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服务“万人助万企”
活动十项举措》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直管县(市)科技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万人助万企”重大工作部署,支持服务企业创新发展,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省科技厅研究制定了《服务“万人助万企”活动十项举措》,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服务“万人助万企”活动十项举措
2021年7月26日
附 件
服务“万人助万企”活动十项举措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万人助万企”重大工作部署,支持服务企业创新发展,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牢固树立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全省工作大局的工作导向。全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全省工作大局的工作导向,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创新力量,积极投身到“万人助万企”活动中去,围绕企业创新打造一流的创新生态,推动人才、资金、平台、机构等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培育形成一大批一流创新主体。进一步完善厅领导分包地市工作机制,厅领导带头下沉,直面企业等创新主体需求,协调帮助企业解决自身难以解决的实际问题。着力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科技管理向科技服务转变,当好企业创新发展的“贴心服务员”“金牌店小二”。
二、支持企业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围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重点培育、未来产业谋篇布局,凝练一批一流课题,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支持龙头企业敢于摘取“皇冠上的明珠”。对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的企业单位,根据项目合同实施进展绩效,省财政按项目上年度实际国拨经费的3-5%奖励研发团队,每个单位奖励最高500万元。改革完善科研项目组织和资金拨付形式。完善“企业出题、政府立题”的科研攻关模式和“揭榜挂帅”、PI制等科研组织方式,对成功揭榜的项目可按照项目合同总额的20%给予省财政经费支持。探索重大专项省级财政科技经费“直通车”改革,财政科技资金可直接拨付到项目主持单位。
三、支持企业争创高新技术企业。优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流程,将高企评审环节下放郑州等地。支持各地积极引导企业创建高新技术企业,通过项目、资金、政策等方式指导和支持企业在自主知识产权新产品开发、研发费用归集、建立研发团队等方面规范建设,发展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对首次认定和连续三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省市财政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支持。支持各地积极引进省外高新技术企业,对省外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入我省的直接确认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根据企业规模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奖励。
四、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实施更大力度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费用补贴等财政奖补政策,激励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对于一般企业,研发费用补助额最高100万元;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后备)企业、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建有省级研发平台的企业,以及企业类省新型研发机构,补助额最高200万元;对省瞪羚企业(省科技小巨人企业),建有国家级研发平台或省级研发平台考核优秀的企业,以及企业类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补助额最高300万元;对省创新龙头企业,补助额最高400万元。
五、支持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鼓励创新联合体牵头实施产业化目标明确的重大科研项目。支持企业集聚创新资源,创建省级重点实验室、省国际联合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各类研发平台,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对企业建设省级创新平台业绩突出的,择优推荐申建国家重大创新平台,承担国家重大研发项目,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奖励支持。
六、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紧密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引导和支持领军企业以共同利益为纽带、市场机制为保障,联合行业上下游、产学研力量,组建体系化、任务型的创新联合体,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快建设完善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云平台,面向省内企业创新需求,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常态化科技创新成果共享机制。办好中国河南开放创新暨跨国技术转移大会,为企业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搭建高层次对接平台。
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中小微企业参加河南省创新创业大赛,对获奖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优秀项目和团队优先推荐参加全国创新创业大赛。加强创新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实施“创新创业导师河南行”活动,提升孵化载体集聚各类创新创业要素资源的能力,支持和促进科技型企业快速成长,全面激发创新创业活力。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各类孵化载体要及时掌握在孵企业研发生产情况和服务需求,组织提供精准服务,帮助在孵企业“微成长、小升高”。
八、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力度。深入推行“科技贷”,加强对合作银行的业务指导,强化政银企对接,定期摸排掌握企业融资需求,优化业务流程,提高贷款审批投放效率,确保“科技贷”应贷尽贷、应贷快贷。放宽“科技贷”业务准入范围,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有效期满尚未重新认定前,可按上年度的资格和条件继续享受相关待遇。充分发挥河南省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基金、郑洛新自创区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郑洛新自创区创新创业发展基金等科创类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向重点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建立科技金融重点企业库,通过投贷联动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积极培育科创板等上市后备企业。
九、开展常态化科技政策宣讲服务。省市县三级联动,建立常年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服务的机制,围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企业研发费用补贴、大型科研仪器共享等企业关注的各类科技政策,加大宣讲力度,让各项惠企政策直达企业,确保企业对各项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实施“千人万企”科技政策服务行动,从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服务机构中遴选组建一支科技型企业服务队伍,为企业创新创业提供精准化服务。
十、加快建立完善协同工作机制。全省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要成立服务“万人助万企”活动工作小组,制定出台支持“万人助万企”的有关政策措施。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主动对接企业在科技创新方面提出的问题和困难,实行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台账管理,逐项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压实责任,推动问题的解决。个性问题个性解决,重点问题“一企一策”,共性问题政策性解决,解决一个问题,销号一个问题,直至清零,当好惠企政策的“宣传员”、企业项目的“代办员”、困难问题的“协调员”,确保“万人助万企”服务活动取得实效。郑州、新乡、鹤壁、安阳等受灾地区的科技管理部门,要认真排查科技型企业受灾及其科技研发受到的影响情况,结合当地开展的“万人助万企”活动,及时为企业协调解决创新方面的问题和困难。对企业承担的因受灾情影响不而能正常开展的科研项目,可以延期结题。