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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火灾防控工作的提示函
发布时间:2020-01-25 | 来源:

济源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文件

 

济防安〔20205

 

 

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火灾防控工作的提示函

 

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防火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春节、元宵节临近,各类节庆、民俗、娱乐活动多,人流物流交通流集中,致灾因素增加,火灾风险加大。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火灾防控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欢度新春佳节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就有关要求提示如下:

一、充分认清当前严峻形势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圆满完成春运任务、确保春节消防安全,为开年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安全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做好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是大势所需、职责所系、民心所向。近期,我省新乡、鹤壁、南阳相继发生亡人火灾。15日,新乡市平原示范区一绿化公司生活区活动板房发生火灾,过火面积180平方米,造成2人死亡。17日,鹤壁市浚县卫溪街道办一村民自建房发生火灾,过火面积15平方米,造成2人死亡。18日,南阳市西峡县丁河镇一村民住宅发生火灾,造成2人死亡。111日,新乡市卫滨区中同街一居民住宅发生火灾,造成2人死亡。这几起火灾均发生在居民住宅、夜间时段,亡人多为进城务工人员和留守老人、儿童,原因多是用火用电用气不慎,暴露出了一些街道镇、社区行政村消防工作基础薄弱,基层消防网格化管理流于形式,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等短板问题。各单位、各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火灾防控工作,深刻分析研判本地区、本行业突出风险隐患,研究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扎实推进冬春火灾防控“百日安全”行动,全力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强化节日活动场所严管严控。单位、各部门要突出防控重点,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养老院、文物古建、旅游景点等高风险场所,督促节前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加强值班驻守和防火巡查。要紧盯庙会、灯会、大型集会等节庆活动,提前督促主办、承办单位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紧盯烟花爆竹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督促烟花爆竹储存、销售场所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紧盯老旧小区、民宿客栈、城乡结合部、合用场所等不放心区域,组织街道、镇、社区等基层网格力量加强防火检查和夜间巡查。除夕、大年初一、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各单位、各部门组织对节庆活动场所开展错时检查。

三、全面深化街道镇消防网格化管理。针对居民家庭火灾多发、亡人占比高的特点,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化街道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通报近期火灾形势,对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街道镇要广泛发动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巡防保安和物业服务企业等力量,加大对居民楼院、群租房、“三合一”场所的防火检查尤其是夜间巡查力度,全面排查电气线路隐患,及时查纠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楼梯和疏散通道内堆放可燃杂物等问题。

四、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和重点场所排查。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打通生命通道”专项行动部署,从严落实“七个集中”措施,强力整治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等违规行为,2月底前要督促产权单位或者管理使用单位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无管理单位的居民小区由镇街道或社区(村)居委会负责落实。公安、住建、城管、交通、消防救援等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依规查处一批占用、封闭、堵塞消防车通道或管理不善的单位和人员。

五、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提示。单位、各部门要充分依托各类媒体资源和宣传平台,集中开展节日消防宣传教育,积极营造春运春节消防安全浓厚氛围。要在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宣传阵地,对返乡人员开展旅途和返家后的消防安全提示。要利用广播、电视和户外视频、楼宇电视播放节日防火常识,运用微信、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制作微视频,广泛宣传消防车通道管理、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烟花爆竹燃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安全知识。要推动街道、镇结合春节关爱走访活动,组织力量走街进巷、敲门入户开展安全提示,发动居民群众开展“三清”工作,自觉清理楼道、清理阳台、清理消防车通道。

六、全面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微型消防站、小型消防站、镇专职消防队,与消防站、企业专职队有效协同形成整体战斗力,采取陈兵一线措施,真正织密做实最小灭火单元。消防救援队伍要强化执勤备战,结合形势任务和节日特点,对执勤车辆、装备器材进行全面维护保养,时刻保持应急状态。要结合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对高层住宅、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及举高消防车作业面进行调研熟悉,组织举高车辆举升测试,制定特殊情况下的应急处置预案并开展实战演练。

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落实春节元宵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2020122日        

  抄送:市委、市政府

  济源市防火安全委员会                20201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