小餐馆等“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
三、整治重点
专项治理工作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突出整治安全出口不畅通、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留宿住人、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违规在门窗设置影响疏散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等重点问题。
四、整治措施
(一)对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九小”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营业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二)对存在经营、仓储、住宿“三合一”或者“二合一”的,限期搬出住宿人员;搬出确有困难的,必须在住宿与经营、仓储部分之间设置符合标准的防火分隔,住宿部分应设置在靠近门窗、便于逃生位置,且留宿人员不得超过2人。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三)对在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和防盗网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必须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便于逃生和救援。未设置的,责令立即拆除;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
(四)对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强制执行。
(五)对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六)对饭店、网吧、美容、娱乐场所内设置包间、休息室,变相留宿人员的,要立即清理留宿人员,对住宿部位一律依法实施临时查封。
(七)对非法液化气充装点、作坊式化工加工点、小炼油化工厂等违法生产、储存、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八)对电动自行车在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九)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的,一律依法责令拆除;市场监管部门要从市场经销源头彻底清除易燃可燃的彩钢板。
(十)对存在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对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的场所、部位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五、工作要求
(一)开展拉网排查。各片区管理办公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专题研究部署、细化工作方案,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组织公安派出所、“一村(格)一警”、社区、村(居)委会、综合执法队等网格力量,划片分组,明确排查任务和时限,对“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逐一登记造册,逐一开展消防检查和宣传提示,并及时将工作情况录入“智慧消防”办公软件。消防救援部门要组织消防监督人员、消防文员对各片区、镇、街道逐一分包,各公安派出所要组织民警对各社区、村(居)委会逐一进行分包,开展相关培训和业务指导。7月20日前,各片区管理办公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澄清检查单位底数和场所基本情况,建立工作台账。
(二)加强行业监管。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行业领域小单位、小场所的排查整治。民政、教育体育、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健康、民族宗教、文化广电和旅游、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和统计、应急管理等部门要持续紧盯养老福利机构、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高层建筑、卫生医疗机构、商业综合体、旅游景区(点)、文博单位、公共娱乐、物流仓储、危险化学品等重点区域和场所,成立专项检查组,开展全方位、全覆盖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分行业、分领域完善基础信息台账,及时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隐患,以过硬的措施、坚决的手段,坚决预防大火大灾及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三)强力推进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对“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逐单位、逐场所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三个清单”(见附件2),并按照行业领域及网格划分,对“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进行划片包干,逐一明确分包督导人员,按清单督促隐患整改。要坚持“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原则,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坚决采取关停、查封、取缔等强制性措施,并由所在各片区管理办公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经营业主共同签字确认,切实形成工作闭环。8月30日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全部督促整改完毕。要结合“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推动在“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出租屋安装使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等设施,提升场所本质安全水平。
(四)精准宣传教育。各片区管理办公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排查整治,组织宣传骨干,采取约谈房东业主、传单入户等形式,上门开展消防宣传提示。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突出留宿人员、彩钢板临时建筑、电动车停放充电、用火用电等重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消防文员、公安派出所民警要按照分包每周组织片区、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和“九小”场所、沿街门店业主、营业员,集中观看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片,同时,结合每月25日隐患曝光日,集中曝光“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隐患问题。
(五)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忧患意识、底线思维、问题导向,各片区管理办公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此次治理的直接责任主体,要坚持党建引领,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基层党委、党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全面发动基层网格化管理力量,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宣传教育。主要负责同志是专项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深入一线开展排查治理,抓住重要工作、重大问题、关键环节,各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牵头制定负责领域、分包辖区工作措施,每天带队开展排查整治,坚决杜绝图形式、走过场。
(六)严格责任追究。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将联合督查局及相关部门成立专项督导调研组,深入各片区、镇、街道和各相关部门开展明察暗访,并将工作成效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内容。凡发现隐患排查有死角、有盲区、有漏洞,问题整改不精准、不果断、不及时、不到位,工作没有形成闭环的,要通过诫勉谈话、上级约谈等形式进行严肃处理;凡发生火灾事故的,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逐一进行责任倒查,一律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要全面压实单位场所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执法、曝光、纳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等手段,让法定代表人把消防安全的职责刻到脑子里、落实到行动上。
7月9日前,各片区管理办公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上报动员部署情况;自7月份起,每月9日、19日、29日上报《“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统计表》(见附件1)和《“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三个清单”》(见附件2);9月29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联系人:王志恒 联系电话:0391—6837656
邮 箱:jysfhwbgs@163.com
附件:1.“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统计表
2.“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三个清单”
附件1
“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成立 检查组(个) |
出动 检查人员 (人) |
检查 九小场所、 沿街门店 (家) |
发现 火灾隐患 (处) |
消除 火灾隐患 (处) |
警告 (人) |
责令 “三停” (家) |
罚款 (万元) |
临时 查封 (家) |
强制 拆除 (处) |
行政 拘留 (人) |
清理违规留宿人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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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各项数据填报累计数。
附件2
“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三个清单”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片区 (镇、 街道) |
序号 |
单位 名称 |
单位 地址 |
经营 人员 |
联系 方式 |
经营 性质 |
单位基本情况(建筑 面积、层数、人员数量) |
是否住人 (住人数) |
存在 问题 |
整改 措施 |
整改 责任人 |
整改时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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