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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火灾防控工作的提示函
发布时间:2021-02-09 | 来源: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火灾防控工作的提示函

 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春节、元宵节临近,各类节庆、民俗、娱乐活动多,人流物流交通流集中,致灾因素增加,火灾风险加大。为全力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为人民群众欢度佳节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就有关要求提示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将迎来党的100周年华诞,具有极端重要的政治意义。当前春节、元宵节日益临近,生产经营、商品流通活跃,各类生产加工和仓储物流抢工期、赶进度。受疫情影响和政策要求,一些企业节日期间正常生产,大量异地工作人员就地过年,群租群住、探亲访友、焚香祭拜、聚餐活动增多,用火用电频繁,各类风险交织叠加,消防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各级各单位要紧盯“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的目标,将春节元宵节期间火灾防控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全力抓好火灾防范各项工作落实,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紧盯重点场所,全面整治各类突出问题。各级各单位要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冬春火灾防控,突出防控重点,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养老院、文物古建、旅游景点、疫情隔离点等高风险场所,督促单位节前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加强节日期间重点部位值班驻守和重点时段防火巡查。住建、民政、卫健、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发改统计(商务)等部门要在节日期间组织检查组加强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排查检查,特别是对不放心、不托底的场所要建立工作台账,制定问题隐患、整改责任和制度措施“三个清单”,采取针对性工作措施,跟踪整改落实,坚决预防和遏制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

三、严防“小火亡人”,加强基层薄弱区域火灾防范。针对入冬以来全市居民家庭、沿街门店、“多合一”场所火灾多发特点,各片区、镇、街道要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广泛发动基层消防网格力量、综合执法队、公安派出所、巡防、保安和物业管理单位等基层力量,加大对居民楼院、群租房、沿街门店巡查检查力度,及时查纠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车室内停放充电、楼梯和疏散通道内堆放可燃杂物等问题,组织居民群众落实“三清三关”(清阳台、清楼道、清厨房,关燃气、关门窗、关电源),督促商户清理杂物、规范货物堆放、留出疏散通道,严防违规留宿住人。

四、强化宣传提示,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各部门结合节日期间火灾特点,区分人群、时段、场所,突出宣传重点,分众精准施策,广泛宣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烟花爆竹燃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火场逃生自救等安全知识。要充分依托各类媒体资源和宣传平台,通过播发公益广告、火灾警示片,发送提示信息、手机短信、设置 LED、张贴宣传横幅等形式,集中开展节日消防宣传教育,积极营造春运春节消防安全浓厚氛围。各镇、街道要发动村(居)委会和网格员、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深入街道社区和社会单位、居民家庭开展进楼入户消防宣传,切实提升居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附件:春节元宵节期间典型火灾案例

 

 

 

2021年28        


  

春节元宵节期间典型火灾案例

 

1.2016年29日(初二),濮阳市高新区谢东小区16号楼一居民住宅因吸烟后将烟头扔入装水果的瓦楞纸箱引发火灾,造成3人死亡、6人受伤,过火面积50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40万元。

2.2017年128日(初一),周口市鹿邑县太清宫镇一村民自建房因在神龛处焚香点蜡引燃周围堆放的衣物等可燃物引发火灾,造成5人死亡,过火面积45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9万元。

3.2017年24日(初八),新乡市封丘县城关镇振兴路一居民住宅因空调柜机内部电气故障引发火灾,造成2名老人死亡,过火面积20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3万元。

4.2018年226日(十一),洛阳市孟津县金夕阳养老公寓因瘫痪老人卧床吸烟后烟头掉落床铺被褥上引发火灾,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过火面积3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0.3万元。

5.2019年25日(初二),安阳市北关区柏庄镇北街村一居民住宅因夜间在客厅内祭祖点蜡引燃周围可燃物引发火灾,造成2人死亡,过火面积60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6.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